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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问题论争

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问题论争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3-12-01
开本: 其他 页数: 230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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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问题论争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7241268
  • 条形码:9787307241268 ; 978-7-307-24126-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问题论争 内容简介

近年来,为破解传统上“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得以创建并在实践中广泛推行。此项制度创新从一开始就伴随诸多论争,激烈的论争已经影响到相关法治实践之有效开展。本书选取了其中十个重点议题进行研讨,旨在归纳、梳理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救济场域中具有代表性的争议焦点及不同观点。循此为进,从系统性、一体化视角出发,尝试提出具有逻辑一致性与理论一贯性的解释方案,力求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稳步、有序推进寻求理论依归并提供智识支撑。

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问题论争 目录

专题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论基础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困境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践困境 三、基于宪法秩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重构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及宪法依据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国家权力的适当行使 四、总结与思考: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救济的理论面向 专题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创设背景及实践样态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创设背景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实践样态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法律性质论争聚焦 (一)“私法解释论”之主流论调及其缺陷 (二)“双阶构造解释论”之进步与不足 (三)“协商行政解释论”之提倡及证成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规则形塑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传统环境行政管制之优化适用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执行保障机制之适恰选择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索赔诉讼之有序衔接 四、结语 专题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法律性质论争聚焦 (一)“国益诉讼说”的提出及缺陷 (二)“私益诉讼说”的诠释及评价 (三)“混合诉讼说”的缘由及批判 (四)“公益诉讼说”的进步与不足 (五)“公法诉讼说”之提倡及证成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理论基础论争聚焦 (一)私权意义上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理论解释进路之不能 (二)公民环境权理论解释进路之无力 (三)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理论之提出及阐释 三、总结与思考 专题四 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衔接之论争 一、问题缘起:单一救济机制难以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机制辨析:生态环境损害执法与司法救济机制异曲同工 (一)法律关系:两制度的法理根基霄壤之别 (二)追责方式:两制度的责任内容判若鸿沟 (三)制度旨归:两制度均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三、制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执法与司法救济机制双向衔接 (一)衔接纲领:科学且全面地救济受损的生态环境 (二)衔接策略:政府救济手段的选择权应得到尊重 (三)衔接方法:“甄选-测评-填补”的程序协同 四、结语 专题五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问责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问责制度的理论展开 (一)生态环境问责制度的规范基础 (二)生态环境问责制度的问责对象 (三)生态环境问责制度的性质厘清 (四)作为特殊类型的中央环保督察制度 二、生态环境问责制度的实践样态 三、由问责引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两难困境 (一)地方政府能否放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诉权 (二)两难困境的具体指向及其实质 四、摆脱两难困境的具体路径 (一)构建生态环保领域干部容错机制 (二)实现生态环境问责制度法制化的改造 (三)完成生态环境问责机制多元化的转变 五、结语 专题六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问题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法律性质的认知分歧 (一)民事权利说及其论证逻辑 (二)行政权力说及其论证逻辑 (三)区分混合说与一体混合说 (四)对既有论争之评析 二、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性质界定的域外方案及其移植困境 (一)不具有解释力的公产(公物)理论 (二)“水土不服”的公共信托理论 三、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公权性质的法理证成 (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公权说的“复兴” (二)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权依据的体系性解释 专题七 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之论争 一、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之理论论争展开 (一)功能定位与合理性证成 (二)潜在的负面效果反思 二、围绕《民法典》第1232条之规范论争梳理 (一)“法律”的菜单拉伸 (二)责任构成要件的展开 (三)“被侵权人”的限定 三、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之规制 (一)构建惩罚性赔偿金适用标准 (二)与公法责任之合作衔接 (三)时间范围之限定 专题八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规则之论争 一、问题的提出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规则论争聚焦 (一)惩罚性赔偿“否定说” (二)惩罚性赔偿“肯定说” (三)惩罚性赔偿“折中说” 三、审判指导性案例中赔偿额度确定的三层次规则之厘定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规则实践运行中的问题梳理 (一)司法解释与行政规范性文件脱节导致概念界定混乱 (二)审判权受制于鉴定权导致裁判风险 (三)法院调整系数和履行方式创新缺乏依据导致公信力不足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的规范进路 (一)司法解释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衔接,统一术语界定和赔偿范围 (二)明确法官审查鉴定评估意见的要点,判决书中释明审查意见 (三)明确判决需要考量经济发展,小额诉讼引入计算机模型计算 专题九 生态环境损害二元救济路径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路径类型划分的理论之争 (一)公法救济说的提出与不足 (二)私法救济说的缘起与缺点 (三)公私法协同说缘由与评价 (四)三种学说单一规范考察的局限 二、规范体系下法律与政策的二元划分 三、法律调整下的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 (一)行政救济:行政命令与代履行 (二)司法救济:公益诉讼与赔偿诉讼 四、政策调整下的赔偿磋商与环保督察 (一)赔偿磋商制度的政策法律化 (二)环保督察的生态损害救济功能 五、生态环境损害救济路径的重构 (一)法律与政策的二元规范调整 (二)多元救济路径的协同救济 专题十 法典编纂背景下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构造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法典化表达之问题梳理 (一)宏观问题之辩:责任构造的射程范围 (二)中观问题之辩:责任构造的模式选择 (三)微观问题之辩:责任构造的建构路径 二、《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射程范围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之分工 (二)《生态环境法典》植入党政同责之限度 (三)《生态环境法典》确定附属刑法之优劣 三、《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表达模式之论争 (一)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表达模式之比较 (二)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表达模式之选择 四、《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制度建构之论争 (一)环境民事责任的类型化建构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体系化建构 (三)环境刑事责任的跨法典建构 (四)环境法律责任的“综合考虑”机制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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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问题论争 作者简介

彭中遥,1992年生,湖南株洲人,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湖南大学法学院,兼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在《法学评论》《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高校社会科学》等CSSCI来源期刊独立发表论文20余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多项;2021年获“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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