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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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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5-03-01
开本: 16开 页数: 256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33.4(6.7折) 定价  ¥49.8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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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47761
  • 条形码:9787521647761 ; 978-7-5216-4776-1
  • 装帧:平装-胶订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本书特色

★飞跃版主观题系列——助力突破一零八

10年试题收录| 精心收录2015-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2018-2024年法考仿真题(考生回忆版)

7门核心学科 | 理论法学·刑法·刑诉法·行政法·民法·民诉法·商法,单科突破,强化练习

2处批注留白 | 梳理案件时间轴,提炼案件要点,绘制法律关系图,培养良好做题习惯

3大解析版块 | 参考答案、提炼考点、详尽解析,根据法考大纲及新法新规全新编写


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内容简介

本书为2025法考主观题辅导用书,完整收录2015—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2018—2024年法考仿真题(考生回忆版)。遵循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对各学科的基本要求进行合理编排,内容覆盖理论法学、刑法、刑诉法、行政法、民法、民诉法、商法学科,便于考生单科突破,强化练习。下设参考答案、考点、详解版块,力求学科覆盖全面,解析重点突出。通过精美版式设计,为考生预留批注空间,帮助考生培养良好的做题习惯。根据*新大纲及新法新规全新编写。

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前言

《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的前身是中国法治出版社飞跃考试辅导中心于2014年推出的《2014国家司法考试十年真题集训(试卷版)》一书。自初版以来,已成为众多考生必*的刷题神器,伴随历届考生一起走过数载司法考试征程。
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备考,飞跃考试辅导中心推出了《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一书。本书精心遴选了2015年至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和2018年至2024年法考考生回忆版仿真题,参考法考组卷模式合理编排,并根据*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予以解析,致力于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考生。
对于本书的使用,有以下五点予以说明:
**,本书收录的2018年至2024年题目为仿真题,结合考生回忆内容予以梳理整合,编写时力求案情完整、考点全面、解析到位。题目个别细节如与实际考题有所出入,望广大考生朋友谅解。同时,对于争议观点本书予以列示,仅供考生参考。提醒考生注意,法考命题的开放性作答趋势日益明显,围绕争议问题切莫囿于对错之争,重点在于掌握题目所涉知识点及不同观点的理由,通过对仿真题的练习学会举一反三,考试时能够言之有理即可。

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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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相关资料

刑法
2024年
案情:周某谎称自己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致电刘某,告知其涉嫌电信诈骗,要求刘某将存款取出,并会安排国家工作人员上门取走,转移至公安机关指定账户。刘某信以为真,将钱取出,但在取出现金后对周某的身份产生怀疑,遂将现金存回银行,并离开家中。周某预估刘某已取出现金,便安排武某前往刘某家中取钱。武某到达刘某家中后,发现刘某不在家,且未找到现金,便私自将刘某家中价值6000元的香烟取走。返回后,武某隐瞒取得香烟一事,只告知周某未取得现金。(事实一)
随后,周某又使用相同的方法欺骗李某。李某上当,按照周某的指示将30万元现金取出放在家中,后因临时有事外出。周某安排武某前往李某家中取钱,武某到达后发现李某家中无人,便将30万元现金取走。武某将取回的钱交给周某,但未告知周某其取钱时李某家中无人的情况。(事实二)
武某因盗窃价值6000元的香烟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公安机关未发现周某和武某的诈骗事实。武某的母亲王某将存有30万元现金的银行卡(银行卡登记的持卡人是王某),送给侦办该案的公安机关领导郑某,并告诉其密码,请求其“关照”自己的儿子。郑某收下后,一直未使用该卡,也未修改密码。后在郑某的运作下武某未被起诉。某日王某发现该银行卡内还有30万元,便将这30万元转到自己另一张卡里。(事实三)
周某因另一起盗窃罪被抓获。拘留期间,如实供述了自己诈骗的事实,并供述了武某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事实四)(2024年仿真题)
问题:
1.事实一中,关于周某的行为性质,构成诈骗罪(未遂)还是诈骗罪(预备),存在不同的观点,请分别阐述理由。
……
〖参考答案及详解〗
1.【参考答案】观点一:周某构成诈骗罪(未遂)。主观上周某对刘某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周某已经实施了欺骗行为,该行为属于诈骗罪规定的实行行为,即已着手实施诈骗。根据行为无价值理论(客观说),只要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即视为着手。本案中,周某已实施了欺骗行为,且安排武某前往取款,已着手实行诈骗犯罪。由于刘某发觉异常,将现金存回银行,导致周某未能取得财物,系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综上所述,周某已着手实行诈骗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诈骗罪的犯罪未遂。

刑法

2024年

案情:周某谎称自己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致电刘某,告知其涉嫌电信诈骗,要求刘某将存款取出,并会安排国家工作人员上门取走,转移至公安机关指定账户。刘某信以为真,将钱取出,但在取出现金后对周某的身份产生怀疑,遂将现金存回银行,并离开家中。周某预估刘某已取出现金,便安排武某前往刘某家中取钱。武某到达刘某家中后,发现刘某不在家,且未找到现金,便私自将刘某家中价值6000元的香烟取走。返回后,武某隐瞒取得香烟一事,只告知周某未取得现金。(事实一)

随后,周某又使用相同的方法欺骗李某。李某上当,按照周某的指示将30万元现金取出放在家中,后因临时有事外出。周某安排武某前往李某家中取钱,武某到达后发现李某家中无人,便将30万元现金取走。武某将取回的钱交给周某,但未告知周某其取钱时李某家中无人的情况。(事实二)

武某因盗窃价值6000元的香烟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公安机关未发现周某和武某的诈骗事实。武某的母亲王某将存有30万元现金的银行卡(银行卡登记的持卡人是王某),送给侦办该案的公安机关领导郑某,并告诉其密码,请求其“关照”自己的儿子。郑某收下后,一直未使用该卡,也未修改密码。后在郑某的运作下武某未被起诉。某日王某发现该银行卡内还有30万元,便将这30万元转到自己另一张卡里。(事实三)

周某因另一起盗窃罪被抓获。拘留期间,如实供述了自己诈骗的事实,并供述了武某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事实四)(2024年仿真题)

问题:

1.事实一中,关于周某的行为性质,构成诈骗罪(未遂)还是诈骗罪(预备),存在不同的观点,请分别阐述理由。

……

〖参考答案及详解〗

1.【参考答案】观点一:周某构成诈骗罪(未遂)。主观上周某对刘某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周某已经实施了欺骗行为,该行为属于诈骗罪规定的实行行为,即已着手实施诈骗。根据行为无价值理论(客观说),只要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即视为着手。本案中,周某已实施了欺骗行为,且安排武某前往取款,已着手实行诈骗犯罪。由于刘某发觉异常,将现金存回银行,导致周某未能取得财物,系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综上所述,周某已着手实行诈骗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诈骗罪的犯罪未遂。

观点二:周某构成诈骗罪(预备)。主观上周某对刘某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周某仅进行了准备工作,如联系刘某、安排武某前往取款,尚未实际实施使刘某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的行为。根据结果无价值理论(实质说),着手的判断应以行为是否对法益造成了现实、紧迫的危险为标准。周某的行为仅属于为实施诈骗犯罪进行的准备活动,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构成诈骗罪的犯罪预备。刘某在周某安排武某前往取款之前,已将现金存回银行,并未陷入错误认识,财产也未面临现实的侵害危险。综上所述,周某的行为仅属于为实施诈骗犯罪进行的准备活动,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构成诈骗罪的犯罪预备。

【考点】诈骗罪

【详解】行为无价值理论(客观说)强调行为本身的反伦理性和规范违反性。该理论认为,犯罪的本质在于行为本身违反了法律规范,即行为本身具有社会危害性,不论其结果如何。根据这一理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也构成犯罪。行为无价值理论关注的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范的要求,是否违反了法律所期待的行为模式。例如,某人持刀朝他人挥舞,但因意外未伤到对方,根据行为无价值理论,这种持刀挥舞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对安全秩序的期待和法律对暴力行为的规范,即便无实害结果,也具有违法性。

结果无价值理论(实质说)着重于行为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该理论认为,犯罪的本质在于行为导致了法律所不允许的危害结果,即行为的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根据这一理论,只有当行为实际造成了危害结果时,才构成犯罪。结果无价值理论关注的是行为是否实际导致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对法律保护的法益造成了实际损害。例如,在盗窃案中,只有当财物被实际窃取,造成他人财产权益受损的结果,才构成违法。如果一个人有盗窃意图,但因各种原因未实际取得财物,未造成法益侵害结果,按照结果无价值理论,可能不认定为违法。

两种理论在实际应用中各有侧重,行为无价值理论更加强调预防和规范行为,而结果无价值理论则更注重对实际损害的补救和惩罚。

……

202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刷透十年主观题(2015—2024)【2025飞 作者简介

飞跃考试辅导中心隶属于中国法治出版社考试图书出版部门。目前专职从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及复习方略的研究,并研究出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辅导用书。

中国法治出版社(原“中国法制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权威出版机构和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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