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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作者:代峰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1-01
开本: 其他 页数: 299
本类榜单:哲学/宗教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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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0396318
  • 条形码:9787520396318 ; 978-7-5203-9631-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深入地解读“人的尊严”在中西伦理思想史中的主要观念、基本观点,力图对“人的尊严”的思想渊源和历史脉络进行综观性考察,以期为具体实践领域的分析确定哲学立场、价值基础和逻辑起点;从政治伦理学、理学、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视角具体分析“人的尊严”在当代的际遇,竭力阐发“人的尊严”在遭遇各种挑战时所应有的全面、正确、合理的尊严观;以解决现实生活中关涉“人的尊严”的伦理难题为研究旨趣,揭示人们在面对这些伦理困境时所应坚持的道德立场和态度,为理论分析奠定实践基础。

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目录

导言
一 选题与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思路
四 主要特色
五 研究方法

**章 人的尊严:词义辨析与实践解析
**节 人的尊严的词义辨析
一 人的尊严的中文解读
二 人的尊严的英文解释
第二节 应用伦理学的实践解析
一 “人的尊严”概念的存废之争
二 人的尊严:应用伦理学的实践解析

第二章 人的尊严:中国伦理思想史的解读
**节 先秦时期的“尊严”观念
一 物种尊严:人与动物的区别
一 “天道”尊严——人在宇宙中的位置
三 人性尊严——人性是先天平等的
四 生命尊严——人的生命是可贵的
五 主体尊严——为仁由己、制天命而用之
六 人格尊严——重义轻利、乐道忘势的大丈夫精神
七 自尊与他尊——相互尊重的人人关系
八 自由尊严——自然无为的逍遥境界
九 社会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节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尊严”观念
一 物种尊严——人“灵”万物
二 人性尊严——人之为人的本性
三 主体尊严——任自然而尽人事
四 平等尊严——一阐提人皆得成佛
五 自由尊严——自然本性与精神逍遥
第三节 宋元明清时期的“尊严”观念
一 物种尊严——人为万物之灵
二 人性尊严——理气心性、理欲之辨
三 主体尊严——天与人交相胜
四 个体尊严——个性自觉与人的解放
五 人格尊严——尊“道”自主的君子人格
六 生命尊严——身心健康、生命的道义价值
七 社会尊严——事功评价、君民平等
……

第三章 人的尊严:西方伦理思想史的解读
第四章 人的尊严:伦理学的理论阐释
第五章 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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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节选

  《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明末清初王夫之从理论上批判复古主义的“返朴”之说。他认为,所谓“返朴”是使人的生命力(内在潜能)无法得到发挥,从而导致“人事尽废”而无所作为,*终人就会退化到动物中去。他强调人格独立的重要性,主张人要尊重自己生命的价值。在他看来,人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人有自觉的能动性,而人的能动性就是一种实践活动,人只有发挥自己的能动性才能发展自己。他认为,君主一家一姓的利益和社会民众的利益应该区分,君臣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因为君臣应为“一体”,是“公”的关系,都是对天下负责,父子、兄弟、夫妇等关系也都是平等的。总之,王夫之通过对“君纲”的批判,开启了人与人平等关系的研究,提出“以天下之大公”作为人们伦理活动、道德情操的*高标准,是民主思想的萌芽。  明末清初唐甄从人的生存权和财产权不可剥夺的观点出发,对君权给予深刻的揭露。他认为,君主是通过杀戮抢劫得天下的,君主打着“天”“国家”的旗号,推行的却是一人的独裁专制,因此百姓横遭涂炭,实为独裁者一人造成。他还指出,君主得到天下后不把人当人看,由此导致社会动乱。唐甄猛烈抨击了君权神授,把帝王与盗贼并提,即“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甚至主张处决帝王。这在当时是胆大包天的,具有呼唤人的解放的思想启蒙意义。  明末清初颜元反对“命定论”,反对空谈“性理”,提倡“践履”“习行”的实学精神,认为人凭借自己的“实力”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人只有从实事实功的经验中得来的知识才算真知识。他强调知识的获得即所谓的“知至”是从“习”中来的,否认“生知圣人”。在他看来,长期的封建专制、奴化教育、理学精神的禁锢,使人性受到了异化和扭曲,因此必须要唤醒人的自觉意识,通过“习行”使人自己挺立起来。他说:“父母生成我此身,原与圣人之体同;天地赋与我此心,原与圣人之性同;若以小人自甘,便辜负天地之心、父母之心矣。常以大人自命,自然有志,自然心活,自然精神起。”他强调立志用功,不要“以小人自甘”,凡人和圣人一样,都可以通过立志、用功、习行,成就一番事业。  清代戴震在批判宋儒的“天理人欲之辨”的理欲分离论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理”“理存于欲”等理欲统一的思想观点,把人类的欲望及对生命的追求,看作是人类自身发展的基本动力。在他看来,欲是理的物质基础,理是欲的条理、规则。离开欲,就没有理;离开理,欲就要发生偏离。人有欲望、要求是完全合理的,欲是人性发生发展的动力。人的一切行为都以欲为基础,没有欲也就没有人性的存在。圣人之道的基本精神就是使天下百姓达情遂欲,这是天下得治的基础和保证。“理义”在人的生存发展中也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说,建立在“人欲”基础上的这种“理义”的价值,带有一定的必然性。戴震强调“天理”与“人欲”的统一,其实质是充分肯定了人首先是一个生物学意义的感性实体,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实现的道德之善是在人伦日用等各种欲望之中的。他批判“以理杀人”比酷吏的“以法杀人”更酷烈惨毒,这是当时关于人的解放*有力的呐喊。  总之,明清时期的特殊历史条件决定了这一时期思想家的逻辑起点是对君主专制的批判,从批判中提升人性与人的价值和肯定人的自然权利,不仅赋予人性以新的内涵,而且倡导人的平等自由,具有思想启蒙的意义,是通向近代人学的桥梁。  ……

伦理学视野下人的尊严研究 作者简介

代峰,1978年1月生于新疆石河子,四川蓬溪县人,哲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为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国青年伦理学会理事。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4项,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课题研究,现主持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江西省“十四五”社科规划重点项目1项,出版译著1部,参编教材1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要从事德育教育和应用伦理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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