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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

作者:海明威
出版社:现代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10-01
所属丛书: 海明威全集
开本: 32 页数: 256
读者评分:5分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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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4371307
  • 条形码:9787514371307 ; 978-7-5143-7130-7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太阳照常升起 本书特色

我们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意外的惊喜。青春的荷尔蒙使人躁动不安,充满幻想,却又常常陷入彷徨和迷惘中。《太阳照常升起》流露出的相同的迷惘,总会时不时地引起你心灵的共鸣。读完它,或许合上书的一瞬间,你会豁然明朗。

太阳照常升起 内容简介

小说以1924年至1925年这一历史时段和名城巴黎为背景,围绕一群在感情或爱情上遭受过严重创伤或者在战争中落下了严重心理或生理机能障碍的英美男女青年放浪形骸的生活以及发生在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而展开。美国青年杰克?巴恩斯在**次世界大战中身负重伤,失去性能力,他与美貌女子勃莱特?阿什莱情投意合,但因为阿什莱不能接受没有性爱的婚姻,巴恩斯只能眼睁睁地让她成为他人的未婚妻,甚至撮合她跟别的男人幽会。两人和几个朋友一起去西班牙看斗牛,勃莱特?阿什莱对年轻的斗牛士罗梅罗一见倾心,但当罗梅罗向她求婚时,她又态度坚决地拒绝了他,年龄的差距使她“不想做一个糟蹋年轻人前程的坏女人”。*终,她回到巴恩斯身边,然而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海明威因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

太阳照常升起 目录

**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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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 节选

罗伯特·科恩曾在普林斯顿就读,他是一位重量级拳击冠军。不要以为我很在意这个拳击冠军的头衔,但是这对科恩来说却很重要。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拳击,更确切地说,他讨厌拳击,但他即便痛苦还是毫不马虎地学习,借此来消弭他自卑、羞怯的心理,因为身为一个犹太人,在普林斯顿好像总是低人一等。当他想到自己能打败所有对他傲慢无礼的人,他内心很得意,虽然因为害羞和为人厚道,他未曾在体育馆外的任何地方揍过别人。他是斯拜德·凯利的明星学员。斯拜德·凯利让所有人都按次轻量级次轻量级拳击手体重在118磅与126磅之间,科恩的体重应在147磅与160磅之间,属于中量级。选手的模式来训练,不管他的体重是一百多磅还是两百多磅。这种方法似乎很适合科恩,因为他的动作很快。他表现太好了,于是斯拜德给他安排了很强的对手,*终导致他永远地变成了扁鼻子。这件事让科恩更加讨厌拳击,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给了科恩一种满足感。因为这也的的确确让他的鼻子好看些。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后一年,他读了很多书,也戴上了眼镜。我从没见过他的哪个同学记住他,他们甚至不知道他曾经是中量级拳击冠军。我并非相信所有坦率、朴实的人,即使他们讲的故事毫无漏洞。我总是怀疑或许罗伯特·科恩从来就不是什么拳击冠军,说不定他的鼻子不过是被马踩到了;或许是他妈妈怀胎时看见什么东西或者被某些东西吓到了;或许是他跟谁打了一架;又或许他只是撞在了什么东西上。但是,我*后从斯拜德·凯利那里确认了他的拳击手故事的真实性。斯拜德·凯利不仅仅记得罗伯特·科恩,还经常想知道科恩后来发展成什么样子。罗伯特·科恩的父亲出生于纽约一个很富有的家庭,而他的母亲来自一个古老世家。在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之前,他曾在军事学校补习过。当时他是那个学校橄榄球队很出色的一名球员,没人意识到他的种族差异,也没人让他觉得因为自己是犹太人而跟别人不一样,直到他去了普林斯顿大学。他是个和善、厚道的男孩,容易害羞,这就更让他觉得内心难受。他靠拳击来发泄这种情绪,*后他是带着自卑感和一个扁鼻子离开普林斯顿的,而后和**个对他友好的女孩结了婚。结婚五年后,他们有了三个孩子,这时候他基本上花光了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遗产的其余部分归他母亲所有,这就导致了他富有的妻子和他之间的关系很不好,没有幸福可言。就在他刚要下定决心结束这段婚姻的时候,她却先抛弃了他,跟一个袖珍人像画家跑了。他已经为离开妻子考虑了好几个月,因为怕这样做对妻子而言太残酷,而一直犹豫不决,因此她的离开,虽然让他意外却也让他觉得宽慰。离婚后,罗伯特·科恩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投身于文艺界,将五万美元中剩下的一部分用来赞助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本杂志在加利福尼亚的卡默尔首次发行,*终在马萨诸塞的普罗文斯敦停刊。科恩*初仅仅被视作赞助人,他的名字也只会出现在版权页的顾问栏内,但到后来,他成为这本杂志唯一的编辑。那是他赞助的钱,而他发现,他喜欢那种做编辑时权威的感觉。当杂志因为开销太大而不得不停办时,他感到很忧伤。就在这个时候,其他的烦心事也来了:有一个女人想要重整这个杂志,她太过强势,科恩无法摆脱她的掌控,也没办法离开杂志社,而且他很确定自己爱上了她。当这个女人发现杂志没办法起死回生,她便厌倦了科恩,但是看还有东西可捞,就决定再捞一把。于是她唆使科恩去欧洲,在欧洲科恩可以从事写作。这个女人曾在欧洲读书,他们到欧洲后在那里生活了三年。在这三年里,**年他们到处旅行,后两年他们就在巴黎安顿下来。罗伯特·科恩有两个朋友,我是其中之一,另外一个叫作布拉多克斯。布拉多克斯是他在文学上的朋友,我经常跟他一起打网球。那个掌控科恩的女人叫作弗朗西斯。第二年年末,弗朗西斯发现自己渐渐年老色衰,因此对科恩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科恩由一件可有可无的私有财产或利用品变成了一个必须和她结婚的人。这时,科恩的妈妈决定每个月给科恩约三百美元的生活费。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我不认为科恩还关注过别的女人。他过得很幸福,除了他希望自己能生活在美国,就像很多居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同时他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一部小说,这部小说不至于像后来的批判者们说得那么烂,尽管内容确实略显苍白。他读了很多书,偶尔也会打打桥牌,玩玩网球,有时也会在当地的健身房打打拳击。我**次注意到弗朗西斯对科恩的态度,是有一次我们三个一起用餐之后。我们在大马路饭店吃过饭,之后去了凡尔赛咖啡馆。喝完咖啡又喝了几杯白兰地,我说我必须要走了。科恩之前曾提议周末和我一起旅行,他想出城好好玩一下。我建议我们先坐飞机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走到圣奥代尔,或者我们可以去阿尔萨斯的其他地方。我跟他说:“我认识一个斯特拉斯堡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观光一下那座城市。”这时桌子下面有个人踢了我一脚。开始我还以为他只是无意间碰着的,所以就继续往下说:“她在那儿住了快两年了,对那个城市很了解,她是个很不错的姑娘。”我又被踢了一脚。然后我才发现,罗伯特的妻子弗朗西斯正绷着脸,下巴抬得老高。“该死,”我说,“为什么要去什么斯特拉斯堡呢?我们可以北上布鲁日,要么去阿登森林也行啊!”科恩看起来似乎轻松了一些,我也没再被踢了。我说了晚安后走了出去。科恩说他想买份报纸,可以陪我一起走到街道拐角。“苍天啊,”他说,“你为什么要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没见弗朗西斯是什么脸色吗?”“我为什么要看她的脸色?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和弗朗西斯有什么关系?”“随你怎么说,总之只要有姑娘我就不能去。”“别傻了!”“你刚认识弗朗西斯,还不了解她,只要是姑娘就不行,你难道没见她刚才的脸色吗?”“好吧,好吧,”我说,“那就去森利位于巴黎东北约25英里处,巴黎人喜欢去的旅游城市。算了。”“你别生气。”“我没有生气。森利也是个很好的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麋鹿大饭店,还能到森林里徒步旅行,之后就回来。”“嗯,听上去很不错。”“那明天球场见吧!”我说。“晚安,杰克。”他说完转身准备朝咖啡馆走去。“你还没买报纸。”我对他说。“哦,是的。”他跟我一起走到拐角的报亭。“你没生气吧,杰克?”他拿着报纸转过身问我。“没有,我为什么要生气?”“那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看着他拿着报纸走回咖啡馆。我很喜欢他,但这个女人明显让他的日子不太好过。第二章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自己的小说回了趟美国。小说被当地一家相当不错的出版社接纳了。我听说,回国前他和女朋友大吵了一架,我觉得弗朗西斯正是在那儿失去他的。纽约有好几个女人都对科恩不错,他从美国回到巴黎以后也改变了许多。他变得更热爱美国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爱,也不再那么单纯厚道了。出版商对他的小说作出了很高的评价,这让他头脑发热。同时还有几个女人开始处心积虑地讨好他,如此一来,他见识大长,眼界也完全变宽了。开始的四年里,他只局限于自己的妻子。之后三年,至少是三年中的大多数时间,他的眼里又只有弗朗西斯。我敢肯定,他迄今为止都从来没有真正陷入过爱河。他的大学生活过得确实很痛苦,他的妻子正是在他经历大学的磨难后出现的一丝曙光。而当他发现对**任妻子而言自己并不是一切的时候,弗朗西斯又出现了。虽然现在他还没有真正跟哪个女人相爱过,但是他意识到自己对女人是有吸引力的。有女人喜欢他,想跟他生活在一起,这不是一个白日梦,而是事实。这件事让他发生了改变,他变得不再那么容易相处。此外,他在纽约时跟几个朋友玩过几次大赌注的桥牌,赌注远超他所能负担的范围。在这几次游戏中他赢了好几百美元,这让他觉得自己的牌技很了不起。他还说过好几次,如果迫不得已,他会考虑靠打桥牌来养家糊口。这里还有一件事要提,他之前一直在读威·亨·赫德森的书。这看起来好像无可指责,但是,科恩反复地阅读《紫红色的国度》,这是非常有害的。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近乎完美的英国绅士在一个十分浪漫的地方所经历的各种虚构的风流韵事,故事编得绚烂多彩,自然风光描写得令人向往。但是,对于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来讲,把这本书作为人生指南就好像是一个三十四岁一直在法国修道院生活的人直接拿着阿尔杰的著作到了美国的华尔街一样,而阿尔杰的书还稍微实际点。这种行为是不靠谱而且有风险的。科恩一字一句地研究《紫红色的国度》,就好像阅读罗·格·邓恩的报告一样认真。你要明白我的意思,他确实有所保留,并没有全部相信书上所说,但是他认为这本书很有道理。*初我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有一天他跑到了我的办公室。“嗨,罗伯特!”我说,“你来是要给我带来快乐吗?”他问我说:“杰克,你想去南美吗?”“不想。”“为什么不呢?”“不知道。我从没想过要去。花费太高了。而且在巴黎你就可以看到想见到的南美洲人啊!”“那些人不是真正的南美人。”“可是在我看来他们挺地道的。”我这周的通讯稿就要装船运出去了,可是我只完成了一半。“你听到什么小道消息了?”“没有。”“你那些尊贵的朋友们没有人离婚?”“没有。听着,杰克,如果我来负责我们两个的花费,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去南美洲?”“为什么是我?”“你会说西班牙语,如果你和我一起去,旅行会变得更有意思。”“不要,”我说,“我很喜欢巴黎,而且夏天我准备去西班牙。”“我一直想有一次这样的旅行,”科恩说着坐下来,“就怕还没去我就老朽了。”“不要说傻话,”我说道,“你想去哪就去哪啊,反正你有大把大把的钱。”“这我知道,但是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样开始。”“开心点,”我说,“所有的国家都跟电影里差不多。”但是我还是挺替他难过的,他看起来很沮丧。“我不能忍受自己的生活如此快速地过去了,而我却觉得自己还没有真正地活过。”“没有哪个人的生活一直是丰富多彩的,除了斗牛士。”“我对斗牛士没兴趣,那种生活不正常。我想去南美的国家,我们可以有一次很棒的旅行。”“你想过去英国管辖的东非地区打猎吗?”“没有,我不喜欢。”“我愿意和你一起去那儿。”“不,我对那里没兴趣。”“那是因为你从来没读过关于那些地方的书。去读一本满是美丽又耀眼的黑色公主的风流韵事儿的书吧。”“我想去南美!”他有犹太人的那种固执倾向。“到楼下喝一杯吧。”“你不是在工作吗?”“没事。”我说。我们下楼到了一层的咖啡厅。我早就发现这是打发走朋友的好办法。你喝完一杯以后就可以说:“我得回去了,我还有篇电讯稿要打。”然后就可以了。当事情牵扯伦理信仰而你发现自己的想法根本不起作用的时候,找一个很优雅的脱身之计是很必要的,比如我的媒体工作还在等待处理。于是,我们下楼去了酒吧,点了一杯威士忌和一杯苏打水。科恩看了看墙边成箱的酒瓶,说:“这个地方还不错。”“酒水不少。”我附和道。“听着,杰克,”他倚在吧台上说,“你难道就没想过,你的一辈子就快这么过去了,而你却还没好好享受过它?你难道没发现,你的生命差不多已经过去一半了吗?”“是的,我有时候也这样想。”“你知不知道,再过三十五年,我们可能就已经死了。”“别乱说。”“我是认真的。”“这事我才不担心。”“你应该考虑考虑。”“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想,我要担心的事情太多了,我不愿意再想这么多了。”“好吧,不管怎样,我都要去南美洲。”“听着,罗伯特,去别的国家也没有什么意义,我都试过了,不管去什么地方,你也没有办法自我解脱,你还是你。”“可你没去过南美。”“见鬼的南美!你要是怀着这种心情去了南美,你会发现那里就跟这里一模一样。你怎么就不能在巴黎好好生活呢?”“我讨厌巴黎,讨厌拉丁区位于巴黎城中心塞纳河南,那里大学很多,是学生、文人以及艺术家居住活动的地方。!”

太阳照常升起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惘的一代”。1952年,《老人与海》问世,深受好评,翌年获普利策奖,195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有:《太阳照常升起》《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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