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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2-01
开本: 16开 页数: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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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25202
  • 条形码:9787521625202 ; 978-7-5216-2520-2
  • 装帧:8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本书特色

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1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等新规则的价值功能、适用规则、新旧法衔接处理难点,为新法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内容简介

本书含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竞业等。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20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推荐参考书。

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目录

一、确认劳动关系

1保险代理与劳动关系的认定

——范某诉保险某支公司劳动争议案

2法定代表人劳动关系的认定

——集团公司诉张某劳动争议案

3非典型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确认审查

——某服务局诉许某劳动争议案

4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确认应符合实际用工特征

——王某诉酒楼公司劳动争议案

5经选任产生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的管理人员,在符合从属性的条件下,与社会团体法人构成劳动关系

——李某诉某商会劳动争议案

6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然建立劳动关系

——李某诉建筑公司、袁某劳务合同案

7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能否足以否认劳动关系

——赵某诉房地产经纪公司劳动争议案

8虽具备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形式,但仍应以当事人的意思认定真实法律关系

——黄某诉航空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9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予以认定

——田乙诉展览中心劳动争议案

10新业态下“网约工”劳动关系的认定

——孔某诉网约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11延迟退休背景下超退休年龄工作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宜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

——黄某诉电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12船舶挂靠经营时船员与被挂靠人劳动合同关系的认定

——陈某诉船务公司船员劳务合同案

13学校安排到企业进行实习的学生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韩甲、张某诉纺织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

14劳动者的学历信息虚假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某学校诉黄某劳动争议案

二、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15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形下,双方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宋某诉供应链公司劳动争议案

16劳动者涉嫌刑事犯罪,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的法律后果

——网络科技公司诉李某劳动争议案

17试用期违法解除情形下继续履行的判定标准

——能源科技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案

18在关联企业先后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视为同一企业连续签订

——朱某诉甲公司劳动合同案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19出国休假中出国审批与休假审批之独立审查

——航空科技公司诉高某劳动争议案

20法院借鉴法律解释方法解读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符合立法目的

——李某诉健身公司劳动争议案

21高危风险劳动者离岗前未行健康检查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认定

——探矿研究所诉王某劳动争议案

22基于“违反企业文化零容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王某诉某某驾校劳动争议案

2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标准

——周某诉在线信息公司劳动争议案

24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的审查标准与合法性认定

——张某诉网络技术公司劳动争议案

25劳动者未履行通知义务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电子安全公司诉殷某劳动争议案

26离职协议的有效性判断

——医药公司诉林某劳动争议案

27对受行政拘留处罚的员工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吴某诉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28无明示意思表示时劳动关系解除行为的认定

——杨某诉艺术培训中心劳动争议案

29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违反薪酬保密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数据公司诉沈某劳动争议案

30用人单位辞退乙肝病毒携带者构成就业歧视

——贸易公司诉石某劳动争议案

31用人单位故意促成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精细材料公司诉吴某劳动争议案

32用人单位应依法出具离职证明

——杨某诉公路建设公司劳动争议案

33用人单位与不服从合理调岗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解除

——李某诉化学公司劳动争议案

四、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34用人单位不合理调岗降薪导致劳动者辞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陆某诉酒店公司经济补偿金案

35兜底条款不能完全免除用人单位责任

——冯某诉汽车销售公司劳动争议案

36公司内部文件在劳动争议中的效力认定

——王某诉金融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37股权激励符合劳动报酬本质特征的,应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畴

——姜某诉快递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3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股权激励作为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

——马某诉医疗集团公司劳动争议案

39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期间不计加班的效力认定

——能源集团公司诉柯某劳动争议案

40绩效考核与年终绩效奖金的审查依据

——曾某诉网络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41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判断标准

——李某诉纺纱公司经济补偿金案

42年中退休的劳动者发放年终奖的标准

——薛某诉保安服务公司、交管局劳动争议案

43用人单位不应以代扣代缴个税为由降低劳动者工资

——陈某诉某学校劳动争议案

4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概括约定加班工资

——吴某诉劳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45实物化福利待遇纠纷的货币化认定

——黄某诉实业公司劳动合同案

46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杨某诉张某、甲建筑公司劳务合同案

五、竞业限制

47法院酌定违约金应平衡竞业禁止协议与劳动者自由择业权之间的价值冲突

——毕某诉甲培训学校劳动争议案

48劳动者是否适用竞业限制条款及违约金是否过高的认定

——王某诉文化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49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性质认定

——潘某诉甲公司劳动争议案

50用人单位与非适格主体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认定

——实业公司诉赵某竞业限制案

51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竞业限制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郭某诉资管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六、社会保险

52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可以兼赔

——环境工程公司诉赵甲、赵乙工伤保险待遇案

5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工伤认定中的适用

——服务公司诉某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5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工亡当月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区分处理

——精工建筑公司诉某市某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行政给付案

七、其他

55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不应适用仲裁消灭时效

——牛某诉市场调查公司劳动争议案

56劳动者赔偿责任的认定

——某律所诉徐某劳动争议案

57基于户籍约定服务期的违约金条款效力认定

——某出版社诉陈某劳动争议案

58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辞职违约金的合法性认定

——某医院诉贾某人事争议案

5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违反脱密期约定违约金的效力认定

——金属公司诉李某劳动合同案

60在法定*长试用期内延长试用期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

——教育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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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节选

劳动者是否适用竞业限制条款及违约金是否过高的认定 ——王某诉文化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3民终1250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王某 被告(被上诉人):文化传媒公司 【基本案情】 王某于2016年4月25日入职文化传媒公司,先后负责“xx吃播”及“大胃王xx”网络节目的运营,同时也负责行政工作,工资标准为每月17000元。双方签订了《保密、竞业禁止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其中约定:“除公司与员工另有书面约定外,在受雇于公司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两年内,员工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设立、经营、参与任何与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实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该等实体或个人工作、提供财务支持、担保或任何建议,亦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业务相类似的活动;鉴于员工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对公司负有不竞争义务,在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后,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公司应按月向员工支付补偿金,每月的补偿金数额为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等原因结束前该员工月收入的30%。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规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100万元。” 王某于2017年7月31日从文化传媒公司离职后,以影视发展公司CEO的身份参加该公司全新推出的新媒体业务线“xx大胃王”项目。文化传媒公司认为王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一、王某支付文化传媒公司违约金100万元;二、王某继续履行竞业禁止约定;三、驳回文化传媒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王某认为其所处岗位并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且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故诉至法院,要求不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无需继续履行竞业禁止约定。

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至今已有11年,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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