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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作者:高晓波 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06-01
开本: 其他 页数: 366
本类榜单:历史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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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版权信息

  • ISBN:9787010219578
  • 条形码:9787010219578 ; 978-7-01-021957-8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内容简介

晚清至民国时期(1840—1949)是中国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优选扩张浪潮的冲击下,清朝的统治根基发生了动摇,而后辛亥革命推翻了存在了两千年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社会形态结构及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研究反思这一时期民族聚居区、杂居区各群体间的利益关系,探讨其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可为当代优化各民族的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提供历史启示。 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已经形成了以藏族为主要居住民族,包括汉、回、蒙古、土、撒拉、东乡、保安、裕固、满族等各族在内的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格局,在这种格局下甘青藏区基本确立了以藏蒙、藏汉、藏回民族为主线的民族关系网络。在这样的背景下,按照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官方机制与民间机制两大框架,以民族融合与交流背景下的民族纠纷为脉络,选取典型案例,全面剖析了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并将军阀、国外势力参与下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特殊性做了专题研究,并总结了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特征、历史经验。

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目录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学术史研究回顾
三、研究思路、结构

**章 甘青藏区的民族格局及国家权威在此确立
**节 甘青藏区民族格局的演变
一、蒙元时期甘青藏区民族新格局的形成
二、明清时期甘青藏区民族格局的变化与定型
第二节 清代国家权威在甘青藏区的确立
一、经济上主要表现为屯田、发展贸易、开采矿藏
二、政治上主要表现为平定叛乱、改土归流、行政区域变革
三、文化上主要表现为兴举社学和入京觐见

第二章 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社会群体纠纷、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存在形态
**节 甘青藏区的社会群体
一、社会群体划分的理论依据
二、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
第二节 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的类型
一、根据社会群体纠纷产生的原因划分
二、根据社会群体纠纷主体不同划分
三、根据社会群体的民族归属划分
四、根据社会群体纠纷的性质划分
第三节 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类型
一、根据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划分
二、根据纠纷解决的主体属性不同划分

第三章 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官方机制
**节 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官方机构及其职能
一、晚清时期甘青藏区的官方机构及其职能
二、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的官方机构及其职能
第二节 藏族内部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官方机制
一、晚清时期藏族内部社会群体纠纷解决的官方机制
——以卡家与沙沟争佃纠纷为中心
……

第四章 官方在社会群体纠纷解决中形成的规范
第五章 甘青藏区社区群体纠纷解决的民间机制
第六章 国外势力、军阀参与下社会群体纠纷及其解决的特殊性
第七章 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及其解决的反思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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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节选

  (一)藏蒙民族之间的纠纷  藏、蒙民族占青海地区人口的大半以上,清代雍正时期罗卜藏丹津叛乱之前,蒙古族将近20万人口,后因蒙古诸部的叛乱及清政府的分化瓦解政策,蒙古族逐渐衰落。从18世纪至19世纪50年代这段时间,青海藏蒙两族以黄河两岸展开了争夺草场牧地的斗争,*终两族越界纠纷以“环海八族”的形成而宣告结束。光绪年间,隆务寺与河南蒙古郡王的纠纷是*为典型的蒙藏民族纠纷,同治八、九、十年,河南蒙古郡王部落抢劫隆务寺所辖部落的牲口①,双方从此结下了仇恨,成为光绪朝双方多次发生互抢互伤的起因,至光绪十年(1884)结束,共持续了16年。  (二)藏汉民族之间的纠纷  历史上,藏汉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从来就没间断过,唐与吐蕃建立起甥舅关系,宋与唃斯哕政权建立了稳定的政治联盟,明朝与藏族建立贡赐关系。藏族通过青藏道、川藏道与内地民族进行着经济文化的交流。在汉藏民族政治大背景下,汉藏民族之间社会群体纠纷也时而发生。如汉藏因赛会跳神口角起衅,引起纠纷,史料载:“保安城外九房头、尕济墩、下拉巴图、哈龙等四庄番子与城内汉民于六月廿三日赛会跳神,口角起衅,屡次械斗,互有带伤。”②汉番为此口角相殴,伤亡多人。据邓隆的((拉卜楞纪略》记载,民国初年发生了甘南隆务藏汉纠纷案,此案引起了官方的高度重视,当时任河州镇总兵的裴建准本着回、汉、藏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妥善地解决了隆务寺汉藏纠纷案,避免了一场多年相持的流血边患。  (三)藏回民族之间的纠纷  元明清时期,大量的回民(这里的回民主要是指信仰伊斯兰教的东乡族和撒拉族,即“东乡回”“撒拉回”)以屯田、戍边的形式迁入甘青地区,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西北回族社会逐渐壮大起来。藏、回民族在经济上的互补性使得他们之间进行着频繁的经济贸易,拉卜楞寺不但是汉藏回杂集地同时也是汉藏回的经济中心。①藏、回经济贸易的繁荣促进了藏、回民族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至清代,藏、回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西北回民起义中,藏族参与支持中央政府平叛,如清代马占鳌斗争中,“卓尼杨土司杨元,受清政府之命,调集兵马,筹措辎重,从卓尼挥师北上,经美武抵河州西南边境,与陕甘总督左宗棠部下,徐文秀联合攻打占鳌”②。藏族部落卡家的江洛千户在给循化厅上禀中曾提道:“上年回乱时,我千户带兵堵御,前后杀毙回匪三百余人,被回匪杀伤我千户之人马七十余人。我千户与大皇帝出力情形,兰州总督、西宁、河州、循化各衙门有案可查。”藏族配合清政府镇压回民反清斗争,而回族在战争中开始焚烧藏区寺庙,屠杀藏族群众,从而加深了藏回民族的矛盾和隔阂。光绪年间中库番子与孟达山撒拉回族之间因债务而引发的纠纷,“情由并据番禀译汉内称,今年二月哩,那孟达山撒拉们前次欠有我们寺院僧俗账债甚多,他们抗者不还,有意滋闹事情哩。”④双方械斗不止,伤毙多命。  ……

晚清至民国时期甘青藏区社会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高晓波,1979年9月生,甘肃省庆阳市人。2009—2012年在西北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贵州省高校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贵州省第五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和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1项及多项地厅级科研项目。在《抗日战争研究》《青海民族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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