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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美国法学教育百年史:19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
¥44.8(7.6折)定价:¥59.0在美国法律史研究领域,引证率居于前两位的著作,一是弗里德曼的《美国法律史》,一是斯蒂文斯的《法学院》。 美国的法学院在法律职业界和学术界甚至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都享有牢固的权力地位,而这种地位常常是其他国家里法律职业的学术分支所无法获得的。从美国法学院毕业进入职业界的学生,在政治、商务、劳工甚至在社会改革方面行使的权力要比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学生大得多。大学的法学教授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生活,他们在职业领域中对法律、程序和制度所进行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