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私密信息——以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界分为中心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2662495
- 条形码:9787302662495 ; 978-7-302-66249-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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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私密信息——以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界分为中心 本书特色
围绕个人私密信息的规范构造展开,遵循权利对象、权利客体和权利保护的线索,以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界分为重点,围绕“双向辨析”和“双重保护”,主要回答“个人私密信息是什么”和“如何保护个人私密信息”的问题
论个人私密信息——以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界分为中心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个人私密信息的规范构造展开,遵循权利对象、权利客体和权利保护的线索,以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界分为重点,围绕“双向辨析”和“双重保护”,主要回答“个人私密信息是什么”和“如何保护个人私密信息”的问题。具体而言,个人私密信息作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对象,对私密性的判断从“双向辨析”视角出发,梳理研究私密信息的规范历史和体系定位,针对实践中个人信息私密性检验的现状,提出个人私密信息的检验模型,并进一步区分个人私密信息与相似概念(个人信息、隐私、个人敏感信息),以期从“证成”和“证伪”两个角度对个人私密信息这一权利对象展开详实论证。同时分析个人私密信息的权利客体: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从权利保护角度区分“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双重保护”规则,细化“隐私权优先”二阶递进模式的法律适用。
论个人私密信息——以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界分为中心 目录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价值
1.2研究对象和方法
1.2.1研究对象
1.2.2研究思路
1.2.3研究方法
1.3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1.3.1国内研究现状简评
1.3.2国外研究现状简评
第2章权利对象: 个人私密信息的体系定位与检验实践
2.1我国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关系的发展历程
2.1.1我国隐私权的发展
2.1.2通过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阶段: 2017年《民法总则》之前
2.1.3《民法典》回应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
2.2个人私密信息: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对象
2.2.1隐私权及其保护对象
2.2.2个人信息权益的性质及其保护对象
2.2.3“二元路径”简析
2.3个人信息私密性检验实践
2.3.1隐私权与个人信息关系的民事纠纷
2.3.2典型案例
2.3.3案例分析总结
2.4本章小结
第3章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基准和双向辨析
3.1“私密”的法律基准概述
3.1.1德国“领域理论”
3.1.2英国“违反保密信息制度”
3.1.3个人信息私密性界分的思路
3.2个人信息私密性调研
3.2.1研究方法
3.2.2调研结果
3.2.3个人私密信息列举式规范
3.3个人私密信息的特征
3.3.1识别性
3.3.2秘密性
3.3.3私人性
3.4个人信息的私密性检验模型
3.4.1隐私保护的“场景理论”
3.4.2影响个人信息性质的场景因素
3.4.3个人信息私密性检验模型
3.5本章小结
第4章个人私密信息与个人信息
4.1个人信息类型化概述
4.1.1类型化思维概述
4.1.2数字时代个人信息的特征与分类保护
4.1.3私密信息与隐私利益
4.2隐私与个人信息区分的既有理论
4.2.1消极防御与积极利用
4.2.2人格尊严与信息资源
4.2.3内在人格与外在行动
4.2.4不为他人所知与为他人正确认知
4.2.5限制权力与疏导权力
4.2.6一般与特别
4.2.7简析
4.3隐私与个人信息界分——本书的观点
4.3.1规范对象
4.3.2规范目的
4.3.3规范逻辑
4.3.4规范手段
4.4本章小结
第5章个人私密信息与隐私
5.1德国模式: 一般人格权下的隐私权和信息自决权
5.1.1德国法上的人格尊严
5.1.2一般人格权与隐私权保护
5.1.3一般人格权与信息自决权
5.1.4评析
5.2美国模式: “大隐私”下的“信息隐私”保护
5.2.1美国法上隐私权的发展
5.2.2数字技术与信息隐私
5.2.3信息隐私的定义与分类
5.2.4评析
5.3欧盟模式: “个人数据保护权”下的独立综合立法
5.3.1欧洲的隐私文化
5.3.2欧洲个人数据保护的发展历程
5.3.3隐私权与个人数据保护权
5.3.4欧盟新近案例简析
5.3.5评析
5.4英国模式: 违反保密信息制度与隐私权
5.4.1英国法上违反保密信息制度的历史
5.4.2英国违反保密信息制度与隐私权保护
5.4.3违反保密信息制度的发展
5.4.4评析
5.5中国路径: 私密信息在隐私中的识别
5.5.1隐私权保护范围界定的主要学说
5.5.2私密信息与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的关系
5.5.3私密信息与私人生活安宁的关系
5.6本章小结
第6章个人私密信息与个人敏感信息
6.1个人敏感信息的概念及界分
6.1.1个人敏感信息概述
6.1.2个人敏感信息的界分
6.1.3我国个人敏感信息界分标准
6.2个人敏感信息处理的特殊规则
6.2.1禁止处理原则
6.2.2严格限定的例外情形
6.2.3加重敏感信息处理者的责任
6.3个人私密信息与个人敏感信息关系的既有理论
6.4“敏感信息覆盖说”下两者关系的三重视角
6.4.1保护法益
6.4.2保护对象
6.4.3保护规则
6.5本章小结
第7章权利客体: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及其构造
7.1个人私密信息之上权利客体的双重结构
7.1.1个人私密信息之上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7.1.2隐私权: 一种具体人格权
7.1.3个人信息权益: 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
7.2《民法典》**千零三十四条的法律适用
7.2.1隐私权规则优先的理论依据
7.2.2“没有规定”的法律适用
7.2.3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规则适用的四种情形
7.2.4小结: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请求权竞合
7.3《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
7.3.1两者关系的既有学说
7.3.2对既有理论的评析
7.3.3《个人信息保护法》: 特定领域的综合法律
7.4本章小结
第8章权利保护: 个人私密信息的特殊保护规则
8.1个人私密信息双重保护之权利行使
8.1.1个人私密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
8.1.2个人信息的权能体系
8.2个人私密信息双重保护之权利救济
8.2.1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责任请求权的关系
8.2.2人格权请求权
8.2.3侵权责任请求权
8.3侵害个人私密信息造成“损害”的认定
8.3.1个人信息权益纠纷中的“损害”
8.3.2“风险即损害”理论
8.3.3个人私密信息与损害的特殊认定
8.4本章小结
第9章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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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私密信息——以个人私密信息的法律界分为中心 作者简介
张璐,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民商法学、计算法学、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治理等,在SSCI, CSSCI上发表论文近10篇,出版译著《隐私即信任——数字时代的信息隐私》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