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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告诉您怎么办:不动产与物业管理

民法告诉您怎么办:不动产与物业管理

作者:王志毅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09-01
开本: 16开 页数: 336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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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告诉您怎么办:不动产与物业管理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6226643
  • 条形码:9787516226643 ; 978-7-5162-2664-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民法告诉您怎么办:不动产与物业管理 本书特色

王志毅(中国),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在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实务经验,其主要业务领域是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以及争议解决。曾在《中国律师》《法学杂志》等中文核心期刊中共计发表论文十余篇,是一名资深的法律职业工作者。

民法告诉您怎么办:不动产与物业管理 内容简介

为便于广大读者在较短时间内准确掌握民法典相关不动产与物业管理、建设工程的内容、指导实践,经作者反复调研论证,体例暂定为【设问】【解答】【类案导读】【法条链接】: 1.【设问】与【解答】部分由法律专业人士(民商法领域具有长期经验的执业律师)针对民法典知识点的专业筛选与解答,精准适用民法典条文,确保答案清晰无歧义; 2.【类案导读】部分的编写将依托专业法律法规和案例数据库(主要使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和所内专业信息系统),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根据典型案例和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法理、法规内容与案情有机结合并采取问答的形式对需要了解的民法典重点条文进行阐述分析,宛如与专业律师面对面咨询; 本出版物主要强调读者体验,改变目前民法典普法过程中部分出版物在形式上仅仅按照章节进行的机械分割、所需内容大海捞针等事倍功半之做法,一本打通民法典原则、指导思想、价值取向、总分则以及关联法规的完整信息、知识要点、实操指引,使广大读者在面对各种性质的利益争执及侵权行为时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帮助读者快速领会法律常识,利于读者高效自助法律维权,达到“一册在手、一目了然”之效果。

民法告诉您怎么办:不动产与物业管理 目录

1.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需要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怎么办? 2.在办理不动产买卖、租赁等事务时,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民事义务的怎么办? 3.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发现诉讼时效可能届满了怎么办? 4.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想要中断诉讼时效应当怎么办? 5.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当怎么办? 6.发现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怎么办? 7.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存在错误的,怎么办? 8.房产登记机构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办? 9.建筑区划内,需要确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应当怎么办? 10.发现邻居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怎么办? 11.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怎么办? 12.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怎么办? 1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14.业主或者使用人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行为怎么办? 15.不动产权利人拒*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怎么办? 16.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需要必须利用不动产权利人的土地怎么办? 17.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怎么办? 18.建造建筑物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怎么办? 19.不动产权利人擅自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怎么办? 20.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危及相邻不动产时怎么办? 21.需要**共有的不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性质或者用途的怎么办? 22.不动产共有人分割不动产时无法达成协议怎么办? 23.按份共有人需要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怎么办? 24.因共有的不动产产生了债权债务怎么办? 25.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26.无**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的怎么办? 27.因不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怎么办? 28.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届满怎么办? 29.承包地被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怎么办? 30.经营性用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时怎么办? 3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怎么办? 3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怎么办? 3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办? 34.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怎么办? 35.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怎么办? 36.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怎么办? 37.需要给自己的房产设立居住权的怎么办? 38.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办? 39.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怎么办? 40.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办? 4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要实现抵押权的应当怎么办? 42.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应当怎么办? 43.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未行使抵押权的怎么办? 44.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致使该不动产受到损害的怎么办? 45.自己的不动产被他人占有,要主张权利的应当怎么办? 46.占有的不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怎么办? 47.占有的不动产被侵占的怎么办? 48.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办? 49.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办? 50.从建筑物中抛掷的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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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告诉您怎么办:不动产与物业管理 作者简介

王志毅(中国),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主要业务领域是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以及争议解决。曾在《中国律师》《法学杂志》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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