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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时间:2022-02-01
开本: 其他 页数: 372
本类榜单:经济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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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737806
  • 条形码:9787521737806 ; 978-7-5217-3780-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政治、法律、哲学感兴趣的读者,大学生引领思潮的重要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经典代表作,青年哲学家朱慧玲翻译并审校修订;奇葩说导师刘擎教授、人民大学教授周濂作序推荐,钱颖一、万俊人、何怀宏、刘擎、周濂共同力荐 。深刻论述现代社会的重要议题,理解思辨的价值和意义 思考公正和正义才能促使我们思考更好的生活方式。 桑德尔的《公正》这本书用很多有趣的例子来阐明不同的思想学派,非常适合中国大学生阅读。桑德尔讨论的道德问题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不仅探讨方式新颖,而且与某些重大社会问题的日常讨论密切相关。 ——钱颖一 清华大学文科教授、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公正或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桑德尔教授的《公正》一书之所以与众不同,除了其强烈的“问题意识”,突出处是他的追问及其敞开的“问题论域”,具有直入人们切身体悟、洞悉社会疑难杂症的思想剖析功力。作者并不寻求罗尔斯式的怀,却执着于问题根源与实质的层层透析,在现代市场功利化原则与个人道德正当选择之间,明分界限,探究缘由。 ——万俊人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一门在哈佛校园里热了多年的通选课程走向了社会,讲稿也变成了著作。它这种结合案例分析和理论阐释的风格,让许多人不仅关注了正义,也思考了正义,尤其是思考面临公正难题如何抉择的问题。 ——何怀宏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桑德尔的公共哲学写作与演讲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我看来,这是意义重大而值得尊敬的成就,也是绝大多数学者难以企及的。 ——刘擎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自由思想的旅途漫长而曲折。我们和桑德尔一样,有权利指着其中任何一片风景说:这就是我的立场!但是桑德尔告诉我们,在说完这句话后,我们还有责任说出这个立场背后的道理与理由。没准哪一天我们会重新启程,因为哲学不是名词,而是动词。 ——周濂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风度翩翩的桑德尔教授用一个个令人陷入道德两难的案例引发大家对于公平正义的思考,并将精深的学理贯穿其后,环环相扣、引人入胜、发人深省,是非常好的思考公正问题的入门书。 王若磊 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教授

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内容简介

在《公正:何谓正当之为》中,政治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的论述深刻地介入了现代生活的重要议题: 受什么样的伤应该得到五角大楼的紫心勋章?安乐死是否应该得到法律许可?一条命是否不如十条命贵重?代孕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应该认可同性婚姻? 在现代市场功利化原则与个人道德正当选择之间,明分界限,探究缘由。 这些貌似互不相关的社会议题的争议,都可以归结为对公正持有不同的观念。桑德尔将这些观念归纳成三种:追求福利z大化的功利主义、尊重个体权利的自由至上主义,以及提倡公民德性和共同善的政治观。每一种理念意味着一种不同的考量公正的方式。桑德尔通过对一个个鲜活案例的探讨,引出亚里士多德、康德、洛克、罗尔斯等18位哲学家的正义观,并指出其各自的优势和潜在问题,促使我们开启一场独立思考的思辨之旅。 桑德尔在书中探讨了哲学中历久不衰的问题:正义代表的是追求效用z大化、尊重人性尊严,还是提倡德性?身为公民的我们对彼此负有哪些义务?过去的伟大哲学家都辩论过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仍然持续存在。哲学不会产生决定性的答案,这些问题也不是只有哲学家要面对。公正和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思考公正和正义才能促使我们思考更好的生活方式。

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目录

推荐序一 刘擎

推荐序二 周濂

**章 做正当之事

失控的电车

阿富汗的牧羊人

道德困境

第二章 *大幸福原则/功利主义

杰里米·边沁的功利主义

管理乞丐

反驳1:个体权利

反驳2:通用价值货币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支持个人自由的理由

第三章 我们拥有自身吗?/自由至上主义

*小政府

自由市场哲学

迈克尔·乔丹的钱

我们拥有自身吗

第四章 收钱办事/市场与道德

何谓公正:征召士兵还是雇佣士兵?

支持志愿兵役制的理由

为钱怀孕

代孕合同与公正之辩

怀孕外包的道德困境

第五章 重要的是动机/伊曼纽尔·康德义务与权利的论证

康德论权利

使幸福*大化的问题

什么是自由?

人与物

何谓道德?寻求动机

道德的*高原则

绝对命令与假言命令

道德与自由

对康德的疑问

性、谎言与政治

第六章 平等的理由/约翰·罗尔斯

契约的道德局限

当同意并非充分条件时:棒球卡和漏水的马桶

当同意并非必要条件时:休谟的房子和橡皮清洁工

利益还是同意?萨姆的汽车修理

设想完美的契约

公正的两个原则

源于道德任意性的论点

一个平等主义的噩梦

反对道德应得

第七章 反歧视行动之争

校正考试的不足

补偿过往之错

促进多样性

民族偏好侵犯了权利吗?

种族隔离与反犹太人制度

偏袒白人的反歧视政策?

公正能够脱离道德应得性吗?

为什么不拍卖大学录取资格呢?

第八章 谁应得什么?/亚里士多德

公正、目的与荣誉

目的论思维:网球场和小熊维尼

大学的目的是什么?

政治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不参与政治,你能成为一个好人吗?

政治与良善生活

凯西·马丁的高尔夫球车

第九章 我们对彼此负有什么义务?/忠诚之难

道歉与补偿

我们应当弥补前辈们所犯下的罪吗?

道德个人主义

政府应当在道德上保持中立吗?

公正与自由

共同体的主张

讲故事的存在

超越同意的义务

团结与归属

爱国主义是一种美德吗?

团结是对自己人的一种偏袒吗?

忠诚能否凌驾于普遍道德原则之上?

公正与良善生活

第十章 公正与共同善

对中立性的渴望

关于堕胎与干细胞的争论

同性婚姻

公正与良善生活

共同善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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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节选

**章 做正当之事2004年夏,飓风“查理”从墨西哥湾咆哮而出,横扫佛罗里达,直至大西洋。此次飓风夺去了22条生命,并造成了11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它引发了一场关于价格欺诈的争论。在奥兰多市内的一个加油站,原本2美元的冰袋卖到了10美元。当时正值8月中旬,因为停电不能使用冰箱和空调,人们别无选择,只能购买高价冰块。飓风刮倒了很多大树,使得链锯的需求量猛增;很多住宅的屋顶急需修葺。然而,从屋顶上清理倒下的两棵树竟然要付给施工方2.3万美元。平时在商店里卖250美元的小型家用发电机此时却涨到了2 000美元。一个77岁老妪和她年迈的丈夫以及残疾的女儿在飓风中逃出家门,住进一家汽车旅馆,但此时每个房间的单日住宿价格已从40美元飙升到了160美元。佛罗里达州的居民被飙升的物价激怒了。《今日美国》(USA Today)的一则头条报道如此命名:“刚送走飓风,又迎来秃鹫。”当一个居民得知他需要花费10 500美元才能移开一棵压在屋顶上的大树时说:“企图利用别人的困难和痛苦发财是不对的。”佛罗里达州总检察长查理·克里斯特(一名共和党人,后来被选为佛罗里达州州长)同意此种说法:“有些人的灵魂是如此贪婪,竟然想在别人遭受飓风灾害时趁机发财。”佛罗里达州有一项反价格欺诈法。在此次飓风之后,总检察长办公室收到两千多起投诉,并且有人通过诉讼获得了赔偿。西棕榈滩的一家戴斯酒店由于索价过高,被处以7万美元的罚款,以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然而,当克里斯特着手执行反价格欺诈法时,有些经济学家却认为,该法律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并且人们的愤怒是误解所致。在中世纪,哲学家和神学家认为,物品交换应当基于“正当的价格”,它由传统或物品的内在价值决定。在当下的市场社会中,价格应该由供求关系决定,“正当的价格”在商品交换中已不复存在。托马斯·索维尔是一位拥护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家,他认为“价格欺诈”的说法能够“有效地煽动人们的情绪,但在经济学中却站不住脚。这是个非常混乱的概念,以致大多数经济学家干脆不予理会”。索维尔在《坦帕论坛报》上撰文,试图解释“‘价格欺诈’是如何让佛罗里达居民受惠的”。索维尔写道:“当价格明显高于人们习以为常的价位时,人们就会指责这是价格欺诈。然而,人们恰好习以为常的价格水平,在道德上并非绝对正确。这些价格水平与在市场条件变化(比如遭遇飓风)时所产生的价格相比,并没有特殊性,也并非更加公平。”索维尔认为,冰块、桶装水、屋顶修理、发电机及汽车旅馆的涨价有利于限制消费者使用这些物品,也有利于刺激别处的供应商给飓风受灾地区提供*急需的物品和服务。当佛罗里达居民在炎热的8月遭遇停电的时候,如果冰块卖到10美元一袋,冰块制造商们就会发现这值得它们生产和运输更多冰块。索维尔解释道,这些价格并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它们只是反映了购买者和销售者在他们交换的物品上所给定的价值。杰夫·雅各比是《波士顿环球报》的一位支持自由市场的评论家,他以类似的理由反对反价格欺诈法:“根据市场产生的索价并不是欺诈,也不是贪婪或无耻之举,它只是物品和服务在自由社会中获得分配的方式。”雅各比也承认:“价格暴涨确实令人恼怒,尤其是对那些刚刚被致命的飓风严重扰乱生活的人而言。”然而公众的愤怒并不能成为干涉自由市场的正当理由。那看起来过分的价格能够刺激供应商生产更多的必需品,“它所带来的好处要远远超过它的危害”。由此,他的结论是:“把商贩们看作魔鬼并不能加快佛罗里达重建的脚步,让他们自由地开展业务却可以。”总检察长克里斯特在《坦帕论坛报》上发表专栏文章维护反价格欺诈法:“在危急关头,如果人们在逃命或者在飓风后为家人寻求基本日用品时被索要过高价格,政府不能袖手旁观。”克里斯特反对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这些“过高的”价格反映了真实的自由交换: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自由市场的情形。在正常的自由市场情形中,有意愿的购买者自行选择进入市场,并遇到有意愿的销售者,此时的价格依据供求关系而定。而在紧急状况中,购买者没有自由,他们是被迫购买安全居所之类的必需品的。“查理”飓风之后关于价格欺诈的争论引发了一些与道德和法律相关的棘手问题:物品和服务的销售商利用自然灾害根据市场需求随意定价,是不是不正当?如果不正当,那么法律应当做些什么呢?政府是否应当禁止价格欺诈—即使这样做干涉了购买者和销售者的交易自由?福利、自由与德性这些问题不仅涉及个人如何对待他人,还涉及应当如何制定法律,以及我们应当如何组织一个社会。这些都是关于公正的问题。要想解答它们,我们就必须探索公正的含义。实际上,我们已经开始这样做了。如果你仔细观察有关价格欺诈的争论,你就会发现那些维护和反对价格欺诈的论证都围绕着三种观念展开:福利*大化、尊重自由和促进德性。其中的每一种观念都引向了一种不同的思考公正的方式。维护自由市场的基本理由基于两种主张:一种关乎福利,另一种关乎自由。首先,市场通过刺激人们努力工作以供应他人所需要的物品,提升了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一般来说,我们经常把福利等同于经济繁荣,尽管福利是一个更加宽泛的概念,它还包括社会福利非经济的方面。)其次,市场尊重个人自由:它让人们自己选择给他们所交换的物品定价,而不是把一个特定的价格强加于商品和服务。丝毫不令人惊讶的是,反价格欺诈法的反对者们恰恰借助这两种为人们所熟知的理由为自由市场辩护。那么,反价格欺诈法的支持者们如何回应呢?首先,他们认为,在困难时期索要过高价格,并不能真正实现社会整体福利。即使高价能够促进人们供应更多的商品,这一益处也会由于高价给那些无法负担的人带来了负担而被抵消。对富人而言,在暴风雨中为一加仑汽油或一个汽车旅馆的房间支付过高价格,可能只是一件讨厌的事情;对那些收入微薄的人来说,这样的价格却造成了实实在在的困难,这可能导致他们滞留于危险地带而不能逃离到安全的地方。反价格欺诈法的支持者们认为,任何关于总体福利的估量,都必须考虑到那些在紧急状况中可能由于价格过高而买不起基本必需品的人所遭受的痛苦与磨难。其次,反价格欺诈法的支持者坚持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自由市场并不是真正的自由。正如克里斯特所指出的:“处于被迫情况下的购买者并没有自由。他们是被迫购买安全居所之类的必需品的。”如果你与家人正在逃离一场飓风,那么你为汽油或居所支付过高的价格,就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由交换,它接近于敲诈。因此,为了判断反价格欺诈法是否正当,我们需要评估这些有关福利和自由的不同说法。然而我们也需要考虑另一种更深入的论点。很多对反价格欺诈法的公开支持都源自一种直觉上的反应,并没有真正考虑到福利或自由。人们对那些乘人之危的人感到愤怒,并希望他们受到惩罚,而不是得到大笔横财。这种情绪经常被看作一种原始的、不应当干涉公共政策或法律的感情而被摒弃。正如雅各比所言:“把商贩们看作魔鬼并不能加快佛罗里达重建的脚步。”然而,反价格欺诈者的愤慨不只是一种欠考虑的怒气,它表明了一种值得我们认真考虑的道德论证。愤慨是当你认为人们得到他们并不应得的东西时,你所感受到的一种特殊的愤怒。这种愤慨是对不公正的愤怒。当克里斯特描述“有些人在灵魂深处是如此贪婪,竟然想利用别人在飓风中所遭受的灾难而发财”时,他触及了这种愤慨背后的道德判断。他并没有明确地将这一观察与反价格欺诈法联系起来,然而他的评论却暗含着以下一些论证—我们可以称之为德性论证。贪婪是一种恶,是一种不道德的存在方式,尤其是当它使人们忽视别人的痛苦时。它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恶,还与公民德性冲突。在困难时期,一个好的社会会凝聚,人们相互关照,而不是榨取*大利益。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人在危急关头剥削自己的邻居以获取经济利益,那么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好的社会。因此,过分的贪婪是一种恶,一个好的社会若有可能就应当反对这种恶。反价格欺诈法无法禁止贪婪,但它至少能够限制其*露骨的表现,并表明社会对它的反对。社会通过惩罚而非奖励贪婪的行为,肯定了那种为了共同善而牺牲的公民美德。承认德性论证所具有的道德力量,并非认为它必须总是高于其他考量。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会得出结论,一个受到飓风袭击的社区应当做一场魔鬼交易,甚至付出认可贪婪的道德代价—允许价格欺诈,以从别的地方吸引大量的屋顶建筑工人和承包商。先修补屋顶,稍后再补救社会结构。然而,我们要注意到,关于反价格欺诈法的争论并不仅仅与福利和自由相关,也与德性相关—它关乎培育一个良好社会所依赖的心态、性情和品质。有些人(包括那些支持反价格欺诈法的人)发现基于德性的论证令人感到尴尬,原因是:它似乎比那些诉诸福利与自由的论证更倾向于主观批判。质疑一项政策是否会加速经济恢复或刺激经济增长,并不涉及对人们的喜好加以评判。它假设人人都喜欢更多的收入,而且不对人们如何消费加以评判。同样,质疑人们在被迫的情况下能否真正地自由选择,也不需要对他们的选择加以评价。问题在于人们是否自由,或在多大程度上是自由的,而不是被迫的。相比之下,有关德性的论证基于这样一种判断,即贪婪是一种国家应当反对的恶。然而,应当由谁来判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呢?难道多元社会中的公民不是在这些事情上存在分歧吗?难道将关于德性的评判引入法律不会有危险吗?在面临这些担忧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政府应当在善恶之争中持中立态度,不应试图培养良好心态,或修正不良品性。因此,当我们探究自己对价格欺诈的想法时,我们就会发现一些自相矛盾之处。当有人得到他们并不应得的东西时,我们会感到愤慨;我们认为,在人类痛苦时贪婪掠夺的行为应当受到惩罚而非奖赏。但与此同时,当关于德性的评判进入法律程序时,我们又会感到担忧。这一困境引出了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个公正的社会应当努力推升公民的德性吗?或者,法律是否应当在各种有关德性的观念之间保持中立,让公民能够自由选择*佳的生活方式?传统观点认为,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解答区分出古代的和现代的两种政治思考。这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亚里士多德教导我们,公正意味着给予人们应得的东西。为了决定谁应得什么,我们不得不决定哪些德性值得尊敬和奖赏。亚里士多德坚持认为,如果不首先反思哪种生活方式是人们*想要的,我们就不能弄明白什么是公正的宪法。对他而言,法律不可能中立于有关良善生活的各种问题。与此相对,现代政治哲学家—从18世纪的伊曼努尔·康德到20世纪的约翰·罗尔斯—认为,界定我们各种权利的公正原则,应当不依赖于任何特殊的德性观念或有关*佳生活方式的观念。相反,一个公正的社会应当尊重每个人选择自己的良善生活观念的自由。因此你可能会说,古代的公正理论始于德性,而现代的理论始于自由。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们将要探讨这两者各自的优缺点。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对比在一开始就具有误导性。

公正:何谓正当之为?(全新修订版) 作者简介

牛津大学博士,哲学家、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索邦大学客座教授。 桑德尔是社群主义代表人物,他的著作涉及正义、伦理学、民主和市场等主题,其作品被翻译成30种文字,畅销全球并引起热议。美国政治学会授予其特别成就奖,《外交政策》评选他为“全球杰出思想家”之一。多部著作被翻译成中文先后出版:《公正》《金钱不能买什么》《反对完美》《民主的不满》《公共哲学》《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精英的傲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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