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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04-01
开本: 32开 页数: 36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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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18327
  • 条形码:9787521618327 ; 978-7-5216-1832-7
  • 装帧:一般轻涂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本书特色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内容简介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本法共9章102条,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进出境物品、关税、海关事务担保、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亟需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符合“放管服”改革推出了许多新制度新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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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新修订)》: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但符合海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海关在特殊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予以免验,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第二十九条 除海关特准的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由海关签印放行。  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  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第三十一条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或者海关总署规定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十二条 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内销的,海关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启运地办理海关手续。上述货物的转关运输,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押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年最新修订)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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