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馨卡帮你省薪 2024个人购书报告 2024中图网年度报告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11-01
开本: 其他 页数: 160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12.2(6.1折) 定价  ¥20.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满39元免运费
?新疆、西藏除外
本类五星书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30275
  • 条形码:9787521630275 ; 978-7-5216-3027-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本书特色

大字排版,方便阅读。 主法与所收录的其他法律文件联系紧密,便于读者整体了解特定领域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内容简介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10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年6月1日)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年8月22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年12月9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1月11日)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节选

  第十七条 【监护禁止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第十八条 【监护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第十九条 【尊重未成年人的知情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第二十条 【监护人的报告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临时照护及禁止未成年人单独生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第二十二条 【设立长期照护的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配套规定)(大字版)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