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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与实训

保险案例与实训

作者:徐昆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08-01
开本: 16开 页数: 188页
本类榜单:经济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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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与实训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3113125
  • 条形码:9787303113125 ; 978-7-303-11312-5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保险案例与实训 本书特色

《保险案例与实训》:教育部推荐教材,21世纪高职高专系列规划教材。

保险案例与实训 目录

上篇 保险案例**章 保险原理案例(1)案例1 “‘11·21’空难”与飞机保险(1)案例2 航天风险与保险(2)案例3 艾滋病不再是保险禁区(4)案例4 人保承保田湾核电站核保险(5)案例5 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索赔案(6)案例6 被保险人违反合同义务致损案(7)案例7 被保险人索赔权益争议案(9)案例8 重复保险分摊理赔案(10)案例9 同一车祸不同赔付案(11)案例10 挪威仲裁机构裁定海湾油轮碰撞案(12)案例11 新车无牌照号码保险索赔案(13)案例12 预付保费,保单出立前被保险人身故索赔案(15)案例13 新法“不可抗辩”**案引激辩(16)第二章 人身保险案例(19)案例1 夫妻离异后的年金保险给付案(19)案例2 投保量力而行,退保三思而行(20)案例3 保险金及分红应支付给谁(20)案例4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确认(21)案例5 投保隐瞒病史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22)案例6 外出旅游,风险难测(23)案例7 年龄误告被解除保险合同(23)案例8 保险合同能否对“自杀条款”做特别约定(24)第三章 财产保险案例(26)案例1 海上货物运输损失该向谁索赔(26)案例2 如何确定建筑保险事故的性质(27)案例3 雇主责任保险赔偿案(27)案例4 国内信用赊销保险赔偿案(28)案例5 抵押车辆保险金不能直接领取(28)案例6 保险公司为何不按实际车价理赔(29)第四章 保险监管案例(30)案例1 胆大包天的保险公司员工(30)案例2 未尽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受罚(32)案例3 使用未经审批的保险条款费率(33)案例4 约定利润返还(33)案例5 委托没有保险代理资格证的机构代理业务(34)案例6 团体人身险业务的违规退保和给付(35)案例7 自制个险产品宣传材料(35)案例8 单证管理存在缺陷(36)下篇 保险实训第五章 人身保险实训(38)**节 人身保险典型条款(38)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签约流程(135)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单据(136)第六章 财产保险实训(150)**节 财产保险典型条款(150)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签约流程(158)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单据(160)第七章 保险业务流程实训(162)**节 保险单据(162)第二节 理赔计算(171)第八章 保险营销实训(173)**节 保险推销员训练范例(173)第二节 保险代理人素质(177)第三节 编制商业计划书(181)参考文献(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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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与实训 节选

《保险案例与实训》作为《保险理论与实务》的配套教材,是一本涵盖保险理论、保险实务、保险应用、保险经营与监管、保险实训的低起点高水准的实训教材。通过本教材的学习,学生可以系统掌握保险营销、保险承保、保单保全、保险理赔等保险业务流程,提高保险从业应用水平。《保险案例与实训》包括上下两篇共八章。上篇包括1~4章,主要分析保险原理案例、人身保险案例、财产保险案例、保险监管案例,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下篇包括5~8章,主要分为人身保险实训、财产保险实训、保险业务流程实训、保险营销实训,以提高学生保险实际操作能力。《保险案例与实训》适用于高职高专经济类、管理类、汽车制造、医疗等多个专业。也可作为保险公司新进员工的培训教材。

保险案例与实训 相关资料

插图:[案情介绍]2006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宣布,人保财险独家承保了田湾核电站运营期间核保险,并已于近日正式签发了核保单,保额高达10亿美元。此单业务进一步确立了人保财险在国内核保险市场上的领先地位。田湾核电站是中国和俄罗斯在核能领域开展高科技合作的成果,是两国间迄今最大的技术经济合作项目,也是我国“九五”期间开工的重点核电建设工程之一。据介绍,此次田湾核保险安排最大的难点是国际核保险市场从未承保过与田湾核电站型号相同的核电机组。为做好国际市场的再保险安排,人保财险制订了田湾核电站运营期间核保险安排行动方案,向国际市场宣讲田湾核电站的技术特性,邀请国际市场对田湾核电站进行风险检验,安排客户共同参与和国际市场的谈判,最终取得了优于国际同类机组的保险条件和价格。[案例评析]1.核电站保险概况核电站保险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其基本原则在全世界都通用,各国的差别不大。核电站保险的常见险种包括建筑安装险、运行险、计划外核能损失险、放射性辐射及放射性污染险、第三者责任险(含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核电站建设保险和部分运行保险都在公开的保险市场上承保和分保。因此核风险的承保需要很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国际上存在专门承保核风险的国际分保集团系统。一个国家的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组成该国核分保集团,它负责承保本国的核风险。各国核分保集团之间还进行相互分保。成立核分保集团系统一方面可提供相当大的承保容量;另一方面可给各国保险人提供充分的承保风险信息。目前世界上共有34家核分保集团。此外,某些国家还成立有供电企业相互保险组织,它们承保核电设备,也承保放射性辐射和放射性污染险,有时还承保停产利润损失险。2.中国核电站保险发展展望中国核电事业创建于1955年,在较短的时间里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核能和平利用得到较快发展,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秦山二期核电站、广东岭澳核电站、江苏田湾核电站相继建成投产,为减轻环境保护和运输压力作出了巨大贡献。核电作为一项环保能源,已实实在在地为国人所认识、所享用。作为国内最早的核电承保人,从1986年开始,中国人保相继承保了大亚湾、岭澳、秦山二期、秦山三期等核电项目。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1320年,中国核电装机将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约10亿千瓦)的4%,达4000万千瓦。换言之,从2006年起,中国每年将至少批准建设两个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最终再建成20座核电站。由此可见,在核电事业发展的带动之下,我国核电站保险将会有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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