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
-
>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
>
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
-
>
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
>
中国的民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实录(套装共10册)
-
>
新书)社会主义发展简史(大字本)
中国传统文化精义(第6版)
¥35.3¥49.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家谈·第二辑:中国传统文化精神
¥35.4¥59.0日本早期社会主义思想史(历史学堂)
¥47.6¥78.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育资源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40.3¥53.0价值的历程--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历史演变(精)/赵馥洁文集
¥92.2¥128.0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研究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0334280
- 条形码:9787520334280 ; 978-7-5203-3428-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研究 内容简介
协商民主究其实质而言是一种政治治理形态,多样要素、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并希冀实现自身的独特使命。在中国,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一极的人民团体,不仅是一种自在的存在,也是一种自为的存在,有其独特的发展结构和本质属性,其参与协商民主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深刻改变了协商民主的结构形态、价值形态、功能形态;另一方面从外在环境上倒逼、促推自身的全面性、整体性转型。协商民主的开展、发展既是广泛、多层的,更是制度化的。因而,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制度化程度,主要是以下两个因素:一是人民团体自身发展的制度环境及其运行的制度化水平;二是协商民主建构与建设的制度化程度。这两大因素不可或缺、相辅相成,其有机互动共同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民团体协商民主的运行品质。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研究》基于实证调研进行学理提炼、提升,力图深度揭示中国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之制度环境的基本特征、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根本症结、变迁路径。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研究 目录
**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评述
一 国外研究评述
二 国内研究评述
第三节 理论视角的采择
一 国家治理的两个理解维度
二 运用国家治理视角的适用性分析
第四节 本书的主要框架
第五节 本书的创新之处
第二章 人民团体:中国协商民主体系建构独特的主体结构
**节 人民团体: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
一 人民团体:中国语境下的一个独特概念工具
二 人民团体与群众团体
三 人民团体的主要类型
第二节 协商民主: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有形式
一 民主协商与协商民主
二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
三 协商民主:基于中国自身逻辑生长起来的民主形态
四 协商民主:作为整体性存在形态的制度体系
第三节 人民团体的介入:丰富中国协商民主的形态
一 拓展协商民主的主体结构
二 深化协商民主的内容
三 规范协商民主的过程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主要类型及其功能
**节 经济利益型人民团体与劳资矛盾协商——以工会参与集体协商为例
一 劳资矛盾的新特点和新趋向
二 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的主要类型
三 工会在集体协商中的功能及其限度
四 结论与讨论
第二节 政治使命型人民团体与协商民主——以共青团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为例
一 共青团:作为政治使命型的人民团体
二 青年社会组织生长的基本特征
三 联系一服务一引领:共青团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
四 结论与讨论
第三节 社会服务型人民团体与立法协商——以全国妇联参与《反家暴法》立法为例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立法协商:协商民主在法治领域的运用和运行
三 全国妇联参与《反家暴法》制定的过程
四 全国妇联在《反家暴法》制定中的功能结构
五 结论与讨论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呈现三大独特优势
**节 双重“嵌入”结构
一 “双重嵌入”的网络体系
二 双重“嵌入”结构对协商民主建构的效应
第二节 本质属性的内在耦合
一 人民:人民团体的主人
二 人民:协商民主的主体
三 基于人民: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共同基石
第三节 双重共同体的有机融合
一 现实的人:作为个体形态存在的人与作为共同体形态存在的人
二 人民团体:作为政治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双重共同体的存在形态
三 作为双重共同体的人民团体: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渠道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制度环境及其特征
**节 制度化
一 制度:规制人类行为的规范
二 制度化的三重向度
三 制度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要素
第二节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的制度环境的基本特征
一 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根本动力源
二 制度结构的缺失化
三 制度供给的单向度
四 制度运行的“工具主义”逻辑
五 制度执行的“软政权化
六 制度文化: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掣肘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阻滞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制度变迁的主要症结
**节 代表的“泛化
一 人民团体如何代表不同形态的社会个体
二 人民团体如何满足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的预期
第二节 “层累”的“积淀”逻辑
一 “科层制”组织结构的掣肘
二 行政化的运行逻辑
第三节 角色定位的“错置
一 对人民团体之角色结构的认知偏差
二 社会角色发挥不充分
第四节 制度供给的“时滞
一 制度要素生成的非同步性
二 协商有余而民主不足
三 不适当的制度转化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推进人民团体深度参与协商民主:发展战略与生长路径
**节 形态转型:重构人民团体自身的组织体系
一 主体方位矫正:从“偏上”调整到“中间
二 组织网络重塑:“扁平化”结构密织基层组织
第二节 结构转型:以统合主义型构“人民团体一社会组织”共同体
一 社会组织的成长:积极抑或消极
二 建构社会组织共同体
三 搭建以人民团体为轴心的社会协商平台
第三节 角色转型:促进人民团体角色衡平
一 既要“顶天”也要“立地
二 既要“服务”也要“引导
三 既要“公转”也要“自转
第四节 运行机制转型:强化社会化取向
一 参与社会化:创设鼓励群众参与的有效机制
二 激励约束社会化:建构“群众说了算”的机制
三 资源汲取社会化:善于吸纳和整合资源
第五节 制度转型:优化协商制度环境
一 拓展协商渠道
二 搭建人民团体之间的制度化协商平台
三 强化人民团体内部的协商民主
四 注重人民团体协商成果的转化
五 优化协商保障机制
六 涵养协商文化
第六节 本章小结
附录
一 深度访谈对象清单
二 部分访谈记录
访谈记录一
访谈记录二
访谈记录三
主要参考文献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研究 节选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研究》: (四)简要评析 综合上述分析,“增促论”强调社会组织与协商民主之间存在直接的线性因果关联逻辑,社会组织对于巩固民主成果、限制公共权力恣意运行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是促进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主体性力量;“条件论”倡导社会组织促推协商民主充其量只是一种主观层面的假设与预设,能否真正从主观愿景转化为客观现实,需要相关必要条件的满足,这些条件既包括宏观层面的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也包括微观层面具体操作机制的合理化建构:“场域论”主张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既可以局限于社会组织内部的微观场域运行,也可以在社会组织与代议机构“中间地带”的宏观场域游移,不同场域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实践的角色定位、行动逻辑、发展取向、运行方式、价值结构诸方面存在差别。通过以上对国外研究现状的分析和剖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与启示: **,社会组织增促协商民主的视点主要基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政治实践经验,对于“制度赤字”“治理赤字”的转型国家而言并非普遍适用,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组织增促协商民主是有条件也是有限度的:一方面,社会组织品类多元,内部的异质性、多样态使其可能成为协商民主的“异化”力量,伊斯兰国家的原教旨主义宗教组织就是典型案例;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可能与公共权力、市场组织勾结,成为阻滞协商民主有序运行的破坏性力量。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组织与协商民主之间的关系建构与建设,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固定化、终极性、普适化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而皆稳的模式,在不同的制度、历史、空间、文化、社会语境中表现形态迥异,每个国家只有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才能取得切实的成效。③ 第二,促进不同场域的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充分开展。在实践中,主要有聚焦点不同、取向不同的微观脉络和宏观脉络的两种社会组织协商民主表现形态。微观脉络的社会组织协商民主聚焦的是小众化社会组织场域中内部协商程序的理想化制度设计,常常伴有“精英主义”的倾向,不能有效吸纳尽可能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宏观脉络的社会组织协商民主聚焦不受时空区隔的非正式商讨实践,以生成公众舆论为取向,但基于协商背后的权力关系的不平等以及私人个体理性的内生偏好常常会使协商的实质性内容受到遮蔽。①只重视微观脉络而忽视宏观脉络,其民主性的程度难以充分彰显;只重视宏观脉络而忽视微观脉络,其平等性维度难以真正体现。因而,促使微观脉络与宏观脉络的协商民主实现结构融合、功能耦合具有特殊重要的价值。 第三,形塑“强国家”与“强社会”有机匹配、协调互动的关系形态是社会组织协商民主良性运行的基础性支撑结构。强大国家和强大社会之间的平衡方能使协商民主生效,不论是在17世纪的英国,抑或在当代的发达民主国家中。②民主体制下优良的权力配置形式是强国家与强社会的共存、共生、共融。在这种结构格局之下,不仅国家机器能够有效运行,社会组织也有足够的力量规避国家的独断。③换言之,只有国家一方强抑或只有社会一方强,都不足以支撑起社会组织协商民主的现实大厦。苏联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崩塌就是一个“国家强、社会弱”鲜活生动的例证。米格拉尼扬在总结苏共失败的症结时敏锐指出,由于社会组织发育的迟缓,国家发生了严重的“异化”,因此,在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起反映政治、社会、职业和民族利益协调发展的社会组织生态时,“党和国家就从政治和社会中消失。正因为如此,国家也就崩溃了”④。实践表明,基于国家建构原则建构社会的逻辑是错误的,因为一旦发生“国家失灵”的情势,社会也将面临瓦解的可能。 ……
人民团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研究 作者简介
康晓强,1982年生,福建惠安人。2010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获博士学位。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主要从事社会组织方面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出版专著4部。在《教学与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文章8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
-
佞幸-中国宦官与中国政治
¥41.6¥58 -
中国科举文化
¥21.8¥68 -
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
¥31.6¥68 -
温家宝谈教育
¥21.7¥69 -
寺院与官府-明清五台山的行政系统与地方社会
¥16.1¥37 -
皇帝治下的中国八品
¥1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