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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版权信息
- ISBN:9787560957784
- 条形码:9787560957784 ; 978-7-5609-5778-4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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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目录
经济法 节选
《经济法》内容简介: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都表明,职业教育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要素。职业教育这一重要作用和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职业教育承载着满足社会需求的重任,是培养为社会直接创造价值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教育。职业教育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促进就业的需要。其二,职业教育还承载着满足个性需求的重任,是促进以形象思维为主的具有另类智力特点的青少年成才的教育。因此,职业教育既是保证教育公平的需要,又是教育协调发展的需要。
经济法 相关资料
如果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有效要件的,可以认定有效;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下列实质有效要件。(1)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只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就自然人而言,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其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可以独立地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就法人而言,民事行为能力随其设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但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使也要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相适应,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般以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为准。一般而言,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统一的,均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但对于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判断和确定公民行为能力的依据。(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自觉自愿作出 的,并与其内心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法律行为必须是意思表示真实的行为。如果意思表示 不真实,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3)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只能成为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这就是说,如果意思表示的内容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相抵触,或者滥用法律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强制规范的目的等,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法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即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二)无效的民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情形法律行为欲为有效,须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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