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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作者:章诗学
出版社: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2-01
开本: 其他 页数: 194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39.0(6.0折) 定价  ¥65.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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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版权信息

  • ISBN:9787545481662
  • 条形码:9787545481662 ; 978-7-5454-8166-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本书特色

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稍不留神就会遭遇法律风险,比如专利权受到侵犯、商标权被山寨产品恶意“碰瓷”、营业执照使用不当、公司印章遇到假冒的“李鬼”、国际贸易中陷入对方精心设计的“海关圈套”等。  如何防范和应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如何让法务融入公司的日常治理并不断创造价值,使得企业能提早规避风险,得到良性发展?作者章诗学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年,积累了大量的公司法务案例和经验,对企业法律(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纠纷应对及处理有独到的心得和体会。在书中,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运用大量案例,为企业家、公司高管及法务人员开展公司治理提供具体指导和参考借鉴。

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内容简介

面对日趋市场化、法治化、靠前化的商业潮流,公司法务已成为商业竞争胜败的关键一环,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本书不仅传授法务知识,更研究、分析创业法律常识、知识产权、公司治理、管人用人、制度建设、外贸业务、资本运作以及采购、销售、物流等价值环节涉及法务的内容。本书逻辑清晰,案例精彩,结论透彻,知识性、实用性、可读性俱佳,企业家、高管、法务人员等都能从中汲取养分,对进一步做好企业管理工作大有裨益。

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目录

**章 产品与产权: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001
知识产权与企业的关系 003
我的技术我做主:正泰与施耐德的知识产权较量 007
康师傅与康帅傅:商标权内容须知 013
琼瑶与于正之争:著作权的内容 018
不能说的秘密: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023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识别和应对 028
第二章 开业大吉:企业创立与公司治理结构 033
开张大吉:企业设立的常见问题 035
界限:企业法律形态选择 041
“公司人格”分裂:股东行为规范 044
责权清晰:公司治理结构须知 048
第三章 管理就是管人:劳动用工的风险防范 053
招贤纳士:员工录用 055
制度的迷思:日常人事管理问题 061
各奔前程:员工解聘与离职 066
依法用人:劳动法须知 072
第四章 制度高于一切:企业日常运营治理法律指南 077
挂羊头卖狗肉:与营业执照有关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 079
认章还是认人:与印章有关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 085
合理合法经营:与授权有关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 091
用制度去管人:依法依规制定企业制度 096

第五章 经济全球化:外贸企业法律风险问题 101
客随主便:企业靠前化涉及的法律问题 103
合法更要合规:企业合规问题须知 107
外汇:靠前贸易资金风险 111
合同:外贸合同的订立 115
外贸企业税务管理 119
第六章 企业的花钱与赚钱:采购、销售与物流的风险管控 123
买进和卖出:交易风险控制 125
流程优势:采购、销售与物流的流程搭建 130
小心无大错:采购、销售与物流的风险控制 134
白纸黑字:采购、销售与物流的合同须知 137
第七章 资本的规则:投融资风险识别和管理 141
借钱的学问:企业融资 143
投资是个技术活: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147
赶考:企业上市的准备工作 151
资本的逻辑:企业资本风险防范 154
第八章 法律的威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157
纳税是义务:偷漏税类犯罪防范须知 159
资本永不眠: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防范须知 162
市场的稳定: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防范须知 166
企业经营活动中被侵犯财产类犯罪的刑法保护 170
职务犯罪: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的贿赂类犯罪防范须知 173
第九章 法律的公正:企业面临诉讼或仲裁如何应对 177
官司上门:诉讼策略的制定 179
官司之后:申请执行的策略制定 183
裁判员到位:合理运用仲裁解决争议 186
术业有专攻:用专业捍卫权利 190
参考文献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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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节选

  虽然企业无法避免核心员工的流失,但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商业资源流失的。一是让必须接触商业秘密推进业务的员工签订相关承诺保证书,二是在劳动关系方面学会“隔一道墙”。  这道墙,即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把相关人员放在核心机密部门,将其安排到其他间接接触的部门从事相关工作即可,如企业服务部门等。这样做,一则可以防止自身人才流失后造成的泄密,二则可以避开高科技人才引进时潜在的商业秘密侵权风险。在员工被告商业秘密侵权时,只要存在“相似”,企业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商业秘密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能保护你的技术和产品在*大程度上获得商业利益,也可能会被竞争对手见缝插针,在你大意的时候置你于死地。企业同样不能忽视商业秘密的保护手段和基于此可能深陷的泥沼。  商业秘密的范围通常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涵盖在工业化生产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经营信息涵盖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劳动报酬、财务信息、货源情报和客户名单等。  商业秘密的特点是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和非排他性。  秘密性是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其所属的领域中,相关人员不容易普遍知悉和获得。从公开渠道可以获得的或所属领域的一般常识和行业惯例等信息均不具有秘密性。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点,也是它与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显著的区别。商业秘密主要以秘密的状态维护经济价值,其他知识产权的秘密性并非必要,比如专利必须通过公开的方式获得一定期限的独占权利。只要商业秘密未公开,就可以一直享受保护,没有固定期限限制。而一旦被公开,则丧失了秘密性,不能再作为商业秘密享受保护权益。  实用性是指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不以现实的价值为限,能为权利人获得竞争优势,取得经济收益。在一定条件下,失败的实验数据也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保密性即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而采取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用其他合理的保密手段,使其他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它强调的是权利人对此进行的保密行为或采取的保密措施,并非保密的结果。只有权利人采取了能够明示保密意图的措施,才能在法律意义上称之为商业秘密。  不同于专利和注册商标,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具有非排他性,可以被多个权利主体同时拥有和使用。此外,他人通过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亦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从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他们和**个人拥有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和之后开发掌握相关秘密信息的人使用、转让相关信息。  与著作权相类似,商业秘密不需要进行注册和登记即可受到法律保护。

公司法务之道:从风险管控到价值创造 作者简介

  章诗学,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湖北大学法学学士。1971年生于湖北黄冈。2001-2020年在著名民营企业、中国工业电器龙头——正泰集团负责法务工作,赢得国内及国际上其他国家(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巴西等)一系列知识产权诉讼的胜利。其中,正泰集团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是中国企业反击国际巨头霸权的经典案例,有“中国专利侵权赔偿首案”之美誉。  章诗学律师从事律师、法务工作20多年,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尤其擅长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劳动用工等诉讼,承办经济、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案件数百宗,对复杂疑难、具有争议之案件的办理颇有心得,深受当事人信赖。  作为知名法务专家,章诗学律师多次受邀参加中华商标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等机构的专题交流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等媒体采访中分享自己的见解,得到各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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