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触电事故防范与处理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2328150
- 条形码:9787512328150 ; 978-7-5123-2815-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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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触电事故防范与处理 本书特色
《人身触电事故防范与处理》分三篇:**篇人身触电事故概述,阐述了人身触电的概念,全方位分析触电事故发牛的原冈和事故处理存在的问题;第二篇人身触电事故防范,给出了工矿、农村预防触电事故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第三篇人身触电案件处理法律实务,阐述了人身触电案件的法律适用,从多角度进行法律分析和分类解读。本书由姜力维编著。
人身触电事故防范与处理 内容简介
电力在给人类提供动力和光明的同时,其副作用——人身触电亦在所难免,人身触电案件轻者会致人伤残,重者则会夺走生命,造成巨大的肉体、精神和物质损失。本书旨在究其原因,给出防范措施,通过法理和案例分析,引导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正确处理。本书分三篇:**篇人身触电事故概述,阐述了人身触电的概念,全方位分析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处理存在的问题;第二篇人身触电事故防范,给出了工矿、农村预防触电事故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第三篇人身触电案件处理法律实务,阐述了人身触电案件的法律适用,从多角度进行法律分析和分类解读。本书适合电力企业电力建设施工、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电力营销人员以及安监和法律人员阅读并实践,也是社会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可或缺的一本案例翔实、理论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正确处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参考书,同时也可作为人身触电预防和案件处理的培训教材。
人身触电事故防范与处理 目录
**章人身触电现状和特点/2
**节人身触电概念/2
一、人身触电/2
二、导致触电者伤亡的主要因素/3
三、人身触电分类/5
第二节人身触电事故现状/7
一、数量上升/7
二、易发人群/8
三、易发场所/9
四、农村多于城市/9
第三节人身触电事故特点/11
一、供电设施多于变电设施/11
二、低压多于高压/12
三、夏秋多于冬春/13
四、触电后果严重/13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
——毛泽东第二章人身触电原因/16
**节电力设施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原因/16
一、电力设施隐患/16
二、违章操作/18
三、维护管理不善/18
四、宣传不到位/21
第二节受害人的素质原因/24
一、教育培训不足/24
二、安全意识淡薄/25
三、安全知识匮乏/27
第三节违法违规行为与其他原因/28
一、违章建筑、施工、堆积、倾倒等行为/28
二、违章种植/31
三、过失损坏电力设施/31
四、盗窃电力设施/33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36
六、不可抗力/36
国法法不一,则有国者不详。
——《周书》第三章电力企业对触电案件的困惑/38
**节起诉与诉求/38
一、电力企业,少不了的被告/38
二、天价赔偿/41
三、时效问题/45
四、行诉与民诉混淆/48
第二节触电案件审判给电力企业带来的困惑/49
一、同类案件判决大相径庭/49
二、连带责任与案件执行/57
三、情感倾向/61
第三节高度危险作业赔偿责任分担/63
一、高度危险作业/64
二、高度危险作业责任承担/65
第二篇人身触电事故防范
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
救次之,戒为下。——荀子
如果说无事故发生是“零”,应该始终站在“零”的左边。
——美国哈里伯顿能源服务公司泰瑞?德里第四章人身触电预防组织管理措施/70
**节电力设施产权管理/70
一、电力设施产权现状/70
二、产权清查与登记/74
三、电力设施档案管理/75
第二节加强电力设施管理/76
一、加大安全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76
二、电力企业设备维护管理/77
三、对客户电力设施的检查/80
第三节电力设施代管/81
一、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及其意义/82
二、电力设施代管协议/83
三、代管义务/86
四、电力设施代管注意事项/88
第四节做好外部沟通协作工作/90
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的方式/90
二、向电力管理部门与政府报告/93
三、报告和文档保存/94
柴刀不磨会生锈,技能不练出纰漏。第五章工矿企业人身触电预防措施/95
**节直接触电防护措施及其他/95
一、工矿企业电工“管理”/95
二、直接触电防护措施/96
三、兼顾直接、间接触电防护措施/100
第二节间接触电防护措施/101
一、工作接地/101
二、低压系统接地方式及装置要求/102
三、保护接地/103
四、接保护中性线/105
五、保护接地和接保护中性线的选用/107
第三节触电急救/108
一、正确脱离电源/108
二、胸外心脏按压术/110
三、口对口(鼻子)人工呼吸/110
四、双人心肺复苏操作/111
五、复苏有效征兆、转移与终止/112
绝大多数伤亡发生在战斗的*前线。第六章农村人身触电事故预防措施/114
**节线路人身触电事故预防/114
一、线路设计施工符合标准和规程/114
二、按规定巡视、检修、消除隐患/118
三、禁止在线路保护区建筑施工/120
四、禁止在线路保护区种植、堆积与倾倒/123
五、禁止在线路保护区钓鱼、放风筝/124
六、对跨越和临近房屋的线路采取安全措施/128
七、自然灾害造成的触电事故预防/129
八、农村施工作业安全用电注意事项/130
第二节变台区人身触电事故预防/131
一、变台区设施设计、安装合规/132
二、按规定巡视、检修,消除隐患/132
三、设立保护标志和安全标志/134
四、暂停和废弃变台的安全管理/136
第三节家庭安全用电与其他/140
一、管好家用电源/140
二、家庭安全用电/142
三、安全使用移动电具/144
四、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和管理/147
五、临时用电与其他/150
第三篇人身触电案件处理法律实务
多次不公的行动不过弄脏了水流,一次不公的裁判却弄混了水源。——弗兰西斯?培根
移界石者将受诅咒。
——犹太法律第七章人身触电案件法律适用与赔偿/158
**节高压触电案件的法律适用/158
一、高电压的法律界定/158
二、特殊侵权和高度危险作业/159
三、高压触电案件处理的法律规定/160
四、高压触电的归责原则/161
五、高压触电案件处理的法律适用/165
六、高压触电案件的举证责任负担/167
第二节低压触电的法律适用/170
一、低电压的法律界定/170
二、低压触电案件的归责原则/170
三、低压触电案件法律适用/170
四、低压触电案件的举证责任/172
第三节触电案件法律适用的困惑/174
一、法律渊源和法律位阶/174
二、特别法与普通法/175
三、电力企业免责情形讨论/175
四、《侵权责任法》关于归责原则和免责的规定/185
第四节赔偿与执行/190
一、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适用与赔偿范围/191
二、赔偿项目解析/194
三、赔偿执行/199
四、精神损害赔偿/19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 卡尔?马克思第八章疑难案件处理/203
**节触电案件都有哪些赔偿义务主体/203
一、高压电力作业人和电力经营者、管理人/203
二、电力设施产权人/204
三、其他赔偿义务主体/205
四、各种赔偿义务主体的法律关系/207
第二节电力企业“管理不力”案件/207
一、电力企业的法律地位/208
二、“管理不力”不是电力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208
三、电力企业怎样做才算尽到了管理职责/212
第三节雇佣、承揽、劳动关系、连带责任案件/218
一、雇佣活动中的触电案件/218
二、承包(承揽)活动中的触电案件/220
三、劳动关系中的触电案件/222
四、起诉法律关系的选择对审理与判决的影响/224
五、电力企业应负连带责任的触电案件/227
第四节多家责任一家担/231
一、与供电企业相关的部门/231
二、政府各部门与触电人身伤亡案件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义务/231
三、各部门如何承担责任/233
四、电力企业与各部门协作/237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
——《管子》第九章高压触电案件法律实务/240
**节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触电案件/240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触电案件/240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触电案件/244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触电案件/247
第二节单一原因和多原因触电案件/249
一、单一原因案件/249
二、多原因案件/254
三、多原因案件的裁判/256
第三节由违章建筑引起的触电案件/259
一、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法律规定/259
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建房的法律法规规定/260
三、由违法建筑引起的触电人身伤亡处理实务/261
第四节其他行为引起的触电案件/272
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的法律法规规定/272
二、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引起的触电案件/273
三、其他作业引发的人身触电事故/277
四、其他行为引发的触电案件/280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第十章低压触电案件处理法律实务/284
**节低压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案件/284
一、低压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284
二、低压触电人身伤亡的民事责任承担/287
三、低压触电案件的赔偿责任主体/288
第二节私拉乱接案件/290
一、私拉乱接/290
二、解决措施/294
三、案件处理/297
第三节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安装、不投运、不动作案件/300
一、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工作原理/300
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作用/302
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产权与运行维护/303
四、末级保护器案件/305
五、总保护器案件/309
参考文献/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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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触电事故防范与处理 作者简介
姜力维,全国电力系统企业管理/培训专业讲师、高级培训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山东大学工学学士、香港高级工商管理学院MBA,在电力企业从事管理和培训二十多年。 主讲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系列课程、电力法律法规实务系列课程、供电服务营销系列课程和工矿(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系列课程。 服务过国家电网、河南电力、四川电力、广西电力、山东电力、蒙西呼市电力、中国华能伊敏发电、西安咸阳供电、东北赤峰供电、广东阳江供电、湖南张家界供电、浙江台州供电、山东青岛供电等全国多家电力企业。在电力企业法律法规、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理论精道,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