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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金融化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
¥30.8(5.5折)定价:¥56.0从获取财产性收入的角度可将金融化划分为投机部分与投资部分,其投机部分既包含对标的短期买卖行为,也包括将商品或其他标的异化出投机属性,如红木家具、古董、邮票及个别农产品等的炒作。金融化中投机成分形成一种“赚钱效应”时,就可能造成金融脱实入虚,或者化实为虚,将原本不具备金融属性的商品衍生为投机品,然而这“虚拟”市场又为零和博弈,金融化的投机部分导致收入的转移。 金融化的投资部分可能使投资者获取财产性收入,这部分投资收入是超出其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