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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06-01
开本: 16开 页数: 320
本类榜单:管理销量榜
中 图 价:¥26.4(5.5折) 定价  ¥4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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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版权信息

  • ISBN:9787505895652
  • 条形码:9787505895652 ; 978-7-5058-9565-2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本书特色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内容简介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
2010年考试大纲与2009年相比,变动很大。经济科学出版社为更好地帮助广大考生学习、理解《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大纲(2010)》的内容,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根据新大纲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编写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作为《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大纲(2010)》的配套辅导。
本指南由郑庆华老师撰写第四、五、七章;赵耀老师撰写第八章;刘正兵老师撰写**、二、三、六章。
本指南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内容全面、准确,重在提高考生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各章皆包括复习指引、知识点详解、历年试题点评及练习,在系统介绍考试范围、应试知识点的同时,精心设计练习题及模拟试题,对广大考生强化学习效果,加深知识理解,提高应试水平具有很强的实战价值。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目录

**章财务战略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第二章企业并购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第三章股权激励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第四章套期保值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第五章金融资产转移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第六章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第七章企业内部控制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第八章预算管理、预算会计与政府会计改革
 本章复习指引
 本章知识点详解
 本章历年试题点评
 本章练习
2010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分析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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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节选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主要内容简介: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应试指南(2010年) 相关资料

插图:(2)企业对担保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供担保: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的;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与本企业已经发生过担保纠纷且仍未妥善解决的,或不能及时足额交纳担保费用的。(3)企业应当建立担保授权和审批制度,规定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担保业务,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4)企业应当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务的统一监控。企业内设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办理担保业务。(5)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在评估与审批环节应当回避。对境外企业进行担保的,应当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并关注被担保人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因素。(6)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3.执行与监督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1)企业应当根据审核批准的担保业务订立担保合同,明确被担保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并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与有关资料,及时通报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担保申请人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企业的担保份额和相应责任。(2)企业应当加强担保合同的日常管理,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被担保人进行跟踪和监督,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确保担保合同有效履行。(3)企业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及时足额收取担保费用,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或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被担保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合理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4)企业应当加强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完整。(5)企业应当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或不按规定管理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严格追究相应的责任。(6)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查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企业应当妥善保管担保合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主合同、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合同,以及抵押、质押的权利凭证和有关原始资料,切实做到担保业务档案完整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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