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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

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

作者:杨珺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
开本: 16开 页数: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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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 版权信息

  • ISBN:9787203102441
  • 条形码:9787203102441 ; 978-7-203-10244-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 内容简介

  在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由对立走向融合的今天,汲取以往一切文明积极成果基础上的生态文明成为人类必然的未来走向,中国在近些年就探索并践行着这样的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既强调了未来发展的伦理旨趣,又为确立生态观念提供了价值论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从理论到实践,从举措到战略,从国内到全球,体现了整体主义视域下的大生态观。  《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正是试图在发掘影响生态观念产生与变革的生态伦理的基础之上,开展面向生态文明制度建构实践的整体性的生态观念研究。在制度与伦理的适度张力中确立适应生态文明时代的生态观念,既有助于解决生态方面的观念问题,更有益于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不同系统对于生态系统的影响,全方位地理解、变革和塑造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生态观念体系,从而为生态文明制度的建成提供坚实的精神基础。

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 目录

导论
一、问题的缘起
二、生态文明观念的30年变迁
三、制度与伦理缺失张力时的生态观念问题

**章 生态文明观念的伦理基础
一、生态文明观念的伦理资源
二、生态文明观念的政治伦理基础
三、生态文明观念的经济伦理基础
四、生态文明观念的社会伦理基础
五、生态文明观念的美德伦理基础

第二章 生态文明制度的伦理规制
一、生态文明制度规制的伦理原则
二、正义:政治制度的生态伦理规制
三、可持续:经济制度的生态伦理规制
四、和谐:社会制度的生态伦理规制
五、自洽:文化制度的生态伦理规制

第三章 现代国家治理视域中的生态文明政治观念
一、建构基础:小而强的政府
二、价值共识:文明、公正、自由
三、实践方向:共洽、善治、垂范、绿色

第四章 新常态视域中的生态文明经济观念
一、建构基础:平稳向好的经济趋势
二、价值共识:人本、可持续、共享、理性
三、实践方向:经济全面生态化

第五章 文化共同体视域中的生态文明文化观念
一、建构基础:价值观共享的“脱域共同体”
二、价值共识:共生、生态化及多样性
三、实践方向:生态化的认知、判断、审美与行动

第六章 个体美德重构视域中的生态文明生活观念
一、建构基础:生态的美德伦理
二、价值共识:超越、批判、自发
三、实践路径:基础一推进一提升一目标

参考文献
一、中文类
二、英文类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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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 节选

  《制度与伦理张力中的生态文明观念》:  (一)明确经济活动的生态道德主体  中国经济经过一个时期的高速发展,基本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经济新常态从客观和必然性上对未来经济活动提出更高要求,但是中国经济伦理学仍然面临一个基础性的实践难题,即经济活动的生态道德主体没有完全形成。这是由于经济主体不明晰,行为者的权限不清造成的。因为道德评价的对象是道德行为者的行为和品性,因此道德责任也无法落实,相应地,生态道德责任也不明确。在走向生态文明的经济新常态下,经济活动的生态道德主体有三个,即政府,企业和个人。政府对经济活动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承担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生态道德责任,这种责任是宏观的且是全局性的,责任十分重大。例如政府从制定政策的层面倡导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用市场手段发展低碳经济,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并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备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些都是政府作为国家层面的经济活动主体所表现出的生态道德担当,是一个国家得以生态地发展并实现生态文明这一人类文明进步阶段的必要前提。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具体实施者和参与者,承担国家经济发展的具体生态道德责任,这种责任显见却不易自发形成,必须受到制度和法律的规范与约束。首先,企业对自然负有直接的生态道德责任。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新身份,传统企业仅仅以“经济人”身份面世,可持续发展要求企业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的价值,确立自身“社会人”和“生态人”的身份,走技术进步、提高效益、节约资源的道路,真正确立对国家、社会乃至全人类负责的精神,合理调节自身与自然的物质交换,控制自身对自然的损害行为,自觉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证包括自身在内的整体自然生态能够和谐生存和发展。其次,企业对市场负有决定性的生态道德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通过交易的维系形成了市场。在与国际市场不断接轨的大背景下,优等市场要求更加严厉的环境准入标准,市场筛选企业,要求企业只有通过这些环境标准的产品才能进入优等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上进行交易也将会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因此,企业对于市场有决定性的生态责任,不只是因为能够影响市场的生态标准规则的制定而拥有较大的规则制定权,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市场产生“生态竞争优势”。此外,生态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也要求企业真正以市场为导向来生产绿色产品,通过绿色包装、绿色认证,提供满足市场需要的健康产品。再次,企业对公众负有重要的生态道德责任。企业经济活动从生态伦理学的根本指向上来说是一种有悖伦理道德的行为,其生产运行在影响自然环境状况的同时也压缩着人类的生存空间。企业必须有“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生态伦理观念,自身发展不应损害其他群体和未来群体的发展。企业还有对公众生态意识进行正确引导的责任,特别是一些大企业,其行为与运作方式成为了公众效仿的对象和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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