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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2019年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542961716
- 条形码:9787542961716 ; 978-7-5429-6171-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2019年版 本书特色
本书主要运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本书还编写了大量案例精解,这些案例有些就是税收征管实践中发生的真实案例,有些是对真实案例进行加工和概括之后的示范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2019年版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运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本书还编写了大量案例精解, 这些案例有些就是税收征管实践中发生的真实案例, 有些是对真实案例进行加工和概括之后的示范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2019年版 目录
**节 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第三节 纳税义务
第四节 税率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收入总额
第三节 不征税收入
第四节 成本费用扣除
第五节 公益捐赠扣除
第六节 不得扣除的支出
第七节 固定资产与存货的税务处理
第八节 无形资产与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第九节 资产损失扣除与亏损的税务处理
第十节 对外投资与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
第十一节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三章 应纳税额
**节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第二节 外国税收抵免
第四章 税收优惠
**节 免税收入
第二节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节 低税率优惠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
第五节 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第六节 创业投资税收优惠
第七节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第八节 综合利用资源税收优惠
第九节 购置专用设备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节 法定源泉扣缴
第二节 指定源泉扣缴
第三节 源泉扣缴管理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节 转让定价税制与成本分摊协议
第二节 预约定价安排
第三节 同期资料管理
第四节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与国际磋商
第五节 受控外国企业税制
第六节 资本弱化税制
第七节 一般反避税条款
第八节 反避税加收利息
第七章 征收管理
**节 纳税地点与征管范围
第二节 汇总纳税与合并纳税
第三节 纳税年度与税款缴纳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2019年版 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释义及案例精解(2019年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第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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