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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订版)条文案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订版)条文案例解读

作者:王学堂编
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10-01
开本: 其他 页数: 424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47.0(4.9折) 定价  ¥96.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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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订版)条文案例解读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1147967
  • 条形码:9787511147967 ; 978-7-5111-4796-7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订版)条文案例解读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条文案例解读》是编者结合自己26年基层司法、执法、法制监督工作经历,为政府公务员量身定做的一本行政处罚法培训教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订版)条文案例解读 目录

第1条 立法目的
第2条 处罚的定义
第3条 适用范围
第4条 处罚法定
第5条 适用原则
第6条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7条 被处罚人权利
第8条 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9条 处罚的种类
9.1 警告
9.2 通报批评
9.3 罚款
9.4 没收违法所得
9.5 没收非法财物
9.6 暂扣许可证件
9.7 降低资质等级
9.8 吊销许可证件
9.9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9.10 责令停产停业
9.11 责令关闭
9.12 责令限制从业
9.13 行政拘留
9.14 其他行政处罚
第10条 法律的处罚设定权
第11条 行政法规的处罚设定权
第12条 地方性法规的设定处罚权
第13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处罚设定权
第14条 地方政府规章的处罚设定权
第15条 定期评估制度
第16条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处罚
第17条 处罚的实施
第18条 处罚的权限
第19条 授权执法
第20条 委托执法
第21条 受托的组织
第22条 地域管辖
第23条 级别管辖
第24条 下放镇街
第25条 管辖权归属
第26条 行政协助
第27条 两法衔接
第28条 责令改正、退赔、没收违法所得
28.1 责令改正
28.2 责令退赔
28.3 没收违法所得
第29条 一事不二罚
第30条 未成年人违法
第31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违法
第32条 从轻、减轻处罚
第33条 不予处罚
第34条 处罚裁量基准
第35条 刑罚的折抵
第36条 处罚时效
第37条 法不溯及既往
第38条 处罚无效
第39条 处罚公示
第40条 无事实不处罚
……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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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订版)条文案例解读 节选

  杭州一辆电动自行车牵动全国人大常委会  根据2016年浙江省一位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在法律规定之外增设“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的问题进行审查研究,经与制定机关沟通,相关地方性法规已于2017年6月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居民潘洪斌骑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扣留。潘洪斌认为,该条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之外,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潘洪斌于2016年4月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请求撤销该条例中违反行政强制法设立的行政强制措施。  虽然此事只是缘起于一辆电动自行车,但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事关重大,不可不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查建议,就《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监督纠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我国一项宪法性制度。对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备案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方式。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室作为专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对工作中发现的法规、司法解释中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纠错刚性和力度,提高监督实效。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要认真做好对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等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权威。  因此,由一辆电动自行车牵涉出来的地方条例是否违反上位法的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收到审查建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函,请其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责成有关部门对审查建议进行研究后,书面反馈了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制定机关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条例关于扣留非机动车并强制托运回原籍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一致。  结论是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说明公民潘洪斌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有道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上述问题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沟通,要求制定机关进行研究,对条例规定进行修改。  2016年11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专程到北京报告条例制定和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听取对条例的审查研究意见。之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条例修改方案,决定将条例的修改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同时委托专家学者对本届人大任期内制定的全部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公民潘洪斌进行了书面反馈。立法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92件,对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并提出研究意见,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都及时移交有权审查的机关处理。  潘洪斌,杭州市的一位公民,没有因为电动自行车被查扣就选择放弃,而是积极行使法律赋予公民提请审查建议的权利,通过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争取到了修改地方条例的机会,积极维护自身和潜在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订版)条文案例解读 作者简介

  王学堂,1972年生于山东青州,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在山东青州法院、广东佛山禅城法院、禅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工作,现任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  著有《无法不谈:一个法律人的行与思》《离婚为什么》《工伤,伤不起:工伤法律维权自助教程》《律师学堂故事汇》《历练:基层政府法律人成长日志》《政法随笔》,以及自传体小说《围着老家转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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