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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相国吕不韦 版权信息
- ISBN:9787555913061
- 条形码:9787555913061 ; 978-7-5559-1306-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商人相国吕不韦 本书特色
探索千古名商财富之术,领略仲父相国治世之道 奇货可居,商人政治家;一字千金,杂家帝王书 吕不韦是中华历史中传奇的“商人相国”。他以一介商贾之身,凭借着过人的眼光和游说能力,帮助质子异人返回秦国并登上王位,从而封侯拜相、权倾天下,在秦国统一六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还主持编纂了《吕氏春秋》,汇合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史称“杂家”。
商人相国吕不韦 内容简介
本书为中原出版传媒集团重点打造的“中华文脉——从中原到中国”丛书项目。 吕不韦是战国末年卫国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在秦国统一六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主持编纂了《吕氏春秋》,汇合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史称“杂家”。他也是中华文明中传承悠久的商贾文化的典型代表。本书主要讲述了吕不韦以一介商贾之身,凭借着过人的眼光和游说能力,帮助质子异人返回秦国并登上王位,从而封侯拜相、权倾天下,却*终饮鸩自尽的传奇人生。这部传记兼具史实还原与可读性,对发掘和弘扬中华商业文化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商人相国吕不韦 目录
上篇 发迹
一 邯郸觅宝 奇货可居
商海弄潮
人世间的某些规律不断重现于历史发展的长镜头之上,似乎有意向人们昭示着什么。
寻找目标
搞政治投机同搞商业投资一样,不摸清行情怎么好下手?
拍板成交
《易经》“否”卦《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意思是说物极必反,倒霉的事到了头必然向好的方面转化。
二 咸阳密策 质子卖身
艳后忧思
岁月无情,无论多娇艳的女子,使用任何“永驻青春”的方法,都不能阻止随时光的流逝而变老。
深宫定计
潜藏于芈氏家族性格中的野心和绝不甘居人下的精神,一下被激发出来,华阳夫人决定接受吕不韦提出的方案。
子楚归秦
一身楚地装扮的异人果然讨得了华阳夫人的欢心,顺理成章地认下了这位“母亲”,并改名“子楚”。
中篇 成功
一 筹措既成富贵斯取
相国擅权
自庄襄王继位之后,秦国的大政实际就完全控制在丞相文信侯吕不韦手中,而庄襄王则成了吕不韦意志的传声筒。
“仲父”专政
十三岁的嬴政登上了王位,尊吕不韦为“仲父”。商人吕不韦经营的事业,达到辉煌的顶点。
“得之以众”
经济实力是为商的前提,亦是治国的依凭。吕不韦深明此理。秦国的军事、经济、文化有了巨大进步。
二 “多财善贾长袖善舞”
人才西流
吕不韦是秦国历史上**位认识到“士”的重要作用,从而大规模招揽宾客、打开国门招才纳贤的政治家。
杂花生树
吕不韦和门下的三千宾客,开创了中国文化史上**次有计划、有组织的私人集体编书。
千金悬赏
在秦王政即将亲政之前,吕不韦下令公布《吕氏春秋》,实际上是希图秦王政按照他的思想和政治路线继续走下去。
下篇 败亡
一 骊山建冢 甘泉纵欢
嬴政之谜
秦始皇的独断专行、不信任臣下的性格和作风,绝非统一中国后才出现的,在步入青年时代的秦王政身上就已经形成。
秦陵悲歌
嬴政既没有重视《吕氏春秋》中有关节葬、俭丧的倡议,也没有对吕不韦的耳提面命做出丝毫反应。
深宫秽闻
吕不韦深知,自己和太后的肮脏关系,在宫中,甚至在秦国内外都已半公开化,只是瞒着幼稚的秦王而已。
二 蕲年兵败魂归北邙
吕、嫪之争
嫪毐势力蒸蒸日上,大有盖过吕不韦之势。这种政治形势日益明显,连山东六国也洞若观火。
咸阳报警
加冠礼既已完成,嬴政再也不必受吕不韦约束了。他亲政的**件事就是直接指挥镇压嫪毐酝酿已久的叛乱。
游魂东归
吕不韦的野心一天天明显地暴露出来。城府甚深、谙熟谋略的秦王嬴政终于下决心断然除掉这一祸根,管他是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附:吕不韦生平大事年表
商人相国吕不韦 节选
寻找目标 吕不韦对他父亲说的,确实不是空话。他自己是心中“有数”的:他所谓的“定国立君”已经有了具体目标,他所要贩的货也早在邯郸待价出售。 吕不韦离开濮阳昼夜兼程赶赴邯郸。这时,邯郸和濮阳间已成为秦、赵之间的战场,需要穿过一道道秦军、赵军,有时还有魏军的军阵、防线,才能到达目的地。然而,这都没能阻挡住吕不韦的行程。他必须尽快回到邯郸,否则即将到手的宝贝就可能丧失。 到底是什么宝贝令吕不韦如此动心呢? 原来这个宝贝不是别的,而是秦国的公子异人。 异人,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名字。大概给他取这个名字的人,早就盼他有番不同寻常的人生经历吧?异人的经历果然与众不同。 当吕不韦发现异人的时候,这个宝贝正在赵国为“质”。 “质”就是人质。春秋以前只有自质于鬼神之法。据记载,周武王有疾,辅佐武王的周公设坛请老天保佑武王早日康复,而以自己为质。这是把人质给鬼神。当时人与人之间还没有交质的制度。*早的质人制度,是在春秋时期开创的。当时郑武公为周天子的卿士,周天子这个可怜虫为向郑武公表示信任,就将自己的儿子送到郑国为质,郑武公也将儿子送到周天子处为质。这次“周郑交质”开创了春秋战国各诸侯交质的先例:凡表示信用多交换人质。不过,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尚较重视信义,所以“交质”或单方面以人为质的事毕竟不多,在春秋二百年中见于记载的“交质”只有六次。但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相互攻伐,很少讲什么信义,相互之间猜忌加深,用质来巩固联盟国之间的关系,或用质表示对大国的服从的事例多了起来。战国二百五十余年间,见于记载的交质之事竟有二十四次。而这二十四次交质中,山东六国之间交换质的仅九次,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而其余三分之二均与秦有关:各国送人到秦为质者九起,秦人到各国为质者六起。这表明秦国成为国与国之间交质的主要对象。大多数为质的人,是国王的太子,也有国王的孙子,或是重要的臣僚。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间派人到对方为质,多数是为相互联合抗秦。而秦与六国之间的交质,则情况有所不同:多数国家派人到秦为质,有的是为求和,有的是为乞援,而秦派人到各国为质,则出于战略目的,拉拢一些诸侯国以联合攻击另外一些诸侯国,这就是所谓“远交近攻”的政策。秦国为实行这一政策,不惜将国王的子孙们派到各国为质。公元前328年(秦惠文王十年)为拉拢魏国,就派公子繇去魏为质。魏国为表示忠于秦,就献少梁这个地方与秦国。后来当了秦国国王的昭襄王,也曾被送到燕国为质,公元前307年(秦武王四年),才被送回继承王位。 吕不韦看中的异人,是秦昭王(昭襄王)时期被秦国送到赵国来为质的一个秦国贵族。 异人为什么要被送到赵国为质呢?这就要从秦国内部矛盾说起。 秦昭王是古代帝王中活的时间很长、在位的时间也很长的一个,他统治秦国的时间达五十六年之久(从公元前306年至公元前251年)。在昭王统治的年代,正是秦国突飞猛进向东方发展的时期。这时的秦,兵强马壮,由于商鞅变法(自公元前359年至公元前338年)以后,秦国奖励军功,能在战场上杀一“甲首”“甲首”是每辆战车上执兵器披甲胄的战士,在数十个战士中才有一名。,即可得到一顷地的奖赏,并可被赐一级的爵位。这些办法极其有效地刺激起秦人打仗卖命的劲头,人人都争先恐后地去当兵,到战场上像疯了一样拼死杀敌,以图立功受赏。所以,秦昭王在位的年代,正是秦军战斗力*强的时候。当时齐国的精兵称为“技击”,魏国的战士称为“武卒”,秦国的军人称为“锐士”。魏国的武卒在训练和装备方面已经是相当驰名的了,这些强壮的武夫都披戴着全副甲胄,手持十二石的强弓,背着五十支箭,还有戈、剑等武器。这些武器全部带在身上还不算,此外还要携三天的干粮。就是这样沉重的负担在身,行军时半天就能走百里路,可见其多么勇武。难怪齐国的技击在战场上一碰到魏武卒就被打得溃不成军了。但如此强劲的武卒遇到秦国的锐士竟不堪一击,常常被秦军打得落花流水。那时就有人形容秦军作战时勇猛的场面:在战场上只见秦以外的山东各国战士都穿戴甲胄打仗,唯有秦军的战士甩开甲胄、衣服,赤膊上阵。这些关西人仅左手提着割下来的人头,右臂挟着活的俘虏,个个像大力士揍婴儿一样,把敌军打得鬼哭狼嚎、狼狈逃窜。从这一段描写的场面中,不难想象秦军是多么凶猛、可怕。秦昭王时代就是凭借这样一支军队打了不少胜仗,占据了其他诸侯国许多土地,使秦国的国土迅速地扩张起来。譬如公元前300年(秦昭王七年),秦军攻克楚国的新城,杀死楚国名将景缺,次年竟把楚国的国王——楚怀王骗到秦国,当作人质扣押起来。公元前298年(秦昭王九年)秦军攻楚,斩首十五万,占领十余城;公元前293年(秦昭王十四年)秦国大将白起率兵攻韩、魏联军,斩首二十四万,夺五城;公元前289年(秦昭王十八年)秦又取得魏国的六十一城及河东的四百里地,同年又将韩国的二百里地据为己有。从公元前285年(秦昭王二十二年)起,秦国将打击的矛头直指东方的齐、赵等国了。 就是在秦昭王统治的年代,秦国仍实行“远交近攻”的策略。然而,秦昭王初登王位时,秦国的对外策略是不稳定的,当时昭王还是个小孩子,按惯例由他的母亲宣太后听政。宣太后的两个弟弟:同母弟魏冉为相,被封为穰侯,掌握大权;异母弟芈戎为华阳君,也有极大权势。同时,宣太后本家族的另外两支也被封为泾阳君、高陵君。实际上,秦国的朝政就全都控制在魏冉和华阳君、泾阳君、高陵君这三个家族之手。魏冉被任命为相,其权势之大自不必说,就是华阳君、泾阳君和高陵君这“三大家族”也是不可一世。他们不仅拥有大片封地,私家财富远远超过王室,而且进入王宫根本不必通告,也无须像其他的王公大臣一样向秦王朝请、跪拜。但就在公元前300年(秦昭王七年),秦国为拉拢齐国,还将泾阳君送到齐国为质。不过,后来因魏冉专权,秦国逐渐改变了“远交近攻”的策略。公元前299年(秦昭王八年),秦国突然与齐国断交,泾阳君就从齐国归来,秦、齐之间的关系由此开始紧张起来。 魏冉本是个很能干的人,在他把持秦国大权的四十余年间,*初打了不少胜仗,军事上取得了很大进展,国内政治上也比较稳定。但到后来,这个人愈来愈骄横,独断专行,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不仅不把满朝文武官员看在眼里,就是对已经长大的秦昭王也不太尊重。他又不顾一切地把王室的财富大量搂到自己家族里,让本家族的亲属和自己亲信把持各种大权。这样一来使秦国的政治日趋腐败,军事上也由于不注意“远交近攻”的策略而不断遭到失败。公元前268年(秦昭王三十九年),魏国的范雎来到秦国。他不投奔当权的魏冉,却设法直接晋见秦昭王。 “陛下的秦国现在好像堆起来的一堆鸡蛋,好危险啊!眼看就要碎了!”范雎一见秦昭王就危言耸听地说了这么一句。 “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已经四五十岁的秦昭王急切地问道。范雎的话使他出了一身冷汗。 范雎见自己的话引起昭王重视,就进一步分析秦国在魏冉执政下军事方面的失误。范雎指出:魏冉不去指挥军队进攻距秦国*近的韩、魏,却去进攻远在东方的齐。这种舍近求远的策略是近来一系列战役失败的原因之一。正确的策略还是远交而近攻,先从韩、魏开始,逐步由近到远吞并各诸侯国。秦昭王一听果然有道理,立即拜范雎为客卿,实行他的主张,派兵伐魏。结果取得胜利,当年就占领了魏国的怀邑(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后来又取得邢丘(今河南省温县东)。范雎出的主意见了实效,得到秦昭王的信任。公元前266年(秦昭王四十一年),估计时机已经成熟,他又在秦昭王面前挑唆了:“臣在山东时,只听说秦国有宣太后和穰侯魏冉,以及华阳君、泾阳君、高陵君。从来没听说过大王陛下。”范雎专门拣*能刺疼昭王心的事气他。本来宣太后和魏冉的专权早已惹得昭王不满,他已经不是任人摆布的小孩子了,听了范雎的话必然火冒三丈。但范雎没有容他说话,紧接着说:“当国王的就应当有权控制国家,有生杀之威,而现在的秦国,太后、穰侯和那三个家族权力都比陛下大。这种形势国家不危险才怪哩!我听说:凡臣下的权力、名声超过君主的,君主就没有地位。以前齐国的淖齿专权,后来竟将齐闵王吊死在庙里,赵国的李兑专权,竟将赵王主父活活饿死。现在秦国太后、穰侯及三大家族专权,我看和淖齿、李兑差不多了,恐怕后来坐在王位上的不再是您的子孙了。” 范雎的这番话给昭王极大的刺激。这位不甘受人摆布的国王也早已不满魏冉的专权,又估计自己目前的势力足以压倒他,经范雎一激,昭王下令免掉魏冉的丞相之职,任命范雎为相,又将华阳、泾阳、高陵三君从国都赶出,回到各自的封邑,免得他们干预朝政。 范雎为相后又被封为应侯,掌握着秦国的政治、军事大权,在外交上贯彻“远交近攻”方针,以便各个击破。在他刚上任的那一年,就有不少主张各国联合起来对付秦国的游说之士,鼓吹合纵。他们都跑到赵国的国都邯郸开会,商议如何活动。消息传到咸阳,秦昭王立即紧张起来,急忙召范雎询问对策。 “请大王不必忧虑。”听完介绍情况后,范雎胸有成竹地说,“瞧我把他们这伙游士拆散!” “你能用什么办法拆散他们呢?”秦昭王不解地问道。 “秦国与天下的游士、说客并没有什么仇和怨。”范雎回答道,“而那些合纵之士,游说各国君主联合起来攻秦,无非是想当官、发财。” “那当然。”秦昭王忙点头称是。 “大王看见您养的狗了吗?”范雎话头一转,突然说起狗的事了,“您的那些狗,平时卧的卧、起的起、走的走、停的停,没有互相咬架的。如果您给它们一块骨头,您再瞧,马上就相互咬起来,为什么?” 秦昭王不愧是聪明人,听到这里就明白了,马上令大臣唐雎携五千金到距邯郸不远的武安,大会宾客,并且扬言:凡有功于秦者重赏,并且当场兑现。消息一传出,在邯郸开会的游士们纷纷退出策划合纵的会议,设法向秦表功,到武安来领赏。结果还没用完三千金,参加邯郸聚会的游士们就相互斗起来了。 秦用钱财收买游士,拆散、瓦解敌人方面的联盟,以后还有过多次,这种办法相当有效。 拆散主张“合纵”的游说之士,只是给各诸侯国的联合设置了一点障碍,并不等于阻止了各国的“合纵”攻秦。两年前,公元前270年(昭王三十七年),赵国的名将赵奢,大破秦军,使秦国暂时不敢攻赵,而把主要攻击目标对准魏国,对于赵国还是采取拉拢政策。这样,秦国就决定派昭王的孙子公子异人到赵国为质。 虽说秦在昭王四十一年主攻方向是魏,但韩、赵和秦的大战仍是一触即发。这个时期被派出去当质,是一件相当危险的差事。在战争期间,各国的国君为各自利益往往不惜牺牲派出去的人质而背信弃义。一旦国君背信弃义,派出的这个人质就失去其重要性,当时称为“抱空质”,而为人质者处于“抱空质”的境地,本人就成了本国的替罪羊,被凌辱、杀戮都是有可能的,其生死前景难以预料。所以,当秦、赵大战前夕,出为人质的异人,大概就是准备送去牺牲的。 为什么这个倒霉的差事偏偏落到公子异人身上了呢? 。。。。。。
商人相国吕不韦 作者简介
林剑鸣(1935—1997)著名秦汉史专家。1949年进入华北大学学习,1957年考入西北大学历史系。1961年至1972年在西北政法学院任助教。1972年至1988年在西北大学历史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88年调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法律史研究所副所长。1989年任司法部法律出版社副总编辑,1991年6月任总编辑。曾任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著有《秦史稿》《秦汉史》《简牍概述》《秦国发展史》《秦汉社会文明》《汉武帝》《法与中国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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