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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补贴法律与实务/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美国反补贴法律与实务/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8-01
开本: 32开 页数: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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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补贴法律与实务/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9764265
  • 条形码:9787519764265 ; 978-7-5197-6426-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美国反补贴法律与实务/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内容简介

《美国反补贴法律与实务》是《美国反倾销法律与实务》一书的姊妹篇。本书仍以非法律专业人士和企业管理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帮助他们了解美国反补贴应诉的知识和技巧。 全书共分为十章。**章介绍美国反补贴的调查程序以及应诉反补贴调查获胜的方法。接下来的五章是本书的精华所在,详细讲解和讨论补贴的定义和种类、一般补贴利益的确定、贷款补贴利益的确定、低价提供生产要素补贴利益的确定、补贴率的计算。第八章是本书的另一亮点,全面介绍反补贴应诉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回答问卷、寻找外部基准价格、实地核查、提交案情摘要与反驳摘要以及发现行政错误。为了增加阅读的趣味性并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加深对主要内容的理解,本书的*后一章讲述了四个真实的案例。

美国反补贴法律与实务/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目录

目 录
**章 美国反补贴调查程序
  **节 反补贴调查程序简介
   一、实施反补贴措施的要件
   二、与调查有关的机构
   三、发起调查
   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
   五、美国商务部初裁
   六、美国商务部终裁
   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
   八、反补贴命令的颁布
  第二节 临时反补贴措施的“窗口”现象
  第三节 初始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影响
  第四节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损害调查中争取无损害裁决
   一、什么是同类产品
   二、如何确定同类产品
   三、如何确定国内产业
   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的权限和可能结果
   五、抗辩策略
  第五节 在美国商务部的补贴调查中获得零或低补贴率
  第六节 将产品从美国商务部的调查范围排除
   一、在发起调查前的申请书审查阶段
   二、调查发起后至初裁前
   三、初裁后至终裁前
第二章 补贴的定义和种类
  **节 补贴的定义和可诉补贴项目的构成要件
   一、补贴的定义
   二、可诉补贴的定义
   三、可诉补贴项目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 什么是权力机构
  第三节 财政资助的形式
  第四节 利益的授予或补贴利益
  第五节 补贴的专向性
   一、法律专向性
   二、事实专向性
   三、区域专向性
   四、给予国有企业补贴的专向性
   五、根据“不利事实”推定的专向性
   六、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
  第六节 补贴的种类
   一、出口补贴
   二、进口替代补贴
   三、国内补贴
   四、各种具体补贴项目举例
第三章 补贴利益的确定
  **节 如何确定国内补贴利益的金额与接受补贴的时间
   一、赠款或拨款
   二、贷款
   三、贷款担保
   四、股权注入或投股
   五、债务免除
   六、直接税
   七、间接税与进口费用
   八、低于适当报酬供应货物或提供服务
   九、与员工有关的补贴
  第二节 如何确定出口补贴利益的金额与接受补贴的时间
   一、出口赠款或奖金
   二、出口信贷支持
   三、出口货物的国内货运费用
   四、生产出口货物中投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优惠
   五、出口保险
   六、其他出口补贴
第四章 贷款的补贴利益
  **节 贷款基准利率和补贴利益的确定
   一、能够实际在市场上获得的可比商业贷款的利率
   二、全国平均利率
   三、外部信息决定的利率
  第二节 使用外部基准利率的原因
  第三节 如何计算外部基准利率
   一、选用外部贷款利率作为基准的两个标准
   二、如何计算短期贷款的基准利率
   三、如何计算长期贷款的基准利率
   四、如何计算贴现率
  第四节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不适合贷款公司的情况
   二、长期浮动利率贷款
   三、或有责任无息贷款
第五章 低价提供生产要素的补贴利益
  **节 低价供应货物或提供服务比较基准的确定
   一、来自市场实际交易的价格
   二、世界市场价
   三、评估政府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原则
  第二节 低价供应原材料
  第三节 低价提供电力
  第四节 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五节 关于上游投入产品的补贴调查
   一、上游补贴调查的法律适用
   二、美国商务部启动调查的适用规则
   三、美国商务部的调查方法
第六章 补贴率的计算
  **节 补贴利益金额的分摊
   一、重复性补贴利益的分摊
   二、一次性补贴利益的分摊
  第二节 补贴利益的归属和计算从价补贴率
   一、补贴利益的归属和分母的确定
   二、交叉所有权关系的关联公司
   三、贸易公司的特殊情况
   四、进口报关金额对销售金额的调整
  第三节 补贴计算范例
   一、出口奖励补贴
   二、分摊一次性补贴利益
   三、交叉拥有关系的判定和补贴利益的归属
   四、贷款的补贴利益
   五、用电的补贴利益
   六、原材料的补贴利益
   七、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八、计算总的从价补贴率
第七章 年度行政复审
  **节 反补贴年度行政复审程序简介
   一、年度行政复审的申请和启动
   二、复审期间的确定
   三、参加复审的资格
   四、复审的进行方式
   五、复审问卷的发放及回复
   六、补充问卷的发放及回复
   七、实地核查
   八、初步裁决
   九、*终裁决
  第二节 反补贴年度行政复审的主要特点
   一、复审的作用
   二、复审的结果
   三、实际结税的不确定性
  第三节 反补贴年度行政复审的准备工作
   一、主动要求复审
   二、预先准备和方案设计
  第四节 出口补贴对反倾销调查和复审的影响
  第五节 其他仅与反补贴复审有关的特殊情形
   一、复审默认立案调查期间确定的补贴项目
   二、**次反补贴复审期间的例外情况
第八章 应诉主体和应诉工作
  **节 反补贴调查中的应诉主体
   一、谁是应诉主体
   二、应诉主体将会受到的影响
  第二节 回答美国商务部的调查问卷
   一、关联关系问题
   二、一般问题
   三、与具体补贴项目有关的问题
   四、某些必须提交的附件
  第三节 寻找外部比较基准
  第四节 准备和通过实地核查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
   二、核查的准备
   三、核查的过程
  第五节 案情摘要和行政错误
   一、初裁文件与核查报告
   二、案情摘要和反驳摘要
   三、检查和提交行政错误
第九章 美国针对中国反补贴的历史和现状
  **节 美国对中国反补贴调查的历史回顾
   一、乔治城钢铁一案简介
   二、美国政策的转变
   三、非公路轮胎一案司法审查的结果
   四、美国国会修改法律
  第二节 美国对中国反补贴调查的现状
   一、对双重救济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对货币低估进行反补贴调查
   三、权力机构的认定
   四、低于补偿提供生产要素的外部基准
   五、政策性贷款的专项性
   六、贷款外部基准利率的确定
   七、出口买方信贷
   八、平均对单笔和归零问题
   九、含税价比较还是不含税净价比较
   十、对中小企业的补贴
第十章 反补贴案例故事
  **节 复合塑料编织袋反补贴调查
   一、案情背景
   二、应诉过程
   三、小结
  第二节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反补贴调查
   一、案情背景
   二、应诉过程
   三、小结
  第三节 三氯异氰尿酸反补贴调查
   一、案情背景
   二、应诉过程
   三、小结
  第四节 污水铸铁管件反补贴调查
   一、案情背景
   二、应诉过程
   三、小结
附录一:补贴利益计算表
附录二:美国反补贴名词术语汇编
附录三:200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美国对中国
发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一览表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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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补贴法律与实务/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作者简介

叶晓明,原美国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顾问。现为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负责培养、指导该所的国际贸易法团队。 北京人,1977年考入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1982年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87留学加拿大,1992年获得戴尔豪斯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后前往诺贝尔化学奖得主埃特尔教授主持领导的德国马普学会弗里茨-哈伯研究所,从事过渡金属表面化学吸附的计算机模拟研究,随后在加拿大UBC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进行金属固体与离子液体界面动力学的研究工作。1999年加入美国格威·舒伯·拜耳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指导中国企业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应诉工作。精通美国反倾销与反补贴的法律与程序,能够熟练运用SAS(统计分析系统)语言测试检查美国商务部的税率计算程序及结果。 在过去的25年里,亲自承办了200多例美国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各类行政复审、司法审查、反规避调查、“337调查”等,包括60多次现场核查,涉及几十种中国对美出口产品。参与代理了中国企业应诉美国第一例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即铜版纸一案。 曾于2013~2016年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任特聘教授,负责用中英文讲授经济应用数学、会计学、美国反倾销与反补贴实务等课程。 王建宇,原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院长。 山西人,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1999年获得英国莱斯特大学欧洲和国际商法硕士学位。2000~2002年获得香港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88~1993年,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讲师。1993~2002年,在深圳市政府经贸部门工作,负责反倾销的应诉工作。2002年辞去政府部门工作并创办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在过去十多年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应诉实务中,先后代理过中国上百家企业,帮助其成功应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等国针对中国彩电、木制卧室家具、23号永固紫、零售购物袋、CDR、DVDR、户外烧烤炉、烫衣板、铝型材、皮鞋等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的初始立案调查、新出口商复审、常规年度复审等。成功代理国外对中国提起的第一起反补贴调查案件——加拿大对从中国进口的户外烧烤炉反补贴案。在该案中加拿大边境事务署最终终止反补贴调查,为中国企业及中国政府此后应诉外国对华反补贴调查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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