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值优惠券
¥50
100可用 有效期2天

全场图书通用(淘书团除外)

不再提示
关闭
图书盲袋,以书为“药”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2-01
开本: 32开 页数: 362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17.6(5.5折) 定价  ¥32.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满39元免运费
?新疆、西藏除外
本类五星书更多>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24786
  • 条形码:9787521624786 ; 978-7-5216-2478-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本书特色

鲜明特点,无可替代: 1.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出版机构。 2. 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我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 3. 条文注释专业。本书中的注释都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高人民法院等对条文的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 4. 案例典型指引。本书收录数件典型案例,均来自*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5. 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您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6. “实用版法规专辑”从某一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出发,收录、解读该领域所涉重要法律制度,为解决该领域法律纠纷提供支持。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内容简介

本书为多年改版的实用版法规专辑丛书的招标投标分册,收录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依托立法机关、优选人民法院等对条文的非常不错解读,以主法条文为主线,对核心条文以及相关核心法规予以专业注释,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以及学生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焦点与难题。全书具体内容设置上包括主法理解与适用、法律要点提示、相关法规、实用附录等。全书特色在于既帮助读者理解法律文本中的一些概念、术语以及司法适用,又避免繁杂、冗长。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7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019年3月2日)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2018年3月27日)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2018年6月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9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9年3月13日)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2013年3月11日)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23日)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013年3月11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13年3月11日)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013年3月11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013年3月11日)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2013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14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015年1月30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年7月11日)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19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017年12月26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18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年1月24日)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21年8月11日)

实用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展开全部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节选

招投标活动*大的特点是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其实质就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引入该制度以来,先后在利用国外贷款、机电设备进口、建设工程发包、科研课题分配、药品采购、政府采购等领域广泛推广,招投标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为规范招投标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17年12月27日修订。招标投标法施行后,全社会依法招投标意识显著增强,招投标行为日趋规范,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建设也在逐步进行,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面和重点环节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发布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的规定制定。进一步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内容作了细化规定。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领域还适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需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问题。住建部发文废止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受理和审批。住建部办公厅在《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对招标代理工作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信用约束、行业自律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过程中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根据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并于2013年3月11日修订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外,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但是招标投标法禁止各种形式的串通投标和骗取中标。 评标应当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具体可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 同时,为进一步筑牢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屏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于2017年3月1日对其作出**次修订,让招标师的职业资格成为历史。《条例》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规避公开招标、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以及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规定凡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等特殊情形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以外,都应当公开招标;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部门应当审核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并通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二是充实细化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三是禁止在招标结束后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订立合同,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四是完善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规定。《条例》在对串通投标行为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认定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的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充实细化了相关的法律责任,规定有此类行为的,中标无效,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投标人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2018年3月1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法作出第二次修订。删去原法第11条第1款,删去第13条第1款中的“其资格许可和”,删去第3款。同时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2019年3月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法作出第三次修订,删去原法第4条第3款中的“预算执行情况和”。 此外,针对相关具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各部门、各地区都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但是有的法律文件存在与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抵触的地方。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招标投标——实用版法规专辑【新7版】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