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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律师一样思考

像律师一样思考

作者:吴世柱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07-01
开本: 其他 页数: 244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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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律师一样思考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08021
  • 条形码:9787521608021 ; 978-7-5216-0802-1
  • 装帧:80g轻型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像律师一样思考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实务研究,瞄准的重点就是律师实务工作中很核心的要素:律师思维;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分析;证据规则与证明;法律论证,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律师执业方法论的角度对律师思维、律师工作进行分析,对学术研究和实务实践都有启发。全书框架思维篇事实篇证据篇实务篇

像律师一样思考 目录

**章??律师思维

**节 律师职业的智慧思维 / 003

第二节 以理性辅佐证据的方式思考 / 009

第三节 研究律师思维能明确律师努力的方向 / 013

第四节 哲人境界 / 018

第五节 律师思维的特点 / 024

第六节 律师思维的养成 / 028

第七节 律师思维的运作 / 031

第二章??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

**节 导论 / 045

第二节 用两个案例看事实认定 / 049

第三节 律师要有一个好剧本并策划“演出” / 055

第四节 解决事实问题才是法律适用的前提 / 060

第五节 于欢案的事实认定问题对律师的启示 / 065

第六节 律师对事实的审查和确信 / 072

第七节 如何分析事实 / 085

第八节 事实分析之要素分析 / 100

第三章??事实的建构与呈现

**节 建构事实的要求与表述 / 107

第二节 建构事实如何排除“合理怀疑” / 111

第三节 建构事实与论证的关系 / 114

第四节 以聂树斌案为例看事实的“建构”和“构造” / 121

第五节 对建构事实的补强方法 / 128

第四章??律师如何运用证据

**节 证据和事实的关系 / 139

第二节 对证据要横看成岭侧成峰 / 144

第三节 让证据意见成为法官写入判决的理由 / 158

第四节 研究“证明标准”是扩展辩护思路的坦途 / 161

第五节 证据是律师论辩的论据 / 165

第六节 律师要构建自己的证据体系 / 172

第七节 刑事辩护的律师思维与证据运用 / 175

第八节 律师要做的证据分析和评估 / 190

第五章??律师的技能

**节 导论 / 203

第二节 论证是律师的核心技能 / 207

第三节 论证的目的是说服 / 209

第四节 为说服做好充分准备 / 213

第五节 解读“伟大的判决”中的论证 / 216

第六节 律师可以为法官造法 / 221

第七节 出庭前的论证评估 /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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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律师一样思考 节选

法律思维为何被频频提及?研究律师思维有何意义? 长期以来,律师职业在知识和技能的关系上,往往以“精通法律”为律师的职业要求,而忽视了特殊的技能才是律师职业的根本要求。因为,律师是知行合一的职业,在互联网普及之前,的确需要人“精通法律”,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输入关键词,瞬间便可以获得需要的知识。显然,要求律师具有互联网那样强大的记忆和搜索能力并不现实。易言之,在一个能通过互联网迅速查找到法律条文及相关判例的时代,如何将法律运用到个案之中,提出能够实现当事人利益诉求的诉讼方案或解决问题的办法,才是律师职业的生命力所在。也就是说,“律师的方法”,才是当前迫切需要的。 “法律诚非背诵之学。”那么,在通过互联网可以查找到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律师的专业特性就非常明显了,凯恩斯需要借助律师的大脑思考,依赖律师的思维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实现这个方案。所以,律师的工作,是针对不同的委托人、不同的个案诉求量身定制方案,提出具有事实、理由、依据的合法主张并去实现它。而长期的职业思考习惯,就成了律师独有的思维。律师执业的过程,就是通过思考不断增长智慧的过程。 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更多的法律实践证明,当前,法律人对法律思维的认识,终于得到了理性的回归,已经成为共识。这无疑为法律人的职业努力指明了方向。 有关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均强调法律思维的重要性。他们认为,法律思维才是法律职业人的核心技能。“法律人是否拥有独特的思维,取决于法律方法是否独特。如果法律方法是所有民众所拥有的,那么法律思维也就没有独立的地位,就和大众思维一样。” 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职业的生命就是委托人虽然与律师具有同样的大脑,也同样能查找到同一部法律,但是无法像律师一样思考。正是思维的差异,使律师的职业更具有生命力。或者说,律师具有的独特智慧思维,才使律师职业充满魅力和生命力。 窃以为,律师职业得以兴盛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法律规范是静态的,不会因人而异;而方法是动态的,具有因人而异的差别。有了这个认识之后,我们就会深刻理解“法律不是背诵之学”,而在于将法律规定应用于具体的案件,需要正确适用法律的方法。所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后的律师就要注重研究“律师的方法”,要有独特的律师思维。 比如,同一部刑法典以及同样的刑法四要件理论,这属于静态的、不变的法律知识,任何人都可以查找到它并能深入地学习它。但是,当个案事实摆在这些学习同样法律知识的人的面前的时候,结论却会因人而异。这是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律师常常会面临的问题。 而对于律师来说,因自己提出的观点需要借助法官的认可才能得以实现,所以,律师解决个案,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对律师思维的广度和深度的检验,而这正是知识和方法的区别所在。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正是此意。

像律师一样思考 作者简介

吴世柱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从业十余年,常年专注于刑事诉讼辩护、刑事风险防范、重大复杂的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风险规避、法律顾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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