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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中国记忆:汉奸大审判

1945中国记忆:汉奸大审判

作者:王晓华著
出版社:南京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0-01
开本: 16开 页数: 183
读者评分:5分2条评论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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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中国记忆:汉奸大审判 版权信息

  • ISBN:9787553318875
  • 条形码:9787553318875 ; 978-7-5533-1887-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1945中国记忆:汉奸大审判 本书特色

这套丛书从不同的侧面,采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客观、真实、系统地再现了抗战胜利前后中华民族扬眉吐气的历史,披露了一段段鲜为人知的史实,揭示了一个个尘封已久的故事,展示了一幅幅振奋人心的画面。 王晓华著的《汉奸大审判》是其中一本,着重介绍日本投降后,国共两党肃清汉奸、惩治汉奸和公审汉奸的史实。

1945中国记忆:汉奸大审判 内容简介

  2017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全面爆发80周年,为纪念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本社拟修订出版“1945·中国记忆”丛书。《汉奸大审判/1945中国记忆》是其中之一。  《汉奸大审判/1945中国记忆》通过介绍抗战胜利后,南京国际军事法庭和各地区审判罪大恶极的汉奸头目的过程,通俗易懂地向读者介绍了这一来之不易的历史。书稿挖掘并使用了一些珍贵的资料,全面而客观地展现了1945年前后国共两党在对待汉奸、伪军问题上的共识及处理方式。  《汉奸大审判/1945中国记忆》用翔实的史料,让人们看到汉奸对于抗战事业的危害和影响。  《汉奸大审判/1945中国记忆》充分揭露了汉奸的丑恶嘴脸,旨在提高国人的爱国觉悟和民族精神,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

1945中国记忆:汉奸大审判 目录

引言 严惩汉奸
一 权宜之计
二 收网捕鱼
三 法网难逃
四 丑态百出
五 铁窗幽影
六 边区锄奸
展开全部

1945中国记忆:汉奸大审判 节选

  《汉奸大审判/1945中国记忆》:  蒋介石当机立断:“马上与戴笠联络,让他先招抚汉奸、伪军,稳住局面,尽快想一切办法,制止共产党的八路军、新四军进入南京、上海、北平、沈阳等大城市,等我们的部队进去以后再说。”当时,戴笠和梅乐斯离开重庆,前往浙江,在淳安设立了中美合作所下属的一个高级办事处,负责处理招抚工作。  在军事委员会,一封封密电在电键的敲击下,随着电波飞向遥远的夜空……  延安枣园的灯光彻夜未息。日本投降的消息同样让共产党的领袖们兴奋不已。蒋介石的命令到了,令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朱德所部仍留守原地,听候命令。  对蒋介石在日本投降以后将会采取的政策和行动,毛泽东洞若观火。中共中央五大书记紧急研究后,于当夜24时,发出以朱德名义签署的“**号命令”:  日本已宣布无条件投降,同盟国在《波茨坦宣言》基础上将会商受降办法,因此我特向解放区所有部队发布下列命令:  (一)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均得依照《波茨坦宣言》规定,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人军队及其指挥机关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内向我作战部队缴出全部武装。在缴械后,我军当以优待俘虏条例给以生命安全之保护。  (二)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均得向其附近之一切伪军伪政权送出通牒;限其于敌寇投降签字后,率队反正,听候编遣,逾期即须全部缴出武器。  (三)各解放区所有抗日武装部队,如遇敌伪武装部队拒绝投降缴械,即应予坚决消灭。  (四)我军对任何敌伪所占城镇要道,都有全权派兵接收,进行占领,实行军事管制,维持秩序;并委任专员负责管理该地区之一切行政事宜,如有任何破坏或反抗事件发生,均须以汉奸论罪.  紧接着,延安总部相继发出了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第五号、第六号、第七号命令,均为指示各部的进军命令及肃清交通要道之敌伪军,进行军管和准备受降等内容。  自8月15日日本正式宣布投降以后,《新华日报》上陆续公布了《南京伪组织汉奸名录》《上海伪组织汉奸名录》《上海文化汉奸名录》《北平文化汉奸名录》《新闻界汉奸名录》《金融实业界汉奸名录》《伪军头目名录》及《汉奸群丑脸谱》,并多次发表严惩卖国汉奸等社论,揭露汉奸卖国罪行,公布通敌罪状,号召人民起来揭发、检举汉奸,要求国民政府立即将这些恶贯满盈的大汉奸绳之以法。  中共方面要求惩奸的正义立场,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得到了重庆的各界人士与老百姓的热烈拥护,许多人纷纷上书,要求国民政府及早制定惩处汉奸的法令。  此时,戴笠令忠义救国军调查室主任刘方雄到南京会见冈村宁次,告知:“冈村如让共产党侵入京沪杭三地,我国将视他为罪大恶极的**号战犯。反之,如果能将京沪杭地区保持得完完整整,移交中央军接收,不但他的战犯问题由我戴某人完全负责,我政府还将优予厚待,不使他稍受委屈。”同时,戴笠还与陈公博、周佛海、丁默邮、任援道等汉奸头子联系,要他们配合日军,维持着京沪杭地区,争取将功补过。  戴笠还电呈蒋介石,要求将全国范围的肃清汉奸的任务,交给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来执行。理由是军统在沦陷区设有秘密机关,对各地的汉奸活动有较完善、完整的资料,重要的伪军及伪组织成员如周佛海等,皆在军统局控制之下,并有部分军统局掌握的忠义救国军已经在大城市附近,可随时进入上海等大城市。  蒋介石当即同意:“逮捕汉奸,各方权限不清,责任不负,以致纠纷多端。以后关于逮捕汉奸之案件,准令戴局长负责主持,另派有关人员会同检查办理,以归统一,而免分歧。”清汉奸案件处理委员会”,派叶翔之为主任委员,在上海、南京、北平、济南、太原、开封等25个地区,成立肃奸委员会分会,为各地主管逮捕汉奸的执行机关;同时分电知照各战区司令长官、各方面军司令官辅助从事逮捕汉奸的工作。  9月中旬,各地的肃奸行动都迟滞不前,司法院院长居正和司法行政院院长谢冠生沉不住气了,去见蒋介石,说:“委座,民众要求惩办汉奸呼声颇高,共产党号召百姓揭发汉奸,此举颇得人心。”  蒋介石斥道:“蛊惑人心!共产党俨然以政府自居,想赶在我们前面,要和我们争取民心。”  居正说:“委座,汉奸罪恶昭彰,举国共弃,如果政府迟迟不作果断之处置,则不但影响全国人民于抗战胜利殷殷望治之心,抑且使仇恨政府者资为口实,造谣生非。”  蒋介石解释:“居院长,政府不是不惩奸,而是时机问题,现在考虑的是如何利用汉奸替我们看住广大的沦陷区,阻止中共去接收这些地方,是化腐朽为神奇。”  居正说:“委座,这些我们何尝不知?只是何时动手逮捕汉奸?”  蒋介石自负地说:“狡兔不死,走狗不烹。只要国军进入华东、华中与华北就立即收网。我们不能心慈手软,再不抓汉奸,舆论对我们不利。我看先让行政院拟定一个处置汉奸条例草案。”  居正也有自己的主张:“对于附逆者之处置,应立即指定专门委员会研究具体办法。此项组织似宜博采民意,*好由中央党部、行政院、司法院、军令部各派一人,参政院可考虑派两人参加。”  蒋介石不以为然:“不必把精力都用在汉奸身上,我们的主要敌人是共产党,几个汉奸不必大惊小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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