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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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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11-01
开本: 16开 页数: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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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环境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2266136
  • 条形码:9787302266136 ; 978-7-302-26613-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企业法律环境 内容简介

  《企业法律环境》充分考虑工商管理专业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特殊背景,介绍与企业法律环境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循序渐进,使学员在了解基本法律概念的基础上,熟悉企业法律环境的要素和原理。《企业法律环境》的内容不拘泥于传统法律部门及法学学科的划分,而是探索构建以企业活动为中心的企业法律环境学科体系。围绕企业组织和活动展开法律问题,讲解影响企业运行的法律原则和制度。每章之后,均设立案例讨论和思考练习题,具有鲜明的特点,供教师教学和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分析和讨论。《企业法律环境》是为工商管理专业,特别是MBA、EMBA学员学习法律而专门编著的教科书,也可供对企业法律环境感兴趣的读者参阅。

企业法律环境 目录

前言


第1篇 法 理 篇


第1章 法和法治3


1.1 法的概念3


1.1.1 法的定义3


1.1.2 法的特征4


1.1.3 法的基本范畴5


1.2 法律的思维6


1.2.1 法律逻辑6


1.2.2 行为逻辑6


1.2.3 企业家的法律意识7


1.3 法治及其基本要求7


1.3.1 法治的概念7


1.3.2 法治的基本要求7


案例讨论8


思考练习题10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10


第2章 法的价值11


2.1 法的价值及其主要形式12


2.1.1 法的价值的概念12


2.1.2 法的价值的形式12


2.2 法的价值的实现机制14


案例讨论14


思考练习题16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16


第3章 法的渊源17


3.1 制定法17


3.1.1 制定法的概念及形式17


3.1.2 制定法的位阶和效力关系19


3.1.3 制定法的实践及其对企业活动的影响19企业法律环境目录 3.2 习惯法20


3.2.1 习惯法的概念20


3.2.2 习惯法的实践与企业决策20


3.3 判例法21


3.3.1 判例法的概念21


3.3.2 我国判例法的实践及其对企业的影响21


案例讨论21


思考练习题23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23


第4章 私法及其原则24


4.1 私法的概念25


4.1.1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25


4.1.2 正确处理公法和私法的关系25


4.2 私法的原则25


案例讨论28


思考练习题29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29


第2篇 主 体 篇


第5章 经济组织概述33


5.1 自然人33


5.1.1 自然人及相关概念33


5.1.2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34


5.1.3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4


5.1.4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36


5.2 法人37


5.2.1 法人的概念及特征37


5.2.2 法人的分类37


5.2.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9


5.2.4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40


5.3 其他经济组织41


5.3.1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41


5.3.2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41


5.3.3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42


5.3.4 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43


案例讨论44


思考练习题45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45


第6章 公司法46


6.1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46


6.1.1 公司及其种类46


6.1.2 公司法及其性质48


6.2 有限责任公司49


6.2.1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特征49


6.2.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49


6.2.3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51


6.2.4 一人公司56


6.2.5 国有独资公司57


6.3 股份有限公司59


6.3.1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59


6.3.2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59


6.3.3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61


6.3.4 上市公司62


6.3.5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63


6.4 公司合并与分立64


6.4.1 公司合并64


6.4.2 公司分立66


6.5 公司的清算66


6.5.1 公司清算的条件66


6.5.2 公司清算组织67


6.5.3 公司清算程序68


6.5.4 公司清算的中止与终止70


案例讨论70


思考练习题71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71


第7章 合伙企业法72


7.1 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种类72


7.1.1 合伙企业的概念72


7.1.2 合伙企业的种类74


7.2 合伙企业的设立75


7.2.1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75


7.2.2 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76


7.3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76


7.3.1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概述76


7.3.2 入伙与退伙77


7.4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79


7.4.1 合伙企业的解散79


7.4.2 合伙企业的清算79


案例讨论80


思考练习题81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81


第8章 破产法82


8.1 破产和破产法的概念84


8.1.1 破产和破产界限84


8.1.2 破产法的概念84


8.2 破产的申请与受理85


8.2.1 破产申请85


8.2.2 破产案件的受理85


8.3 破产管理人87


8.3.1 破产管理人的概念及任职限制87


8.3.2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88


8.3.3 破产管理人的更换89


8.4 债权人会议89


8.4.1 债权人会议及其职权90


8.4.2 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90


8.5 企业破产重整92


8.5.1 企业重整92


8.5.2 重整计划93


8.6 破产和解96


8.6.1 和解的概念及提出96


8.6.2 和解的效力96


8.6.3 和解的成立96


8.6.4 和解失败96


8.7 破产宣告97


8.7.1 破产宣告的原因及法律后果97


8.7.2 破产财产97


8.7.3 破产债权98


8.7.4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99


案例讨论100


思考练习题100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101


第3篇 权 利 篇


第9章 物权105


9.1 物权概述106


9.1.1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106


9.1.2 物的概念和分类107


9.1.3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09


9.1.4 物权的变动110


9.1.5 物权登记制度113


9.1.6 动产交付制度120


9.1.7 物权的保护120


9.2 所有权121


9.2.1 所有权概述121


9.2.2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123


9.2.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26


9.2.4 相邻关系131


9.2.5 共有133


9.3 用益物权138


9.3.1 用益物权概述138


9.3.2 土地承包经营权140


9.3.3 建设用地使用权146


9.3.4 宅基地使用权152


9.3.5 地役权153


9.4 担保物权156


9.4.1 概述157


9.4.2 抵押权160


9.4.3 质权165


9.4.4 留置权168


9.4.5 担保物权之外的其他担保形式168


案例讨论172


思考练习题174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174


第10章 债权175


10.1 债权概述176


10.1.1 债和债权176


10.1.2 债权的特征177


10.1.3 债的分类178


10.2 债的发生原因179


10.2.1 合同179


10.2.2 侵权行为179


10.2.3 无因管理182


10.2.4 不当得利183


10.3 债的保全184


10.3.1 债权人的代位权184


10.3.2 债权人的撤销权185


10.4 债的移转185


10.4.1 债的移转的概念185


10.4.2 债的移转原因186


10.4.3 债的移转形式186


10.5 债的消灭187


10.5.1 债的消灭的概念187


10.5.2 债的消灭的原因187


案例讨论191


思考练习题192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192


第11章 知识产权193


11.1 知识产权概述194


11.1.1 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概述194


11.1.2 知识产权法195


11.2 著作权195


11.2.1 著作权的法律要素195


11.2.2 著作邻接权199


11.2.3 著作权的取得与保护200


11.3 专利法201


11.3.1 专利权的概念和特征201


11.3.2 专利权的要素201


11.3.3 专利权的取得204


11.3.4 专利权的限制206


11.3.5 专利权的保护208


11.4 商标权209


11.4.1 商标与商标权209


11.4.2 商标权的主体210


11.4.3 商标权的客体210


11.4.4 商标权的内容211


11.4.5 商标注册213


11.4.6 商标权的法律保护213


案例讨论215


思考练习题217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217


第4篇 运 行 篇


第12章 合同法221


12.1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222


12.1.1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22


12.1.2 合同的分类223


12.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25


12.2 合同的成立226


12.2.1 合同的内容226


12.2.2 合同的形式228


12.2.3 订立合同的程序229


12.3 合同的效力235


12.3.1 生效合同235


12.3.2 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236


12.3.3 效力待定的合同237


12.3.4 无效合同237


12.3.5 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239


12.4 合同的履行241


12.4.1 合同履行的原则241


12.4.2 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241


12.4.3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242


12.4.4 合同履行中债务的变更243


12.4.5 履行顺序243


12.5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244


12.5.1 合同的变更244


12.5.2 合同的转让244


12.5.3 合同的终止245


12.6 违约责任247


12.6.1 违约责任和归责原则248


12.6.2 不可抗力248


12.6.3 违约责任承担249


案例讨论251


思考练习题252


本章相关法律与法规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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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环境 节选

  《企业法律环境》:9.1 物权概述法律上的物具有其特有的性质。《物权法》将物分成了动产和不动产。从传统物权理论上,物还可以区分为主物和从物、特定物和种类物等,这些分类同样具有法律意义。《物权法》调整的是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归属和利用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中,权利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的权利就是所有权;权利人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就是用益物权;银行基于借款关系占有、处分属于债务人的不动产、动产或者有价证券的权利就是担保物权。《物权法》就是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法律规则。9.1.1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1.物权的概念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明确指出: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物权。(1)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主体对特定物的支配权。具体表现为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享受其利益。因此物权又被称为绝对权或者对世权。支配权有两个含义:一是支配物,通常不需要他人积极协助;二是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物所给予的侵害。(2)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物权直接表现为对物的支配,但对物进行支配只是手段,物权人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物的支配而取得并享有其利益。因此,物权是一项具有财产性的民事权利。(3)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谓对抗第三人,是指物权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义务人,任何人都不得妨害物权人行使其权利。因此,物权又被称为对世权。(4)物权被分成两部分,其中所有权就是自物权;他物权指所有权以外的建立在物上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物权的特征物权既有人对物的内容,同时又具有直接对抗一般人的效力。其特征如下。(1)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一种人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因此,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不能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物权因此是对世权和绝对权。相对而言,债权则是只能由特定的权利主体对特定的义务主体享有,权利与义务对应产生,因此债权是对人权和相对权。(2)物权是对物权。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这就使物权与债权等其他权利区别开来。同时,物权作为支配权也进一步要求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的独立之物。《物权法》第二条中将物界定为不动产和动产,但同时也规定,如果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可以依照其规定。(3)物权是支配权。物权的支配性是物权的本质所在,直接体现为对财产利益的支配权,财产利益一般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担保。(4)物权是排他权。排他权首先表现为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其次,同一物上不能有内容互不相容的两个物权存在。(5)物权是法定权。物权因其强烈的支配性和排他性,其创设、内容和效力均由法律规定,不允许任何当事人私自约定。(6)物权是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的追及权,是指原则上物权人可以追及其物,向实际占有人主张其权利。优先权,是指当同一物上存有多种权利时,物权具有较其他权利优先行使的效力。*为典型的就是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9.1.2 物的概念和分类1.物的概念《物权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规定。”作为物权的标的,私法上所谓物,是指除人身之外的,具有财产意义且能够被人力所支配的物体。物具有如下特点。(1)物是有体的。一般来说,物分有体物与无体物。《物权法》中的物指有体物,即占据一定空间、可以被人的五官感觉的物质,包括固体、液体、气体。人的身体以及人体的任何组成部分均不是物。(2)物是人力能够支配的。凡不能被人力支配的物,诸如日月星辰,不属于法律上的物。(3)物是有确定的界限或范围的。法律上的物,必须有确定的界限或范围,能够置于权利人排他的支配之下。或者说,许多客观存在的物,如弥漫的空气、浩瀚的海洋等,只有在确定了界限或者范围后,才能置于权利人的支配之下,才能成为法律上的物。(4)物是独立一体的。即物在形态上能够单独、个别存在。凡不能以单独存在的形式满足人的需要的,均不属于法律上的物。……

企业法律环境 作者简介

  王学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与教学工作,曾出版《新编法学通论》、《国际商事法》、《企业经营法律环境》等著作。恒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周英男,博士,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从事企业法律环境、商法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曾出版著作4部,并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几十篇,获得大连理工大学2009年度“我最喜欢的大学老师”称号。乌玉峰,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讲师,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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