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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担保注释书

民法典·担保注释书

作者:麻锦亮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3-08-01
开本: 其他 页数: 1308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82.0(5.9折) 定价  ¥139.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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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担保注释书 版权信息

民法典·担保注释书 本书特色

——《民法典•担保注释书》的编写背景
?担保是民商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横跨《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民法典》编纂中,对物权法、担保法等的规定进行了重大调整与完善,可谓变化幅度*大的部分之一。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对以往的担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了一次大幅度的修改、整合。解决很多争议问题的同时,也因其内容的繁杂、琐碎,引发了大家的学习焦虑。
?就担保实务问题而言,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例、特别是指导性案例的变化中可以看到,我国司法在根据我国经济社会情况的变化作出一些审判思路上的调整。这些变化和调整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

——如何对《民法典》涉担保条文进行注释
本书注释体系涵盖:
【条文精解】《民法典》保证合同和担保物权部分所涉条文详解,着重分析条文在实践中如何被运用。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与所注释条文有关的《民法典》其他条文,单行民商事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其适用要点
【司法解释及规范性司法文件】*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释、规定、批复等司法解释,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答复、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及其适用要点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政策】国务院部委颁行的与担保密切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指引、规程、答复、通知等文件及其适用要点
【典型案例】*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裁判案例,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地方法院裁判案例,撷取裁判要旨,附之编者评析

——如何在注释过程中彰显本书的亮点
1.特色价值——《民法典•担保注释书》的编写背景 ?担保是民商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横跨《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民法典》编纂中,对物权法、担保法等的规定进行了重大调整与完善,可谓变化幅度*大的部分之一。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对以往的担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了一次大幅度的修改、整合。解决很多争议问题的同时,也因其内容的繁杂、琐碎,引发了大家的学习焦虑。 ?就担保实务问题而言,从近年来的一些案例、特别是指导性案例的变化中可以看到,我国司法在根据我国经济社会情况的变化作出一些审判思路上的调整。这些变化和调整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 ——如何对《民法典》涉担保条文进行注释 本书注释体系涵盖: 【条文精解】《民法典》保证合同和担保物权部分所涉条文详解,着重分析条文在实践中如何被运用。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与所注释条文有关的《民法典》其他条文,单行民商事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其适用要点 【司法解释及规范性司法文件】*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释、规定、批复等司法解释,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答复、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及其适用要点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政策】国务院部委颁行的与担保密切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指引、规程、答复、通知等文件及其适用要点 【典型案例】*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裁判案例,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地方法院裁判案例,撷取裁判要旨,附之编者评析 ——如何在注释过程中彰显本书的亮点 1.特色价值 本书*大的特色是充分体现了作者对担保法问题的实务理解与见解。本书作者是《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承办人,深谙该解释的制度要旨和适用精髓。在“条文精解”部分,结合*新司法解释的规定阐释对某一法律条文的理解,并重点介绍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运用。另外,在相关规定的“适用要点”以及典型案例的“编者评析”部分同样体现了作者的实务见解。 2.内容全面 本书内容涉及三大部分:条文精解、法律规范、典型案例。条文精解是对《民法典》涉担保条文的逐条诠释;法律规范包括相关立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包括*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参考案例。 3.使用方便 一是作者专门制作了重要担保制度“关键词索引”,标明哪些制度可在哪些条文的注释中查找,方便读者“挑着读”。 二是作者制作了3个附件放在附录部分,前两个附件对已被废止的10个涉及担保的司法解释进行逐条清理,并就其是否具有继续适用性进行评述,第三个附件针对实践中亟待解决的《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能否适用于《民法典》施行前发生的担保纠纷案件,用图表的方式逐条分析了该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

民法典·担保注释书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系统梳理民法典担保法律规范的实用型工具书,作者为*高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并参与重大民商事司法解释起草的资深法官。本书以民法典第十三章保证合同和第二编第四分编担保物权为注释对象,对涉及民事担保制度的全部法条进行了全面注释,注释内容涵盖条文精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司法文件、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并对条文中涉及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了重点解析,能帮助读者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担保法律规范。

民法典·担保注释书 目录

目  录 导  论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概念】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效力的从属性】 第六百八十三条 【保证人资格】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的形式】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及其推定规则】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九条 【反担保】 第六百九十条 【*高额保证】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责任范围】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 第六百九十三条 【债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 【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 【主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人的免责抗辩】 第六百九十九条 【共同保证】 第七百条 【保证人的追偿权】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有权援引债务人的抗辩】 第七百零二条 【保证人的抵销或撤销抗辩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概念】 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债权的性质与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从属性与非典型担保】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第三百九十一条 【债务转移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第三百九十二条 【混合共同担保】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的消灭事由】 第十七章 抵押权 **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概念】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 第三百九十六条 【浮动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 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一条 【流押条款的效力】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 第四百零三条 【动产抵押的效力】 第四百零四条 【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转让】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权保全权】 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 第四百一十一条 【浮动抵押的财产确定】 第四百一十二条 【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 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 第四百一十五条 【抵押权与质权竞存时的清偿顺序】 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 第四百一十七条 【抵押权对新增建筑物的效力】 第四百一十八条 【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限制】 第四百一十九条 【主债权已届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条 【*高额抵押权的定义】 第四百二十一条 【部分债权转让不影响*高额抵押权】 第四百二十二条 【*高额抵押合同条款变更】 第四百二十三条 【债权确定事由】 第四百二十四条 【*高额抵押权的法律适用】 第十八章 质  权 **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五条 【动产质权的概念】 第四百二十六条 【动产质权的标的】 第四百二十七条 【质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八条 【流质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生效时间】 第四百三十条 【孳息收取权】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押财产使用处分的限制】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押财产的妥善保管义务】 第四百三十三条 【质权的保护】 第四百三十四条 【转质】 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的放弃】 第四百三十六条 【质押财产返还及质权实现】 第四百三十七条 【质权人的及时行使质权义务】 第四百三十八条 【质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 第四百三十九条 【*高额质权及其法律适用】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 第四百四十一条 【证券性权利出质】 第四百四十二条 【有价证券质权的特殊规则】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知识产权出质】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 第四百四十六条 【权利质权的法律适用】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概念】 第四百四十八条 【同一法律关系及其例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 第四百五十条 【对可分物的留置】 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 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的实现】 第四百五十四条 【留置权人的及时行使留置权义务】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变价后的处理】 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效力】 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消灭原因】 附  录 附件1 《担保法解释》能否继续适用及评述 附件2 与担保有关的其他司法解释清理及评述 附件3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的溯及力及其评述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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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锦亮作为“九民纪要”担保部分的执笔人、“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的承办人,有着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相对深厚的理论功底,对担保领域的很多问题都有深入思考和独到见解。本书是锦亮近年来持续研究担保问题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凝聚了锦亮的心血。其在书中提出了很多担保领域的新问题、新观点,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思考。因此,本书尽管是一本工具书,但对研究担保法的学界同仁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尤其是锦亮坚持问题导向、场景意识,力求从法官和学者的双重视角来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我们研究担保法乃至整个民法都有借鉴意义。 杨永清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 近年来,研究担保法的著作有很多,但能够将理论和实务融为一炉的则并不多见,本书是为数不多的一本,这得益于锦亮参与民二庭近年来包括“九民纪要”“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等重要司法政策、司法解释起草的经历,以及善于搜集问题、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本书囊括了迄今为止担保领域的大多数问题,并且对很多长期以来困扰司法实务的前沿疑难问题作出了分析、给出了答案,信息量巨大,是一本务实管用、名副其实的工具书。 沈晓鸣 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市面上对于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进行释义的书很多,但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常常发现真正需要解决的实务问题往往没有涉及。本书从《民法典》担保制度的相关条文入手,对担保中的大量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既有理论深度,又紧扣司法实务,读来非常“解渴”。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本书对每个条文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乃至政策等都进行了适用提示,并梳理了相关的典型案例,编排体例新颖,有助于整体上把握条文意旨,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锦亮博士的新书以民法典担保制度的条文为主线,阐释规范意旨、法律构成和法律效果,揭示裁判分歧并提出自己的解释方案,详列关联规范并解读其中重点规范的适用要点,梳理典型案例、抽象裁判要旨并提炼对以后裁判的指导意义。锦亮博士直接参与九民会纪要与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起草,对于民法典担保制度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借助于本书的写作,更是打通物债两部分,提出了很多富有见地的观点。相信本书的出版对于民法典担保制度的贯彻落实将具有重大的意义。 朱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书着力于私法领域中最具实践驱动力、规范更新性和中观理论发展可能的担保法,是法律实践者论著中的佳作,既有渊综广博之述,亦有清通简要之论,术、学、识、才俱备。术者,植根实践,以实践为规范的检验场和理论的催化剂;学者,立足规范,以规范为实践理论互构的基础;识者,观照理论,以理论引领统合规范和理性化实践;才者,文从字顺,以清晰的语言融汇实践性技艺、制度性知识和理论性视野。 纪海龙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本书相当于担保法领域的中型评注书。基于作者多年来对担保法的理论研习与实务经验,尤其是基于作者参与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经历和相关司法审判经验,本书对担保法理论与实践的阐述极其精到;并基于作者敏锐的学术洞察力,提出了很多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好问题。本书对于相关案例的搜集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文件集成性的整理,也会对担保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助益极大。

民法典·担保注释书 作者简介

麻锦亮(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二级高级法官,《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主要执笔人、“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承办人。在民四庭、行政庭等庭室工作期间,还先后深度参与或承办了外商投资司法解释、行政协议司法解释,有较为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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