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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

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4-01
开本: 其他 页数: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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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4196139
  • 条形码:9787514196139 ; 978-7-5141-9613-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 内容简介

《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由农业生产类、农村生活类、农村社会保障类、农村教科文类、农村组织建设类、促进农村消费类、生态文明建设类、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类和“优惠通”发放管理类等九大类政策内容组成。教材力争做到很好不错性、时效性、通俗性、实用性、完整性,并从政策的概念、依据、资金来源、享受对象、标准、程序、责任等方面入手,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全省重点财政支农政策进行了解答。本书既是培训用书,也可供与制定、执行财政支农政策相关的部门和同志工作时参考。

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 目录

农业生产类
一、耕地保护补偿
1.什么是耕地保护补偿?
2.耕地保护补偿范围是什么?
3.耕地保护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是什么?
4.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途是什么?
5.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如何发放?
二、规模种粮补贴
6.什么是规模种粮补贴?
7.规模种粮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8.规模种粮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
9.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10.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政策的支持对象应具备什么条件?
11.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持的环节有哪些?
1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四、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
13.实施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14.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5.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程序是怎样的?
五、农机购置补贴
16.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17.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18.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范围包括哪些?
19.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20.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的程序是怎样的?
六、省级储备订单奖励
21.什么是省级储备订单奖励政策?补贴依据是什么?
22.省级储备订单奖励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奖励的标准是多少?
23.省级储备订单奖励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24.订单奖励资金的发放程序是怎样的?
25.对违反订单奖励资金发放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
26.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27.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财政扶助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八、政策性农业保险
28.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

农村社会保障类
农村教科文类
农村生活类
促进农村消费类
农村组织建设类
生态文明建设类
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类
“一折通”发放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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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 节选

  《浙江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答(2018年修订版)》:  5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对象有哪些?  补偿基金的补偿对象,按资金的不同用途和山林权属、经营管理主体不同确定。  (1)补偿支出的补偿对象:①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归林农个人的承包山、自留山,补偿对象为农户。②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统管山,补偿对象为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③划人自然保护区的集体统管山或林农个人的承包山、自留山,补偿对象为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④依法签订了承包、租赁等流转合同(或协议)的山林,在合同(或协议)有效期内,合同(或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补偿受益人的,补偿对象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益人;合同(或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补偿受益人的,合同双方应协商确定补偿对象及相应份额,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⑤公益林发生调整变化的,相应的补偿基金应调整用于对新增补的公益林补偿对象的补偿,确保公益林建设任务与资金补偿面积保持一致。  (2)管护支出的补助对象:①管护人员管护费用的补助对象,为对公益林实施管护的护林人员和对护林人员统一实施劳动保障、培训的单位。国有山林的补助对象为相应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林业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零星国有林,补助对象由委托和受托双方协商确定。划人自然保护区的集体统管山或林农个人的承包山、自留山林的补助对象为实施统一管护的自然保护区;实行自然保护区和周边乡(镇)村共同管护的,则由自然保护区和周边乡(镇)村协商确定。②公共管护费用的补助对象,为在公益林区内从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等项目的实施单位。③管理费用的补助对象,为承担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宣传、培训、信息系统建设、检查、验收、考核等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或林业工作站)。  5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量力而行,分步推进,补偿标准基本合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总体目标,2018年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低补偿标准为30元/亩,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省级以上公益林*低补偿标准为40元/亩,省级以上森林类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价为48.2元/亩。  5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拨付程序是怎样的?  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按预算级次下拨。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对补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县级财政部门应按补偿基金的支出构成分别拨付,同时将拨付资金情况告知相应的乡(镇)村。  (1)补偿支出和国有山林管护支出补助资金。每年应于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到位后的两个月内与本级补偿基金一并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人为农户、集体或国有单位统一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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