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序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抄给革命青年社同志的书目手迹(1927年) 附:“书目”后记(1980年1月) 将破晓的南通东区——巡视东区报告(节选)(1930年6月17日) 红军与地方武装(1935年)抗日战争时期 青训班的教务工作(节选)(1938年8月) 战工团下乡实习工作的总结(节选)(1939年2月) 目前宣传工作的几个问题(1939年12月14日) 敌后农村教育与小学教师(1940年6月) 苏皖边区的群众工作(1940年9月) 给张作云的通知(1941年3月17日) 目前群众工作中的两大问题(1941年9月5日) 为实现苏皖边区施政纲领而斗争(1941年9月15日) 附:淮北行署施政纲领(1941年9月15日) 我们对《政府工作》的要求(1941年9月15日) 巩固既得的阵地继续前进(1941年10月22日) 开展淮北苏皖边区的国民教育(1941年11月8日) 淮北苏皖边区修正改善人民生活各种办法(1941年12月25日) 关于加紧春耕运动,努力生产的指示(1942年3月13日) 整顿行政纪律训令(1942年6月7日) 关于贯彻改善民生法令实施的指示(1942年6月20日) 锄奸工作总结报告(1942年7月) 三年来的政府工作(1942年10月) 对参议员质询的答复(1942年10月) 五个月来的锄奸工作(1942年12月) 关于进行年关工作的指示(1943年1月24日) 33天反“扫荡”中政府工作总结(1943年1月26日) 为彻底实施民主政治而奋斗(1943年2月19日) 全边区党政军民动员起来完成春耕救荒任务(1943年2月20日) 把妇女工作推上一个新阶段(1943年3月) 边区教育工作的任务(1943年3月13日) 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训令(教字343号)(1943年3月31日) 附:第五次边区教育行政会议重要决议案(1943年3月31日颁布) 关于以乡为单位禁粮出口调剂粮食办法的训令(1943年4月20日) 处理外来难民办法的训令(1943年4月20日) 给泗五灵凤县政府的信(1943年4月22日) 关于改造基层行政实行民选的指示(1943年5月3日) 牺牲烈士荣哀录(1943年5月5日) 对泗灵睢工作的几点意见(1943年5月22日) 关于夏收工作的训令(1943年5月24日) 夏收中教育部门之工作大纲(1943年5月24日) 关于夏收中改善人民生活规定的布告(1943年6月1日) 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1943年7月) 转变司法工作的起点(1943年7月28日) 秋季中心工作大纲(1943年8月14日) 关于继续开展民主运动,改造基层行政的指示(1943年8月16日) 关于巩固边币稳定金融的指示信(1943年8月17日) 怎样展开秋季群众运动(1943年9月29日) 要使农救会成为“走运会”、“兴旺会”(1943年10月11日) 关于突击粮食工作给县长的指示信(1943年10月17日) 关于彻底完成冬耕工作的紧急指示(1943年10月17日) 给泗五灵凤的一封信(1943年10月25日) 切实整顿粮政保证军需民食(1943年11月4日) 关于目前扩军中几个要注意的问题(1943年11月16日) 关于贯彻优抗工作的补充指示(1943年11月25日) 战斗动员准备反“扫荡”布告(1943年12月6日) 一年来政权工作和今后任务(1943年12月7日) 淮北政权一年(1943年12月25日) 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训令(1944年2月17日) 关于半年工作的决议案(1944年2月) 冬季扩军总结'(1944年4月20日) 关于夏收等问题的训令(1944年5月28日) 淮北苏皖边区军区司令部行政公署训令(1944年5月28日) 关于土地复查问题的训令(1944年5月28日) 淮北中学第二次反特案件总结(节选)(1944年6月1日) 关于《保障抗日军人婚姻暂行条例》等法规的训令(1944年6月6日) 附一:淮北苏皖边区保障抗日军人婚姻暂行条例(1944年5月29日) 附二:淮北苏皖边区修正陪审条例(1944年5月29日) 附三:淮北苏皖边区修正适用刑法暂行标准(1944年5月29日) 附四:淮北苏皖边区民刑事当事人不服高等法院判决案件救济办法(1944年5月29日) 关于淮北中学第二次反特案件谈话(1944年7月4日) 给淮宝、洪泽、泗阳县委信(1944年9月3日) 给苌宗商并泗灵睢县委的信(1944年9月24日) 淮北五年来群众工作总结(1944年10月16—22日) 复张太冲的信(1944年10月28日) 附:张太冲给邓子恢、刘瑞龙、谢邦治的信(1944年10月27日) 关于成立冬学委员会的通令(1944年11月1日) 进一步巩固团结建设淮北根据地(1944年12月20日) 关于路西群运、武装工作步骤的报告(1944年12月29日) 关于淮北1945年建设方向的决议(1945年1月1日) 淮北苏皖边区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选举与奖励办法(1945年1月6日) 如何贯彻群众路线与克服非群众路线(1945年1月20日) 给泗五灵凤县委的信(1945年3月23日) 切实做好根据地的财经工作(1945年4月19日) 蒋坝对敌斗争检讨(1945年4月29日) 春季生产工作的几点意见(1945年5月4日) 1945年下半年度工作纲要(1945年6月) 关于组织劳动互助的指示(1945年7月) 对于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应有的认识(1945年8月)附录 刘少奇给张爱萍、江华、刘瑞龙诸同志的信(1940年3月28日) 华中局关于成立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和军政党委员会的决定(1941年8月23日) 华中局关于淮北军政党委员会及书记名单的决定(1942年4月14日) 华中局关于淮北区党委组成名单等问题的批示(194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