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馨卡帮你省薪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作者:全怀周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5-01
开本: 其他 页数: 256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25.7(6.0折) 定价  ¥42.8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满39元免运费
?新疆、西藏除外
本类五星书更多>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24243
  • 条形码:9787521624243 ; 978-7-5216-2424-3
  • 装帧:80g轻型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本书特色

一书读懂财产继承相关问题 全面梳理 深度解析 图文并茂 细致生动 贴近生活 实操指引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让每一个家庭了解继承相关知识,掌握订立遗嘱的实际操作方法。本书**章中介绍了家产传承有哪些方式、各种方式的特点。第二章中详细介绍了继承有哪些依据、有多少种办理途径、各种不同途径的办理流程是什么。继承的核心要素之一是财产。第三章中分门别类地介绍了对于家庭而言,有哪些重要的财产类型、如何分辨哪些属于可继承财产。遗嘱是为继承服务的。要想能够真正“服务好”继承,必须要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所以,自第四章至第七章分别从如何确保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遗嘱内容的表述、遗嘱订立过程中的证据采集、以及未来遗嘱生效后的处理方式,进行详细的操作性讲解。*后一章介绍了如何正确认识遗嘱的作用和价值。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目录

一 财产处理

【案例故事】 003

一、财产(房产)处理的三种方式 006

二、主要税费 010

三、三种方式的选择 018

二 财产继承

【案例故事】 021

一、关于继承的五个基础知识 023

二、法定继承 033

三、遗嘱继承 043

常见问题解答 053

三 个人合法财产

【案例故事】 061

一、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064

二、“个人”财产 066

三、常见的财产类型 074

四、财产与债务的关系 079

常见问题解答 080

四 有效遗嘱

【案例故事】 087

一、什么叫合法有效遗嘱? 090

二、订立前提 092

三、遗嘱形式 096

四、内容表达 102

五、证据完整 105

常见问题解答 107

五 遗嘱内容

【案例故事】 115

一、这份遗嘱有效吗? 118

二、内容表达 123

三、声明 124

四、正文表达通用规范 127

五、九种情况下的正文表达 132

六、附条件 159

七、签名与日期 171

八、其他关于遗嘱内容表达的要求 172

常见问题解答 173

六 遗嘱的“证据”

【案例故事】 181

一、证据的作用和特性 183

二、证据链 184

三、证据采集 186

常见问题解答 207

七 遗嘱的“生效”

【案例故事】 213

一、遗嘱生效时的若干情况 216

二、遗嘱的生效过程 221

三、遗嘱执行 226

四、遗嘱执行中的特殊情况 232

常见问题解答 233

八 温馨提示

展开全部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节选

【案例故事】 为图省钱,老人把房子提前过户给儿子,却要求女儿赡养 老杜有很强的“家传”意识:财产要通过儿子传下去。 在一儿一女面前,老杜说得很清楚:“今后我们老了,儿子你得给我们养老。闺女,你嫁出去了,家里的事就别管了。我们的这点家当,留给你哥。” 老杜口中的家当,主要是他和老伴儿共有的一套房子,是当初房改的时候老两口买下的,现在价格已经翻了好几倍。 70岁出头那年,老杜生了一场大病。一家人前前后后折腾了两个月,*后总算无恙。 经过这件事,老杜并没有改变对家产分配的看法,反而更加上心:岁数越来越大,家里的财产怎样分配,得提前落实好。 为此老杜让儿子了解相关政策。儿子对这事格外积极,没过几天就打听清楚了:“爸,您看,房子交给我传下去,这是迟早的事儿,所以我们主要的考虑是怎样简单、省钱怎样来。*简单、省钱的方法是我们走买卖手续,现在就把房子过户给我。” 老杜一听,觉得可以。既然结论已定,何必多花钱呢?于是让儿子一手操办过户手续。 刚办完过户手续的那段时间,儿子很积极,有事没事就回去看看父母,在父母面前表现得很有责任。但时间一长,儿子照看老人的积极性明显下降。稍有抱怨,儿子总以各种理由推托,这让老杜不高兴了。在老杜看来,说定的事儿,甭管什么理由,都必须坚持做下去。 渐渐地,老杜和儿子之间的不快越来越多,甚至演变成争吵。到后来,儿子索性不回父母家了,见不到人,一打电话敷衍两句就挂了。 上了岁数,本来需要照顾的事情就多,无奈之下老杜只能联系女儿。一开始,女儿隔三岔五还会过来看看,给父母带点东西。到后来,女儿发现自愿变成了要求,这让女儿也不高兴了:“你不是说好不用我管吗?你不是已经把财产都给我哥了吗?” 一家人就在这样的心态中过着日子。老杜不甘心,财产都给了儿子,儿子却出尔反尔。无奈之下,只能要求女儿,而且明确地告诉女儿,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 女儿不甘心。凭什么财产没自己的份,却用义务来绑架自己?凭什么不去要求儿子? 乐得清闲的,恐怕只有儿子。 子女不能以分不到父母的财产为由拒绝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但是,继承问题处理不好的话,谁受益?谁受损?相信大家已经很清楚了。 财产继承处理不好,*终倒霉的往往会是老人——失去了财产保障,没有了要求赡养的筹码,只能寄希望于人性和法律。但是,这样能舒心吗? 财产继承处理不好,会使家庭关系裂痕越来越大,毕竟人总是讲求公平的。付出了,希望有回报;要回报,就得有付出。一旦不公平,就会使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猜忌、相互攀比,甚至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财产继承,应该保护谁、传给谁、怎样传,都非常重要。 一、财产(房产)处理的三种方式 多数父母都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我的财产,将来肯定都是给孩子的;多数子女也会有这样的潜意识:父母的财产,不给我还能给谁?但一定是这样的结果吗? 先从方式说起。以*重要的一笔财产类型房产为例。父母在世前后,房产要给子女的话,从大了说,其实可有买卖、赠与和继承三种主要方式。而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几种情形,每种情形之下效果也不同(将在第二章及之后进行主要介绍,**章暂不展开)。 买卖赠与继承前提条件财产属于父母个人合法财产,子女需具备购买(受赠)资格子女有合法继承权发生时点父母生前父母去世后产权归属房屋产权登记完成之后,属于子女赠与完成之后,属于子女生前属于父母,父母去世后属于继承人反悔可能若实际交易完成,无法追回;若未发生实际交易,可追回若发生撤销赠与情形,或违背赠与条件,可追回;否则无法追回被继承人无法反悔;其他继承人可举证追讨 利益偏向利于子女利于子女利于父母 1. 买卖 前提条件 买卖多适用于房产、车辆等类型的大型实物财产。父母将此类财产通过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此类财产,必须是父母个人合法财产。 子女必须具备购买资格。比如,商品房过户,受当地限购政策约束;宅基地房过户,子女必须为同集体户成员,且符合宅基地分配管理规定。 发生时点 买卖是父母生前过户给子女的一种方式。 产权归属 房屋产权登记完成之后,财产不再属于父母,而是归属于子女。因此,一旦交易完成,多数情况下,卖方将失去对相应财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反悔可能 在正常情况下,过户完成之后,再行反悔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在一种情况下,卖方存在追回的可能:父母将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但是子女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购房款实际给到父母。这时候,父母可以反悔,因为子女未实际支付购房款,视同违约。 利益偏向 交易过户完成后,产权变更,利益偏向于子女。 2. 赠与 前提条件 受赠人要受到相应资格条件的限制。比如,如果子女在当地没有购房资格,父母不能将房产赠与子女;有些地区,能否接受赠与还受到限购影响(同“买卖”)。 发生时点 赠与行为发生在原产权人生前。 产权归属 与买卖相同,赠与完成之后,财产不再属于赠与方,而是将归属于受赠方。 反悔可能 相对于买卖而言,赠与的特点在于:赠与可以指定赠与个人,并且可以附加条件。 比如,父母声明将房子赠与已婚儿子个人,那么儿子的赠与所得,将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也可以在赠与协议中明确约定条件。 一旦赠与过户完成,如果儿子违背赠与条件,或者发生如下情形,这时候,即使已经完成过户,父母也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要注意时间。 《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利益偏向 部分情形下可撤销赠与,但通常赠与过户完成后,产权变更,总体上利益偏向于子女。 3. 继承 前提条件 只要财产属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具备继承权即可。与买卖、赠与不同之处在于,继承人能否继承财产,不受如限购政策、购房资格等的限制。比如,继承人不具备当地的购房资格、继承人已经是外籍等,对于继承均无影响。 发生时点 继承行为发生在原产权人去世之后。 产权归属 发生继承之后,父母财产的产权到底归谁?单纯从法律意义角度来看,归继承人。但是,这种名义上的产权并无实际意义,因为继承人无法对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只有办理完继承手续、过户完成之后,才算真正拥有遗产产权,才能自行处置。 反悔可能 被继承人已经无法反悔——继承是发生在其去世之后的事情。 但是,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出继承异议,比如,某继承人没有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时,不应当分得遗产。这个过程依赖于继承人举证。 利益偏向 相对于买卖、赠与,继承*大的优势在于:对于父母而言,在去世之前,财产始终在自己手里,对个人利益有充分的保障。同时,对继承人形成了较强的约束。比如,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将失去部分或者全部继承权。当然,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几种情形,要真的利于被继承人,很好地实现继承,还应充分结合实际,对财产妥善地进行处理。

民法典下的财产继承:遗嘱表达、遗嘱订立、证据采集、遗嘱保管、遗嘱执行 作者简介

全怀周,毕业于天津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从事企业管理工作15年,曾任多家公司高管。目前专注于养老事业,主要聚焦于家庭财产继承服务、特殊家庭老年人全养老服务、养老信息化服务等专业领域。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