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馨卡帮你省薪 2024个人购书报告 2024中图网年度报告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精解

《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精解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4-02-01
开本: 21cm 页数: 265页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40.3(7.2折) 定价  ¥56.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满39元免运费
?新疆、西藏除外
本类五星书更多>

《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精解 版权信息

《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精解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总则、保护名录、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章为总则,明确革命遗址保护所应遵守的基本原则,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革命遗址使用人、所有权人、管理在革命遗址方面保护方面的职责划分。第二章为保护名录,共五条,分别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和专项调查,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并规定了名录申报的详细程序以及名录的批准与告知程序。第三章为保护管理,规定了革命遗址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保护规划编制职责,确立革命遗址的原地保护原则及变通规定。并规定了对革命遗址的抢救性保护以及保护范围、控制地带、标志档案的确立。第四章为合理利用,共八条,规定了革命遗址的总体利用原则,鼓励革命遗址免费开放,政府应为免费开放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政府应当加强对革命遗址及其承载历史的研究,并根据需要建立红色文化教育培训基地,利用革命遗址及其相关联的纪念设施革命史料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还规定政府应加强革命遗址的宣传推介力度。其他部门应当为革命遗址推介提供便利措施。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共五条,分别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以及破坏革命遗址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

《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精解 目录

章 总则 条【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第三条【革命遗址的概念和类型】 第四条【革命遗址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政府职责】 第六条【部门职责】 第七条【乡镇等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职责】 第八条【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的日常维护义务】 第九条【专家委员会的设立、组成与职责】 第十条【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第十一条【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护名录 第十二条【遗址普查与保护名录】 第十三条【名录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名录申报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名录批准与告知】 第十六条【申报文保单位】 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十七条【法律适用的特殊优于一般原则】 第十八条【保护利用规划】 第十九条【原址保护】 第二十条【抢救性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保护范围、建控地带、标志档案】 第二十二条【工程审批】 第二十三条【建控地带内的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 第二十五条【维修责任】 第二十六条【修缮告知】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 第四章 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条【总体利用】 第二十九条【公众开放】 第三十条【研究整理】 第三十一条【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宣传展示】 第三十三条【革命遗址标注】 第三十四条【权益保障】 第三十五条【公众参与】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责任】 第三十七条【破坏革命遗址罚则】 第三十八条【禁止行为罚则】 第三十九条【污染环境罚则】 第四十条【施行日期】 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附录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附录三 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附录四 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
展开全部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