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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法进路研究

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法进路研究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12-01
开本: 其他 页数: 340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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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法进路研究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7232907
  • 条形码:9787307232907 ; 978-7-307-23290-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法进路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在总体上遵循“理论建构—实证分析—制度(对策)完善”的思路,分为三大部分,共13个章节。**部分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行政法进路研究之一般理论,分为5个章节:**章为行政法规范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理据,第二章为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三章为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四章为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第五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互动与整合之法理。第二部分为我国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主要挑战,分为4个章节:第六章为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七章为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八章为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第九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间缺乏互动与整合的现状及其原因。第三部分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行政法规制,分为4个章节:第十章为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选择与运用的域外经验,第十一章为行政法规制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基本遵循,第十二章为行政法规制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进路,第十三章为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互动与整合的行政法制度。

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法进路研究 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既有研究之梳理与评析
三、主要内容与基本思路
四、创新点与研究方法
**部分 环境风险治理工具行政法进路研究之理论
**章 行政法规范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理据
**节 “红灯理论”与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
一、行政法“红灯理论”之学理阐释
二、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释义
三、“红灯理论”对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意蕴
第二节 “绿灯理论”与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
一、行政法“绿灯理论”之学理阐释
二、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释义
三、“绿灯理论”对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意蕴
第三节 “黄灯理论”与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
一、行政法“黄灯理论”之学理阐释
二、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释义
三、“黄灯理论”对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意蕴
第二章 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
**节 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主要类型
一、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类型的界分维度
二、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理论类型
三、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主要表现形式
四、环保督察制度之考辨
第二节 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合理性基础
一、避免“公地悲剧”
二、克服信息稀缺性和不对称性造成的“市场失灵”
三、顺应我国环境风险治理实践的现实要求
四、作为公共利益理论之体现
第三节 行政行为形式论下的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
一、行政行为形式理论之学理阐释
二、行政行为形式理论对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意蕴
三、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行为形式
第三章 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
**节 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主要类型
一、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类型的界分维度
二、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理论类型
三、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主要表现形式
第二节 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合理性基础
一、弥补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不足
二、作为庇古理论在环境治理领域的直接反应
三、作为科斯定理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论下的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
一、行政法律关系理论之学理阐释
二、行政法律关系理论对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意蕴
第四章 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法理
**节 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主要类型
一、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类型的界分维度
二、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理论类型
三、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具体表现形式
第二节 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合理性基础
一、克服政府或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不足
二、公共治理理论为之提供理论依据
三、公民社会和公共信托理论为其提供理论支撑
第三节 行政过程论下的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
一、行政过程论之学理阐释
二、行政过程论对社会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意蕴
第五章 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互动与整合之法理
**节 互动与整合之合理性基础
一、风险社会理论
二、流程再造理论
三、整体性治理理论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和分期理论
第二节 行政程序论下三种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之互动与整合
一、风险行政程序法理论的学理反思
二、三种行政程序理想类型之学理阐释
三、行政程序论对环境风险治理工具互动与整合之意蕴
第二部分 我国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主要挑战
第六章 政府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以“煤改气”为例
**节 “煤改气”中的治理工具之类型化界定
一、行政规划
二、行政协调
三、行政指导
四、行政合同
五、行政给付
六、行政命令
第二节 “煤改气”中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
一、行政规划面临的挑战
二、行政协调面临的挑战
三、行政指导面临的挑战
四、行政合同面临的挑战
五、行政给付面临的挑战
六、行政命令面临的挑战
第三节 治理工具所面临挑战之成因分析
一、委托—代理组织关系是根本原因
二、缺乏公众参与是直接原因
三、相关立法不完善是主要原因
第七章 市场主导型环境风险治理工具面临的挑战——以水污染领域为例
**节 市场主导型水污染风险治理工具的法制现状
一、水污染风险治理工具之选择机制
二、水污染风险治理工具之实施机制
三、水污染风险治理工具选择的现状描述
第二节 市场主导型水污染风险治理工具面临困境之成因
一、市场主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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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法进路研究 作者简介

戚建刚,祖籍浙江杭州,中共党员,1976年3月出生。1999年5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5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5年5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06年—2008年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0年—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美国艾奥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1年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2006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9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11年破格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13年到—2016年被聘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2017—2018年被评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特聘教授”,担任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中心首席专家。现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政府法治、风险行政法、食品安全法、比较行政法、行政法基础理论。主国家课题2项,多次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法律规范起草和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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