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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作者:谭善勇 等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08-01
开本: 16开 页数: 544
本类榜单:经济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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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版权信息

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内容简介

本教材第2版是编写者在总结版的基础上,广泛吸收近年来物业管理研究与实践的近期新成果与经验,并学习和按照现行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而成的。全书共分为六大篇:篇.物业管理导论、第2篇.物业管理主体与物业管理市场、第3篇.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第4篇.住宅物业与经营性物业管理、第5篇.智能建筑与物业智能化管理、第6篇.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目录


第2版前言
第1版前言
第1篇物业管理导论
第1章物业产权与物业管理制度基础3
11物业的概念、构成与类型3
12物业产权及其权利结构5
13建筑物和住宅区区分所有权7
14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制度11
本章小结12
复习思考题12
第2章物业管理的性质、模式与演进13
21物业管理的性质、特点与原则13
22物业管理的模式、内容与环节17
23物业管理的兴起与发展历程21
本章小结26
复习思考题27
第2篇物业管理主体与物业管理市场
第3章物业业主与业主自治管理31
31物业业主及其权利义务31
32物业业主自治管理组织35
33物业业主自治管理规范40
本章小结43
复习思考题44
第4章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45
41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权利与义务45
42物业服务企业的组建49
43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52
本章小结56
复习思考题57
第5章物业管理市场与物业服务合同58
51物业管理市场及其结构58
52物业管理市场招标与投标62
53物业服务合同及其签订67
本章小结71
复习思考题72

目录第3篇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6章前期物业管理75
61前期物业管理的意义与任务75
62物业承接查验与管理78
63入伙管理及装修管理82
64档案资料收集与管理85
本章小结88
复习思考题88
第7章物业的日常管理与服务89
71房屋维修与养护管理89
72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管理91
73物业区域综合环境管理95
74物业区域综合经营服务99
本章小结101
复习思考题101
第8章物业服务质量与品牌管理102
81物业服务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102
82物业服务的ISO 9000认证管理105
83物业环境的ISO 14000认证管理108
84物业管理品牌及品牌形象管理111
本章小结115
复习思考题115
第9章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116
91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概述116
9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119
93财务报告分析与公布123
本章小结126
复习思考题127
第10章物业管理纠纷防范与处理128
101物业管理纠纷及其类型128
102物业管理纠纷的防范132
103物业管理投诉与纠纷处理135
本章小结138
复习思考题139
第4篇住宅物业与经营性物业管理
第11章住宅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143
111住宅与住宅小区的特点与功能143
11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原则与内容145
113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创建148
本章小结151
复习思考题151
第12章特殊住宅区物业管理152
121高档公寓物业管理152
122花园别墅区物业管理154
123房改房物业管理157
本章小结160
复习思考题161
第13章经营性物业管理162
131写字楼物业管理162
132商业场所物业管理166
133宾馆酒店物业管理170
本章小结172
复习思考题173
第5篇智能建筑与物业智能化管理
第14章智能建筑及其物业管理概述177
141智能建筑及其兴起与发展177
142智能建筑的构成及功能181
143智能建筑物业管理概述185
本章小结187
复习思考题188
第15章智能大厦的智能化物业管理189
151智能大厦的类型与特点189
152智能大厦物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191
153智能大厦物业管理信息系统195
本章小结197
复习思考题197
第16章智能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管理198
161智能住宅与智能住宅小区概述198
162智能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系统200
163智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204
本章小结208
复习思考题208
第6篇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第17章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211
171物业管理法律关系211
172物业管理法律规范214
173物业管理法律责任216
本章小结221
复习思考题221
第18章物业服务企业与政府部门及协会的关系222
181物业服务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222
182物业服务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225
183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管理协会的关系230
本章小结233
复习思考题233
第19章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业主及保险企业的关系234
191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的关系234
192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及业主组织的关系237
193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企业的关系240
本章小结242
复习思考题243
第20章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244
201社区与城市社区管理机构244
202城市社区建设及其框架247
203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250
本章小结253
复习思考题253
参考文献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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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节选

  《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2.业主大会  (1)业主大会及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的,根据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是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业主合法权益的*高权力机构。《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2)业主大会的设立《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应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相关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特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条例》对成立业主大会的例外情况也作了规定,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可以不必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而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3)业主大会召开的形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业主可以亲自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在无法亲自参加的情况下,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参加业主大会的权利。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4)业主大会会议与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方式。定期会议又称例会,例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又称不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无论是定期会议还是临时会议,都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住宅小区如果召开业主大会,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业主委员会完成并存档。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了管理规约的议事规则,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都具有约束力。《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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