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精)方力钧作品图录
-
>
《藏书报》2021合订本
-
>
中外性文物大观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解读丛书·探索人类解放的新路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解读
-
>
襄阳府志(九品)
-
>
奇思妙想创意玩具书(精装4册)
-
>
大慈恩寺
现代企业管理方法
¥13.8¥25.0会计电算化
¥8.6¥20.0行政法学
¥31.7¥44.0行政学导论(第三版)(21世纪公共行政系列教材)
¥21.4¥35.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
¥10.9¥31.0
婚姻法学 版权信息
- ISBN:7304035374
- 条形码:9787304035372 ; 978-7-304-03537-2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婚姻法学 本书特色
《婚姻法学》是由巫昌祯所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
婚姻法学 内容简介
本书介绍了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法、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亲属、结婚、家庭关系、收养、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内容。
婚姻法学 目录
婚姻法学 节选
《婚姻法学》内容主要包括:**章 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法,**节 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及其历史类型,第二节 婚姻法的地位、概念和特征,第三节 婚姻法调整的对象,第四节 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的发展阶段,第五节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等等。
婚姻法学 相关资料
总之,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侵害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危害广大青年,特别是妇女的切身利益,造成各种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在处理时,不但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对违法者给予处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这种婚姻基本上是自主自愿的,但女方以索取财物为结婚的先决条件,有时女方的父母也从中索取一部分财物,不满足就不结婚。这种婚姻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受资本主义生活方式或旧婚姻习俗的影响,建立在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的基础上,形式上是自愿的,实际上则是对婚姻自由的滥用,是违反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的。这种行为虽不如买卖婚姻严重,但比买卖婚姻普遍,涉及面广,其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它腐蚀人们思想,败坏社会风气,给当事人的家庭和婚后生活带来了困难。大量事实说明,某些家庭纠纷的发生及一些犯罪行为,都同借婚姻索取财物有关。其危害性不可低估,所以,婚姻法予以禁止。(三)划清婚姻关系中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1.划清包办婚姻和父母主持,经人介绍,本人同意的界限前者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当事人结婚是被迫的,这是违法行为;后者虽由父母主持,但当事人双方经过了解自愿结婚,符合婚姻自由原则,是合法行为。2.划清买卖婚姻和一般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二者的共同点都以索取财物为结婚的条件。不同点在于前者是包办强迫的婚姻,后者基本是自主婚。二者均是违法,但违法的性质、程度及危害后果各不相同,处理也不一样。197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中第3条对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作了以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必须指出买卖婚姻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对违法的有关当事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惩处。”“以买卖婚姻骗取财物,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予以没收。”借婚姻索取财物,“属于剥削阶级旧习俗,主要是进行批评教育,
婚姻法学 作者简介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聘博士生导师。主讲民法、婚姻法等课程,并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业余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等校主讲教师。多次获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先后七次参与立法,特别是婚姻法的两次修改工作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担任专家组组长。主持或参与主持七项课题研究工作,两项获奖。个人撰写、主编、合编的论著约40部。如《婚姻法论》、《继承法概论》、《走向21世纪的中国婚姻家庭》等。曾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妇联执委,现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等职。
-
4.23文创礼盒A款--“作家言我精神状态”
¥42.3¥206 -
4.23文创礼盒B款--“作家言我精神状态”
¥42.3¥206 -
一句顶一万句 (印签版)
¥40.4¥68 -
百年书评史散论
¥14.9¥38 -
1980年代:小说六记
¥52.8¥69 -
中图网经典初版本封面-“老人与海”冰箱贴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