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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制度管窥 法治进步的多视角分析

刑事司法制度管窥 法治进步的多视角分析

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时间:2023-12-01
开本: 16开 页数: 168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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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制度管窥 法治进步的多视角分析 版权信息

  • ISBN:9787509695012
  • 条形码:9787509695012 ; 978-7-5096-9501-2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刑事司法制度管窥 法治进步的多视角分析 内容简介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刑事司法制度日臻完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和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的一系列刑事司法政策,更是使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成熟完善,极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鉴于篇幅所限,很难对我国每一个制度和程序的进步都进行详细梳理和分析,本书只能选取若干具有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和程序,加以观察、分析和研究,通过管中窥豹,对我国司法进步进行小视角分析。本书的研究共分为五章:**章讨论刑事立案制度存在的现实意义,第二章分析刑事领域人权保护的进步,第三章讨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优方案“良性社会化”,第四章概括讨论员额制实践的良好效果,第五章描述分析上海试点的成功经验。

刑事司法制度管窥 法治进步的多视角分析 目录

**章 刑事立案制度存在的现实意义 **节 立案概述 一、立案的概念、特征及性质 二、立案制度的确立 三、立案的材料来源 四、立案的条件 五、立案的意义 第二节 立案的程序 一、立案材料的接受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第三节 立案存在的意义 一、刑事立案程序与公民人权保护 二、刑事立案程序与被害人人权保护 第四节 不能废除立案制度的原因 一、侦查权滥用的司法审查规制 二、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三、保留立案程序的必要性分析 四、立案救济和立案监督 第二章 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保护的新发展 **节 制度完善 一、《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人权保护的进步 二、《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颁布后人权保护的进步 第二节 实践运行 一、冤假错案的预防 二、冤假错案的纠正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和良性社会化的关联融合 **节 未成年人的严重越轨行为 一、一般越轨行为和严重越轨行为 二、越轨行为的两个多发主体 第二节 刑事司法和良性社会化的关联融合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功用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述 二、对''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分析 三、tt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与未成年人良性社会化 第四节 三个层面构成的中国实践 一、在全社会范围内消除贫困 二、针对未成年人的整体保护 三、针对特定未成年人群体的专项治理 四、小结 第四章 员额制改革概括评述 **节 改革概述 一、司法责任制 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三、司法人员职业保障 四、人财物的省级统管 第二节 改革评述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评述 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评述 三、司法人员职业保障评述 四、人财物的省级统管改革评述 五、小结 第五章 上海试点实践的观察分析 **节 上海司法改革研究综述 一、对司法改革上海试点方案的整体解读 二、对司法改革上海试点方案的评价 三、对上海司法改革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展望 第二节 上海检察系统的司法改革 一、改革的政策文件和整体部署 二、改革的具体做法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 四、改革方向及进路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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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制度管窥 法治进步的多视角分析 作者简介

马可,男,法学博士,国家资助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导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爱德华兹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曾从事警务工作和法官工作。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近20项;出版专著7部,编著1部;发表论文近50篇。2008年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2012年获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奖励;2013年获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奖励;2014年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奖;2015年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同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优秀博士后研究报告奖;2016年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同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三等奖;201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同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三等奖;2022年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优秀论文二等奖。 张克锋,男,河北文安人,1987年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后从事公职律师,2002年辞去公职律师后成为社会律师,2006年至今为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9币,天津商业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廊坊师范学院兼职教授,廊坊市法学会副会长。 孟宪明,男,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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