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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看图学法律:中小学法治教育推荐读本(第3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05433
- 条形码:9787521605433 ; 978-7-5216-0543-3
- 装帧:艺术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青少年看图学法律:中小学法治教育推荐读本(第3版) 本书特色
青少年的法律好朋友 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 学会依法明辨是非,增强自律远离诱惑
青少年看图学法律:中小学法治教育推荐读本(第3版) 内容简介
本书从家庭生活篇、学校生活篇、社会生活篇和预防犯罪与司法保护篇四个方面入手,选取青少年日常相关的简单法律问题予以解答,是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的优选读物。书中还配有四色漫画插图,更增加了书的生动性与趣味性。
青少年看图学法律:中小学法治教育推荐读本(第3版) 目录
**篇 家庭生活篇
专题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3
一、父母可以随便翻看子女的日记吗?/3
二、未成年子女离家出走,父母应该怎么办?/7
专题二:父母离婚后对青少年子女的保护/9
一、父母离婚后,一方对子女有探视权吗?/9
二、如何保护父母离异家庭青少年的权益?/11
三、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要求增加抚养费吗?/13
四、离婚后还可以变更对子女的抚养权吗?/13
专题三:青少年财产权的保护/15
一、青少年可以擅自处分家中的贵重物品吗?/15
二、父母可以不征得青少年同意就把亲戚送给青少年的礼物转送他人吗?/17
三、青少年的亲属能够拿青少年的钱自己使用吗?/18
四、青少年偷拿家里的钱购买的物品,其父母可以退回吗?/23
五、学校有权处分青少年获得的奖金吗?/25
六、青少年用别人的钱抽奖,中奖奖金归谁所有?/27
七、青少年对自己获得的奖金是否享有所有权?/29
专题四:青少年继承权的保护/32
一、青少年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32
二、青少年能同时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吗?/33
三、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无继承权?/35
四、父母可以订立遗嘱剥夺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吗?/35
五、非婚生子女能否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37
六、青少年可以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吗?/38
专题五:青少年遭遇家庭暴力时的权利保护/41
一、父母可以随意打骂自己的子女吗?/41
二、未成年子女遭受家庭暴力应怎样求助?/43
专题六:未成年子女侵权责任的承担/44
一、未成年人骑车撞了人,父母要承担赔偿责任吗?/44
二、已经工作的未成年人致人受伤,还要父母来承担赔偿责任吗?/46
第二篇 学校生活篇
专题一:学生入学与义务教育/51
一、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需要交纳学费吗?/51
二、交不起学费青少年就不能上学吗? /52
三、学校可以要求学生交纳赞助费、择校费吗? /53
四、学校、老师可以指定学生必须购买某些教辅书籍吗?/55
专题二:青少年受教育权的保护/58
一、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还是义务?/58
二、学校可以自定标准拒绝学生入学吗?/60
三、学校有权拒绝残疾青少年入学吗?/62
四、学校可以强迫学生留级吗?/64
五、学校可以开除学生或劝退学生吗?/66
专题三:青少年人格权的保护/68
一、班主任可以惩罚学生吃脏东西吗?/69
二、学校有权力把班级分成重点班和平行班吗?/71
三、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吗?/73
四、因老师体罚,学生感到侮辱自杀谁负责?/75
五、老师可以自行认定学生为“小偷”吗?/78
六、学校可以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与排名吗?/80
专题四:青少年生命健康权的保护/83
一、学校废弃围墙压伤学生,学校应该负责吗?/83
二、歹徒进学校内行凶,学校应该负责吗?/85
三、校园内发生车祸,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87
四、体育课上学生受伤,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90
五、春游学生溺水而亡,学校有责任吗?/92
六、学生违纪擅自游泳溺水死亡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吗?/93
七、学校能组织学生上山灭火吗?/94
八、学生离校出走,学校是否承担责任?/97
九、教学楼发生拥挤踩踏导致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否承担责任?/99
十、学生在校外被绑架,学校应对此负责吗?/100
十一、学生打闹伤及他人,应由谁承担责任?/102
十二、学生相互斗殴造成伤害的,应由谁承担责任?/104
十三、学生给老师服务受伤,谁来赔偿损失?/106
专题五:吃在学校,怎样才能放心/108
一、学校出售的冰棍导致学生中毒,谁来承担责任?/108
二、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如何进行处理?/110
三、学生课间餐、营养餐真的营养和安全吗?/113
四、学校有保障学生在食堂用餐时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吗?/115
五、学校内以及周边的商店、零食店、食杂店所卖商品可以放心食用吗?/117
专题六:住在学校,怎样才算安全/119
一、教学楼倒塌造成悲剧由谁负责?/119
二、学生从床上摔下受伤由谁承担责任?/121
三、宿舍楼发生火灾如何处理?/123
四、学校宿舍如何安全用电、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125
五、校园内为什么禁止高空抛物?/128
六、在学校住宿如何防止意外坠楼事件的发生?/129
第三篇 社会生活篇
专题一:未成年人享有的法律权利/135
一、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136
二、未成年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吗?/138
三、未成年人可以给自己的小发明申请专利吗?/141
四、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吗?/142
五、未成年人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吗?/144
六、未成年人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吗?/147
七、未成年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149
专题二:参加工作的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151
一、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工作吗?/151
二、杂技团的小朋友们算是童工吗?/153
三、未成年人可以从事下井挖煤这种高危工作吗?/156
四、亲戚好心收留未成年人做帮工违法吗?/157
五、让未成年人当汽车模特违法吗?/159
六、学校能否以勤工俭学为名让未成年人打工?/160
七、学校可以组织学生为学校创收吗?/162
八、法律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163
专题三: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赔偿/166
一、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游乐场玩耍时摔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166
二、未成年人被宠物咬伤,宠物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170
三、公园损坏的游乐设施致未成年人受伤,公园应负赔偿责任吗?/172
四、未成年人违规游泳溺水身亡,公园应当承担责任吗?/173
五、未成年人从商场电梯坠下,责任由谁承担?/175
专题四:未成年人参加保险/178
一、父母可以给未成年人投哪些人身险?/178
二、外公为未成年人买了人身保险,为何不能领取保险金?/179
三、父母*多能给子女投多少金额的保险?/181
四、学校强迫学生为校方买“保险”合法吗?/183
专题五:未成年人要遵守的社会规则/185
一、哪些场所应该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185
二、未成年人不能进入哪些活动场所?/188
三、未成年人要遵守哪些交通规则?/191
四、未成年人如何参与环境保护?/193
五、出售烟酒给未成年人是否违法?/194
六、未成年人如何远离毒品?/197
专题六:未成年人与网络/200
一、未成年人如何远离网络游戏的诱惑?/200
二、在互联网上发表过激言论,也会危害国家安全吗?/203
三、心魔只因游戏起,未成年人犯罪责任由谁承担?/204
四、未成年人创办黄色网站是否应负法律责任?/206
第四篇 预防犯罪与司法保护篇
专题一: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211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211
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种类有哪些?/213
三、如何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217
四、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218
五、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怎么办?/221
六、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处罚规定有哪些?/222
专题二:未成年人犯罪及刑事责任承担/226
一、为什么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给予司法保护?/226
二、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特殊规定?/227
三、未成年时犯的罪成年时被发现,属于成年犯还是未成年犯?/230
四、未成年人在公安局被审问时有什么特殊权利?/231
五、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哪些特殊程序与规定?/234
专题三:收容教养与劳动教养/237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未成年人实行收容教养?/237
二、收容教养的对象、场所、方式是什么?/238
三、父母可以探望被收容教养或劳动教养的子女吗?/240
四、未成年人在教养所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241
专题四: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42
一、教唆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243
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罚?/244
三、对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如何处罚?/246
专题五:未成年杀人犯的特殊保护/248
一、未成年杀人犯可以被判处死刑吗?/248
二、能对未成年杀人犯判处死缓吗?/251
三、如何判断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252
专题六:对幼女身心的特殊保护/255
一、在幼女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构成犯罪吗?/255
二、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是否构成犯罪?/257
青少年看图学法律:中小学法治教育推荐读本(第3版) 节选
家,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是我们避风的港湾,是我们心灵的归宿。遇到再大的挫折,我们能在家里听到亲人的慰藉;受到再大的屈辱,我们能在家里对着亲人啜泣;遭到再大的伤害,我们能在家里疗慰流血的伤口。因为家的存在,人类才得以繁衍;因为家的存在,人类才得以理解情感的真谛。而家对于青少年更是不可或缺的生命绿洲。我们要热爱它、眷恋它,让它快乐、让它健康、让它生机无限。 然而,阳光不可能照耀到每一片阴影,在某些地方,家不再只是温馨,它可能残缺着、凄凉着、猜疑着、破碎着……而青少年,则是其中*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经营好我们每一个家是所有家庭成员的共同愿望,因为其乐融融、琴瑟和谐的家庭协奏曲无疑是世界上*美的乐章!所以,以下都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在家庭里*容易遇到的一些问题与烦恼。我们的目标就是教会青少年,如何适时地拿起法律作为盾牌,修补家的栅栏,重新感受青春和希望。 专题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每个孩子从出生时起,接触*多的就是自己的父母。是他们抚育了我们,教会我们说话、识字、念书、做人。养不教,父母过;教不听,要沟通!父母和孩子之间,应该通过沟通,建立一座理解的桥梁。任何一个家庭,都是建立在每个家庭成员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关爱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沟通,相互表达出理解、信任和关爱,所谓的“代沟”才不会成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鸿沟。父母在这个过程中,尤其应该放下架子,与孩子平等相处,以理服人,并尊重孩子的选择。那么,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有什么相对应的权利与义务呢?父母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侵犯子女的哪些权利呢? 一、父母可以随便翻看子女的日记吗? 案例回放: 徐丽是高一的一名品学兼优的女学生,今年十七岁。她的父母为了女儿的成长费尽了心思。因为徐丽相貌很出众,所以作为过来人的父母自从徐丽初中毕业之后,一直对她管得比较紧。有几个星期,徐丽每天放学都回来得比平时晚,父母问起她干什么去了,她也是支支吾吾说学校补课。后来徐丽的父母疑心加重,打电话问学校才知道并没有补课一事。而且徐丽每天吃完晚饭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也不知道她在里面干什么。为了慎重起见,一天等徐丽去上学之后,夫妇俩来到宝贝女儿的房间,仔细检查起徐丽的东西,终于发现了徐丽压在枕头下的日记本。只见日记中总是出现“阿辉”这个名字,还夹杂着什么“我越来越喜欢阿辉了”“我每天都想跟阿辉待一会儿”等语句。徐丽父母觉得这个“阿辉”可能就是*近跟女儿早恋的男孩子。夫妇俩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等徐丽回到家里,父母开始严肃地质问徐丽,并拿出了徐丽的日记本。徐丽一见自己的日记本在父母的手里,感到非常气愤,“你们凭什么偷看我的日记!这是我的隐私!”可是父母听到她不老实承认错误,还在强词夺理,更加气愤,对徐丽说:“孩子在父母面前还有隐私?你是我们生的,我们连看你日记的权利都没有吗?老实说!*近是不是早恋了?”随后又足足骂了徐丽一个小时。徐丽越想越气,当晚趁父母不备,离家出走,三天后才被派出所民警找到并送回家中。后来经了解才知道,原来阿辉只是徐丽一位要好的朋友家里养的一只荷兰鼠。 青少年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总喜欢把自己心里的一些秘密写在日记本上,里面记载的内容*为真实和隐秘。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父母美其名曰关心自己的孩子、为更好地教育自己的孩子,打着种种旗号偷看甚至是公然翻看子女的日记本,造成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裂痕,甚至在爱心的掩护下酝酿出悲剧。 那么,父母有权利随意翻看子女的日记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因为侵权者往往是青少年*为亲近的父母、老师,所以现实中诉诸法律的极少,但是尽管如此,该问题中隐含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仍值得我们深思。隐私权是我们每个人所享有的有关其个人生活秘密未经允许不被公之于众的权利。成年人有这个权利,青少年同样有这个权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隐私权受法律保护。《*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而且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第1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58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此外,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所或通信不应受到任何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法律对此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父母认为,青少年年龄小、幼稚无知,没有隐私可言,即便有隐私也谈不上权利。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父母未经子女同意就随意翻看其日记和信笺、偷听他们打电话几乎成了天经地义之事。理由总是冠冕堂皇的:翻看日记也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子女的情况,以便更好地教育他们,防止他们学坏或者走上邪路。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青少年正处于成长阶段,心理尚未完全发育成熟,他们对自己的生活秘密看得很重,他们与成年人一样有着自己不愿让他人知晓的隐私,一样需要亲人乃至社会的尊重,他们理应享有隐私权。如果这种隐私被他人披露,对青少年的心理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轻则使他们忧郁、苦恼、烦躁不安,重则会导致他们离家出走、仇视社会和他人,甚至做出自杀或者杀人的举动。所以承认青少年的隐私权,保护并尊重他们的隐私不仅是青少年自身的需求,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本案中,父母虽然确实是本着爱自己女儿的心,但怎么个爱法却还是值得斟酌的。首先,翻看自己女儿日记本身是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其次,这种教育子女的手段往往适得其反。 青少年自己也要树立起保护意识,防止自己的隐私被他人轻易侵犯。青少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首先要了解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各种表现方式,如父母或者老师、同学随意翻看自己的日记、信件,偷听自己打电话,以及跟踪自己、偷窥自己的活动等。 其次要保管好自己含有隐私内容的物品,如信件、日记等。可以将日记等锁在抽屉里,或者父母不易发现的地方。如果发现父母有偷看的习惯,要告知父母不能这样做,指出这是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还可以跟父母就自己日记中写的问题相互沟通,把父母当作自己的朋友相互交流,如果父母态度粗暴并且怀疑自己,不听解释,也要冷静对待,不能采用离家出走等极端手段,那样对自己、对父母都是不负责的,要学会利用时机与父母慢慢地沟通。 *后不应把自己或家庭的隐私随意告诉别人,若发现父母以外的人有侵害自己隐私权的行为,要及时把情况告诉父母,并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由父母同侵权人进行交涉或者提起诉讼。青少年从小就应该养成这样一种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使法律真正成为自己手中的一件有利武器。
青少年看图学法律:中小学法治教育推荐读本(第3版)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 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 法律、法规的权wei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 中外法学著作;4. 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 法律工具书;6. 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 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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