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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作者:江隐龙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10-01
开本: 其他 页数: 320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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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18334
  • 条形码:9787521618334 ; 978-7-5216-1833-4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本书特色

法律与文物的亲密接触,知识与艺术的经典交融。 20件法律文物款款书写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华章。 四色全彩印刷,让文物更鲜活 21张高清大图,让细节更生动 跨页对开设计,让图片更大、更清晰 延伸阅读,带你走进历史更深处 印制精良 精美护封:选用韩国进口富士美彩高感纸,高端大气 精巧内封:选用230克白卡纸,清新雅致 裸脊锁线装帧,可180°平摊打开,确保每一页内容平整呈现 内文选用80克画刊纸,细腻光滑

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内容简介

无论是严肃的法条、冷峻的判决还是漫长的法制史,似乎缺乏一种人间烟火的气息。法律背后隐藏着纷争、诉讼、犯罪、惩治,甚至是杀戮……这一切名词似乎都在暗示人们敬法律而远之。或许这也正常:人类赖以维持社会秩序的制度,难道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这句话只对了一半。法律是制度,因而不失其刚硬;但法律同样也是艺术,故亦不失其柔美。法律以其刚硬使社会能够有序运行,让人类这一弱小的生灵得以在时代往复中守护住文明的火种;法律又以其柔美使历史承载了更多细密纹理,让人类这一健忘的种族得以在战火硝烟中反思和平的真谛。可惜的是,人们往往只能看到法律不怒而威的脸孔,而将其温和博爱内心遗忘于太平盛世之中。 幸好,在千百年的岁月积淀中,曾有太多杰出人物行经过那个深邃世界,为后世留下了无数法律珍宝。周朝的朕匜、汉朝的丹书铁券、唐朝的铜匦……而当后人无意中与这些古物对视时,将会不由自主地被到法律的精致与温度所感染,从而沿着前人的足迹,一步步踏入法律的深处。 可是,寻求这种对视又谈何容易?这些法律珍宝大多静静躺在博物馆的某个角落,而且也往往夹杂在众多古物之中,难以为人所寻访。更进一步,纵然站到了这些法律珍宝面前,若不了解背后的传承与典故,也难免有“纵使相逢应不识”之憾了。 正是这条法律“寻宝”之路的艰难,催生了本书。《法律珍宝馆》系列作品的作者用心“搜罗”了古今中外三十六件法律珍宝,用字词句篇建成了一座“珍宝馆”,让读者们足不出户便能尽识法律之美。上卷“中华馆”中为读者“展示”包青天手中的尚方宝剑、各朝做工考究的“身份证”、县衙门前极具仪式感的堂鼓;下卷“海外馆”中有欧洲法官佩戴的假发、日本律师佩戴的“天秤葵花章”、法院旁常见的正义雕像…… 三十六件法律珍宝,三十六个法律故事,三十六种法律传承。当读者翻阅完套书的很后一页时,会不经意地发现,法律殿堂的大门已经已然打开。 套书分册:《法律珍宝馆:博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法律珍宝馆:博物中的法律故事(海外馆)》。

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目录

特展一:帝王的权杖

圣旨的面孔:大众视野里的“皇帝诏曰”

“前圣旨时代”:君命文书的漫长演进

大众文化视野里的“圣旨”含义重塑

“天下**公文”的面子与里子

结语

玉玺漂流记:天命权力证书的起与落

玉玺的奇幻漂流

玉玺的封神之路

走下神坛的玉玺

结语

丹书铁券录:免死金牌或是催命符

国以永存:汉朝君臣的剖符作誓

臣反赐券:怀柔之心与强藩悍将

血色承袭:有名无实的免死金牌

结语

尚方斩马剑:兵礼律法的三重身份

朱云:尚方斩马剑的缘起

专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明亡:昙花一现的尚方剑制度

结语

节钺的面孔:君权与军权的博弈

先秦之节:功能齐备的文书

汉晋之节:日渐衰微的君权

隋唐之节:兵符与节的终结

结语

特展二:庙堂的符号

当年笏满床:一枚礼器的三个侧影

庙堂里的朝位班序

法坛上的朝礼尊神

书本中的逸闻趣事

结语

官帽的潮流:冠冕、幞头与乌纱帽

从冠冕到黎民

从幅巾到幞头

集大成的乌纱帽

结语

文禽与武兽:官员补服里的尊卑有序

所以辨贵贱,定名分

禽以文彩,兽以猛鸷

即取其文,亦何必仅沿其式

结语

女皇的匣子:铜匦里的盛唐直诉制度

打给女皇的小报告

匦函的前世今生

直诉制度知多少

结语

鸣冤登闻鼓:天子脚下的言谏与申诉

登闻鼓的“史前”岁月

从言谏到申诉的变迁

击鼓鸣冤的文化印记

结语

特展三:律法的线条

婚书礼法志:并不浪漫的婚姻契约论

六礼:宗法制中的婚书之源

秦至唐:礼制与法治的合流

宋至清:当婚书成为格式合同

结语

古代身份证:符牌、传信与户籍制度

符牌:我们都是有身份的人

传信:要想从这过,留下传信来

户籍:民不迁,农不移,要啥身份证

结语

杖首鸠不语:一柄手杖背后的尊老史

从“鹰化为鸠”到“三老五更”

汉朝王杖制度的起与落

清朝集大成的尊老制度

结语

夜半听更鼓:宵禁里的时间小夜曲

时间刻度:辰刻更点与昼夜

隔离夜色:“冬冬”声里的宵禁

更鼓谯楼:跨越时代的“小夜曲”

结语

饕餮科举宴:从乡饮酒礼到琼林宴

乡饮酒礼:尚齿与宾贤

曲江宴:盛唐的一春宴会

琼林宴:两宋的天子门生

结语

特展四 狱谳的规矩

亻朕匜的肚子:人类*古老的法律“萌兽”

这个“萌兽”很厉害

“萌兽”肚里有什么料

匜背后的时代命题

结语

獬豸的决疑:并不存在的东方神判

中国神仙体系中的异类

一起发生在齐国的诉讼案

中国的獬豸与欧洲的神判法

结语

明镜自高悬:一块匾额的多重解读

宗教之镜:儒释道的三面镜

文学之镜:传奇里的绝世宝镜

法律之镜:秦镜高悬与虚堂悬镜

结语

衙门器物考:庙堂与江湖的两张面孔

从戒石坊到肃静牌:朝廷眼中的亲民

从惊堂木到杀威棒:说书人眼中的官威

从令签到犯由牌:庙堂与江湖的合流

结语

甘遵生死状:法内法外的生死文书

*接地气的百姓上行文

种类繁多的承诺书

真真假假的生死甘结

结语

展开全部

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节选

丹书铁券录:免死金牌或是催命符 如果说《三国演义》中的*强“神器”是玉玺,那《水浒传》中的*强“神器”就是丹书铁券。梁山泊一百单八将中,“小旋风”柴进因是后周柴世宗后裔,家中有宋太祖赵匡胤敕赐的丹书铁券,故而面对官员步步紧逼时依然底气十足,百般周旋。这里的丹书铁券历史上确有其物,民间俗称为“免死金牌”,因为丹书铁券确实有免死的功用,*夸张的甚至能“恕九死”。不过,正如柴进*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一样,历史上有丹书铁券的功臣勋贵也往往不得善终,甚至家破人亡,这一现象在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时期尤其明显——与其说丹书铁券是“免死金牌”,倒不如说它是“催命符”…… 死亡是世人绕不开的终点,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的“人固有一死”和文天祥在《过零丁洋》中写的“人生自古谁无死”都是关于生命始终的经典表述。然而,中国古代却有一样法律器物,能够让人有“不死”的权利,那就是丹书铁券。 关于丹书铁券,*著名的莫过于《水浒传》中柴进的故事。梁山好汉大多为贩夫走卒、江湖匪类,柴进的出身在这群人中显得尤为显贵。《水浒传》第五十一回“插翅虎枷打白秀英??美髯公误失小衙内”用了一阕《西江月》描述:“累代金枝玉叶,先朝凤子龙孙。丹书铁券护家门,万里招贤名振。待客一团和气,挥金满面阳春。能文会武孟尝君,小旋风聪明柴进。” 关于上阕第二句中的“丹书铁券”,书中曾三番五次提及其来由与作用。林冲被发配沧州行进至柴进庄头时,酒店主人说柴进“是大周柴世宗子孙。自陈桥让位,太祖武德皇帝敕赐与他誓书铁券在家中,谁敢欺负他”;后柴进也曾自述“家间祖上有陈桥让位之功,先朝曾敕赐丹书铁券,但有做下不是的人,停藏在家,无人敢搜”。可以看出,《水浒传》中柴进为后周世宗后裔,故宋太祖赵匡胤赐其丹书铁券,这正扣历史上发生于显德七年(960年)的陈桥兵变。这一年赵匡胤于陈桥黄袍加身,柴宗训不得不“应天顺人,法尧禅舜”,将帝位禅让与赵匡胤。由此看来,将柴进称为“先朝凤子龙孙”,倒也非夸张之词。 后周柴氏一族被宋朝奉为“国宾”,故而依宋律中的“八议”制度,柴进违律论罪时的确有“议、请、减、当、免”的特权。不过历史上的赵匡胤并没有赐柴氏以丹书铁券,《水浒传》中之所以如此设计,大抵是因为丹书铁券在民间文化的影响力与可识别性较复杂的“八议”制度为佳,故而更适合运用于通俗小说中。那么问题来了:丹书铁券究竟是何方宝器,居然能让柴进有胆与当朝权臣争锋?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柴进此人,而柴进也的确有丹书铁券,那他是否还会落得落草为寇的下场? 泛而言之,丹书铁券是指皇帝颁发给特定人士的一种带有盟誓性质的文书,持券者因此得以享受相应特权,甚至免死,故民间俗称为“免死金牌”。不过,仅将丹书铁券简化为“免死金牌”就过于小看这一器物的内涵了。 丹书铁券渊源于周朝,肇始于汉朝,历经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诸朝,于明朝达到兴盛而后迅速消亡,在这期间当然有人因丹书铁券而成一时之贵,但更多的人将丹书铁券用成了“催命符”,这里的故事远不是“免死”二字所能概括得了的。 “丹书铁券”是一个统称,历代对其叫法不一。两汉分别称为“丹书铁契”和“丹书铁券”,“契”与“券”相通,“丹书”则是指铁券上的誓词用丹砂书写。《资治通鉴》《隋书》《辽史》中又分别有“银券”“金书铁券”“金券”之称,是由于制作材料的不同。《明史》中因铁券可世代相传又称其为世券,其实与丹书铁券本为一物,只是命名角度不同罢了。 国以永存:汉朝君臣的剖符作誓 论及丹书铁券的诞生,就不得不提到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汉朝之前本无丹书铁券,据《汉书·高帝纪》载,刘邦平定天下后“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而“剖符作誓,丹书铁契”的内容,则是“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乃灭绝”十二个字。正是这十二个字,缔造了中国历史上*古老的丹书铁券。 汉朝建立后,刘邦鉴于秦朝孤立之败,于是杀白马与众盟誓云:“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如果说“非刘氏不得王”是汉朝皇室内部的权力分割,那“非有功不得侯”则牵涉皇室与朝臣之间的利益分配,丹书铁券,可以说正是这种利益分配的文字佐证。《后汉书·祭遵传》中所载范升的上疏很好地点明了这一点:“昔高祖大圣,深见远虑,班爵割地,与下分功,著录勋臣,颂其德美。生则宠以殊礼,奏事不名,入门不趋;死则畴其爵邑,世无绝嗣,丹书铁券,传于无穷。”刘邦借丹书铁券“班爵割地,与下分功”,而功臣也因被授予了丹书铁券得以“生则宠以殊礼”,“死则畴其爵邑”,可见丹书铁券在其诞生之初的确具备帝王与臣子之间的“契约”之意。 “剖符作誓”本是古礼。依《周礼》,先秦时期盟誓当由司盟撰写誓词并记于简册上,“既盟则贰之”。先秦时期将竹符剖分为二,盟誓的双方各执其一,遇事时作为凭证勘验,“诸所合节以为‘契’者也”。早期的券多为易折断、烧毁的材料,解除券中约定时通过焚券、削券、折券等方式表示权义两清。而刘邦改为丹书铁券,其意自然是“申之以丹铁而图不朽”,正合河山带砺之意。 从秦汉之交的契约习俗来看,丹书铁券的源头应当是古老的盟誓之礼。不过《周礼·秋官司寇》中有“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的表述,郑玄注曰:“今俗语有铁券丹书,岂此旧典之遗言与?”从中或许能推得汉人的“丹书”或多或少受到了“丹图”的影响。 无论如何,丹书铁券这一君臣间的“契约”,终于在西汉草创时诞生了。那么,此时的丹书铁券是否能被视为“免死金牌”呢? 答案是否定的。汉初的丹书铁券更近于荣誉而无法外之权,更非免死承诺,持券功臣中也不乏获罪之人,如萧何便因“强贱买民田宅”“多受贾人财物”而入狱险遭不测。功臣本人已然如此,功臣之后则更无免罪特权。例如,持券功臣周勃封绛侯,其子周胜之嗣因杀人获罪而身死国绝;后次子周亚夫被封为条侯,续绛侯后,且周亚夫本身是平定七王之乱的元勋,但*后依然被逼得绝食而死。 有汉一朝,持券功臣“以事失侯”者比比皆是。《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记载道:“汉兴,功臣受封者百有余人……至太初百年之间,见侯五,余皆坐法殒命亡国。”《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中则直接感叹:“子孙骄逸,忘其先祖之艰难,多陷法禁,陨命亡国,或亡子孙。讫于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遗,耗矣。”汉初的持赐功臣何止不能免死,甚至连其子孙的封地也基本在太初年间便所剩无几。可见汉朝丹书铁券非但不能免死,纵然是誓词上“国以永存,爰及苗裔”八字也实现得极为勉强。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刘邦以丹书铁券赐予臣下毕竟不是真心希望这些“迹汉功臣”成为法外权贵,而是借以“劝戒后人,用命之臣,死而无悔也”。一旦这些功臣真的行违法乱纪甚至谋逆之事,皇权之下自然没有罪臣容身之处,故而丹书铁券虽是“契约”,但更象征着帝王权力。 除将铁券赐予功臣外,汉朝亦偶有用铁券与他国盟誓之举。《太平御览》载,高祖九年(公元前198年)娄敬曾持节与匈奴划地为界,“作丹书铁券曰:‘自海(贝加尔湖)以南,冠盖之士处焉;自海以北,控弦之士处焉。’割土盟誓然后求还”。在此处,丹书铁券又带有“却其敌意”的羁縻之意。 刘邦之后,两汉帝王未再将铁券赐予大臣,但丹书铁券出现时或代表君主,或代表王朝,故汉人亦习惯将铁券与帝权直接挂钩。如《后汉书·桓帝纪》所载,延熹八年(165年)盖登称太上皇帝,便自制“玉印、圭、璧、铁券”,可见在民间铁券的地位已与玉印、圭、璧御用器物地位相当。另据《晋书·张昌传》载,西晋太安二年(303年)张昌、刘尼起事时,也将“云凤皇降”和“珠袍、玉玺、铁券、金鼓自然而至”同列为祥兆。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三国、西晋时期朝廷并未颁丹书铁券,由此可见民间对这一器物的崇拜已根深蒂固。 东晋以降,丹书铁券再次出现。大兴四年(321年),东晋元帝司马睿在拜鲜卑慕容部首领慕容廆监平州诸军事、安北将军、平州刺史等职时,又赐其“丹书铁券,承制海东”。很明显,这里的丹书铁券羁縻色彩甚浓,与汉初诸功臣所受的丹书铁券完全不同,更与免罚免死无关。然而在南北朝时期,这种情形却悄然发生变化。 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大分裂、大融合共存的时期。各势力分疆裂土的同时,汉晋数百年几近于绝迹的丹书铁券突然大量出现,并摇身一变成了后人眼中的“免死金牌”。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兴礼乐,变华风”之后,北魏一度“赏赐无度,盈积私家,金书铁券,不死之诏频以许人”。这一风气明显延续到了后继王国,西魏时期大将李穆冒死救宇文泰,宇文泰感激之余“特赐以铁券,恕其十死”,在此丹书铁券作为“免死金牌”,已然实至名归。 不过,南北朝的丹书铁券在赏赐功臣之余,也出现了更灵活的用法。丹书铁券可以招降,如南朝梁任果降北魏时“太祖嘉其远至……赐以铁券,听世相传袭”;可以招安,如杜洛周起义,北魏孝明帝元诩“杨当潜使以铁券说贼党”;可以策反,如侯景叛乱时,梁武帝萧衍收买范桃棒,“敕镌银券,赐桃棒曰:‘事定之日,封汝河南王。’” 丹书铁券在南北朝不足两百年的历史中获得了极大的延展:一方面,作为“免死金牌”的丹书铁券终于出现;另一方面,丹书铁券在政治军事活动中的作用被极大拓展。这一切都成为后世丹书铁券的“底色”,*终为这一器物在民间文化中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

法律博物馆:文物中的法律故事(中华馆) 作者简介

江隐龙 “写作全能型”法律人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检察日报》法律专栏特约作者 《文汇报》《解放日报·上海观察》文化专栏特约作者 《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历史专栏作者 头条号“切割地球”点击量破1亿,*高单篇问答点击量近1000万,“10万+”文章、问答百余篇,被评为“年度文化号”,入选“千人万元计划”“青云计划” “法律全能型”创作者 先后任案件承办人、刑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系统研究者、商事地方性法规立法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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