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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第4辑)

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第4辑)

作者:张希坡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2-01
开本: 其他 页数: 1552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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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第4辑)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0274379
  • 条形码:9787300274379 ; 978-7-300-27437-9
  • 装帧:平装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第4辑) 本书特色

《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从几十年来收集的约上千万字的史料中,精选出800万字的法律文献,本卷为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人民政府的法律文献选辑,250万字。每一个文献,从文字形式、内容和思想诸方面进行严格的文献学研究,均经过编著者的细心考察、反复校勘、比对,*限度地纠正流传积久的错、衍、讹、夺现象,还原历史原貌。

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第4辑) 内容简介

《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从几十年来收集的约上千万字的史料中,精选出800万字的法律文献,本卷为第三次靠前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人民政府的法律文献选辑,250万字。每一个文献,从文字形式、内容和思想诸方面进行严格的文献学研究,均经过编著者的细心考察、反复校勘、比对,优选限度地纠正流传积久的错、衍、讹、夺现象,还原历史原貌。

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第4辑) 目录

一、施政纲领

1.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D?D根据中共中央华北局对施政方针的建议经华北临时
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布
1948年8月

2.薄一波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上关于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建议
1948年8月11日

3.华北人民政府为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一切反动法律的训令
1949年4月1日

二、政权组织

1.刘少奇关于晋察冀与晋冀鲁豫两区合并的提议
1948年2月16日

2.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
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
1948年6月11日

3.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程
1948年8月

4.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1948年8月15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5.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
1948年8月16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6.杨秀峰:草拟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的几个重要原则之说明
1948年8月

7.董必武主席就职讲话
1948年9月26日

8.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印信、撤销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令
1948年9月26日

9.华北人民政府通令?D?D通知本府任命各部会院行厅局负责人名单
1948年9月26日

10.华北人民政府布告?D?D华北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1948年9月27日

11.华北人民政府通令?D?D统一规定各行署市府名称组织机构
1948年10月24日

12.华北人民政府各部门组织规程
1948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13.华北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为太原解放后实施军事管制的
联合训令
1948年11月16日公布

14.华北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联合训令?D?D关于接管太原的规定
1948年11月17日

15.华北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联合训令?D?D关于全区统一建立
后勤组织的决定
1948年11月17日颁布

16.华北人民政府办事通则
1948年11月18日本府第三次政务会议通过施行

17.华北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为统一边境对敌斗争力量决定
成立对敌斗争委员会的联合训令
1948年11月23日

18.华北人民政府为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及规定月终报告办法训令
1948年12月3日

19.华北区各级政府机关印信刊发使用暂行办法
1948年12月9日

20.华北区村县人民政权组织条例(草案)
1948年12月

21.华北区村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条例(草案)
1948年12月

22.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察哈尔省政府并任命省府主席的通知
1949年1月19日

23.华北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请假规则
1948年1月20日

24.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村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
1949年2月


25.董必武在华北人民政府第二次委员会议上关于本府成立以来的工作概况报告
1949年2月21日

26.华北区县区政府编制暂行办法(草案)
1949年5月

27.华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办法?D?D华北人民政府制定
1949年6月29日通知试行

28.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华北大工矿区行政区划与设立行政机构的决定
1949年8月10日

29.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各处室工作守则
1949年9月17日

30.中共中央华北局发布“建立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的决定”
1949年10月

31.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关于撤销华北人民政府令
1949年10月27日

32.董必武关于结束华北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1949年10月28日

33.华北人民政府结束工作的公告
1949年10月28日

34.薄一波关于华北各城市各界代表会议情形和经验向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1949年10月29日

35.华北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概述
1949年10月15日

36.“华北政报”附录:华北解放区行政区划
1949年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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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第4辑) 作者简介

张希坡教授,全国著名法律史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953年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同时,先后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长。现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陕西省陕甘宁边区史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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