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头颅记
-
>
食南之徒
-
>
外国文学名著名译丛书:漂亮朋友
-
>
(精)我们八月见
-
>
吴宓日记续编.第10册:1972-1974
-
>
故事会;刀客
-
>
刀锋
分手信 本书特色
点击免费阅读更多章节:分手信
离开,才是真正的爱!
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冠军,亚马逊网络书店文学小说类冠军,出版者周刊精装小说榜冠军,以35种语言畅销全球4500万册。
美国首屈一指的“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思与J.K.罗琳、斯蒂芬·金并列全球*富作家排行榜。吴佩慈:如果你问我什么是好的罗曼史,这就是罗曼史中的经典。
“亲爱的约翰”,信的开头写道,伴随着这两个字的是一颗破碎的心和两个被永远改变了的生命。
什么叫做真正地爱一个人?
在你内心深处,是否也有这样的迷惘?
甚至,是否也藏有一个分手的决定、一段分手的记忆?
《分手信》带给我们一个个沉浸在感情世界中的忘我片刻,也带领我们去寻思──爱的真义。
分手信 内容简介
生长于单亲家庭的约翰,跟父亲难以沟通,终日自暴自弃。入伍后,他成长蜕变,并意外结识了清纯可人的莎文娜。约翰不只重新认识了爱情,更在莎文娜的帮助下正视父亲的社交障碍。
就在约翰即将退伍,两人终将长相厮守时,911事件爆发,约翰与战友们重回军旅。然而爱情是多么需要悉心照料!在巴格达,约翰收到寄自莎文娜的一封让他的世界风云变色、却也让他更深刻思索爱情真义的——分手信。
多年后,始终无法忘怀的约翰来到莎文娜的家乡,他将有什么意外的发现?而发现真相之后的约翰,又该如何做出抉择?
分手信 节选
**部
1
二○○○年,维明顿
我叫约翰·泰里,生于公元一九七七年,在北卡罗莱纳州维明顿长大。维明顿以身为州内*大港市为荣,还有久远繁盛的历史,不过我现在觉得这个城市之所以存在全是偶然。当然,宜人的天气、完美无瑕的海滩都很吸引人,不过大批移民潮多半来自北六小州,是些看准低廉房价、想在海边养老的大批退休人士。涌入的新移民似乎让这个城市有些措手不及,毕竟小小的腹地就仅是开普菲尔河与海洋间的方寸之地。十七号公路北通麦尔托海滩、南达查尔斯顿,将此城一分为二,同时也是主要交通干道。当我还小的时候,开普菲尔河附近的旧城区到莱兹维尔海滩开车只要十分钟,不过中间的红绿灯和购物中心实在太多,尤其周末假日游客蜂涌而入,我爸和我可以花上一个钟头才到。莱兹维尔海滩位在维明顿北端海岸外的小岛上,无疑是州内远近知名的海滩胜地。沿着沙丘而建的房子贵得离谱,大部分都在夏天租给度假的游客。虽说外滩因为是海上的岛链,感觉起来就比较浪漫,也因为奥威尔和威尔柏这对莱特兄弟那次著名的试飞,让外滩颇负盛名。不过说句良心话,不管去哪里度假,一般人只有在找得到麦当劳或汉堡王的地方才会自在,不仅是因为万一小朋友不喜欢当地名产时不会饿肚子,在大城附近,夜生活的选择也比较多。
跟所有的城市一样,维明顿有富人住的地方,也有穷人出没的区域。我爸工作的地方是世界上*稳定、*单纯的公家单位—邮局,每天就是帮邮局送信。他的那份薪水还够我们生活,不算富裕,但是过得去。我们没什么钱,不过住的地方靠近富人区,刚好让我能上城里其中一所*好的学校。不过我家跟朋友家都不一样,我家又小又旧,前廊还有一部分开始塌陷,不过庭院倒是维持不少门面,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橡树,八岁的时候,我还跑到附近工地捡了不少木头,自己盖了一栋树屋。我爸从头到尾没帮过忙(如果他钉了根钉子,那大概真的是意外);同一年夏天,我也无师自通学会冲浪。我想其实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应该要了解我跟爸是天差地别,不过只能说小时候真的懂得不多。
爸和我两个人不能再差更多了:爸害羞内向;我老是活力充沛,而且讨厌独处。爸觉得教育很重要;但是对我来说,学校是一个有运动社团和体育课的俱乐部。爸的姿势不良,走路常常拖着脚;我到哪里都是跳来跳去,老是叫他计时,看我从街头跑到街尾再回来要花多久。到八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比爸还高了;一年后比腕力也赢他。我们的外表也完全不同。爸的头发是沙金色、眼睛是淡褐色的,还有雀斑;我是褐色头发和眼珠,橄榄色的皮肤到夏天会晒成黝黑,我们长得一点也不像,难怪有些邻居觉得怪,不过这也难免,毕竟爸是一个人把我养大。后来我比较大以后,还听过邻居嚼舌根,说妈在我不到一岁的时候跟人跑了。虽然后来我怀疑起妈是否真的红杏出墙,不过爸从来都没证实过。爸只说妈发现自己太早结婚,还没准备好要为人母亲。爸从没埋怨过,不过也没有说过妈的好话。但是一定叫我在祈祷的时候记得提到妈妈,不管她人在哪里、做了什么。”你让我想起你妈。”有时候爸会这样说。时至今日,我既不曾也不想跟我妈说一句话。
我想爸应该很快乐,这样说,是因为爸不太表露情绪。长大到现在,我们也很少亲吻或拥抱,就算有,通常感觉起来很平淡,就像在尽该尽的义务一样。我知道爸很爱我,因为他尽全力把我拉拔长大;生我的时候爸已经四十三岁了,有时候我真觉得,与其当个父亲,爸如果是个修道士或许会更好。爸是我见过*安静的人。对我的生活很少过问,几乎不生气,也很少开玩笑。生活是一成不变的规律。每天早上都准备炒蛋、培根和土司当早餐;晚上煮晚饭的时候,就静静听我讲学校发生的事情。跟牙医约诊,会在两个月前就敲定;每个星期六早上付账单、星期天下午洗衣服;每天早上七点三十五分准时出门上班。爸几乎没有社交生活,每天多半自己一个人,走固定的路线送信和包裹。爸从来就没有约会,周末晚上也从来没跟朋友打牌;家里的电话几个星期不响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就算真有电话来,不是打错的,就是电话营销。我知道爸自己一人把我养大一定很不容易,但是他从不抱怨,甚至连我让他失望的时候也没有。
大部分的晚上我都自己一个人,爸忙完一天该做的事情后,就会躲回书房继续玩钱币。钱币是爸这辈子*大的热情。坐在书房看钱币的他*快乐,通常都是花时间读一份收藏家的通讯报《灰页》,顺便决定下一次要添购哪枚硬币。其实*早开始收藏钱币的是我爷爷;爷爷心目中的英雄是刘易斯.艾理阿斯伯格,一个来自巴尔第摩的金融家,这人是唯一一个完整收藏美国硬币的玩家,包括所有不同的铸造日期和造币厂标志的版本。这个人的收藏就算没超过,也起码跟国家艺术博物馆有拚。奶奶在一九五一年过世,后来爷爷更是执意要跟爸一起扩展钱币收藏的规模。每年夏天,这对父子坐火车南征北讨,到铸造厂购买新发行的硬币,或是参加东南各州的钱币博览会,同时爷爷也跟国内很多交易商打好关系,几年下来,就花了好大一笔钱换购、扩增收藏。不过跟艾氏不同,爷爷一点也不富有,只是在布尔高市开了一家杂货店。等城里开了一家威吉利便利商店,爷爷的店就倒了,所以也没机会建立一批媲美艾氏的收藏。即使如此,他每一分多余的钱都还是投到购买钱币上。爷爷同一件夹克就穿了三十年,一辈子都开同一辆车,我很确定,爸高中毕业后没升学,就只在邮局上班,也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让他上大学。爷爷的确有点怪,不过就跟爸一样。我想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那句老话。爷爷过世以后,在遗嘱里特别交代要把房子卖了,所得的钱一定要继续投资在购买更多钱币上。其实就算没有他的提醒,爸爸反正也是会这么做的。
等到爸继承那一批收藏,就已经值不少钱,通货膨胀到高峰的时候,黄金一盎司价值八百五十美元,那批钱币就是一笔很不错的资产,足够我节俭的爸爸退休好几次都有剩,不过毕竟那一阵子是通货膨胀,这些钱币当然就比二十年后的现在要值钱。爸和爷爷收集钱币都不是想要发财,这两个人喜欢的是过程中寻宝的刺激,还有从中建立父子之间紧密的联系。要找一枚特定的钱币的确要花上很多时间精神,找到以后,还要想尽办法跟卖家讨价还价,讲个好价钱。有时候想找的钱币还负担得起,有时候却是高不可攀的天价。不过爸和爷爷收集到的每一枚硬币都是珍宝。爸也希望能和我一起延续这个昂贵的嗜好,当然也包括其中必须的牺牲。长大的过程中,冬天睡觉都要多盖毯子才会暖;每年就只有一双新鞋;我从来就没买过新衣服,除非是救世军或教会乐捐。我爸连相机都没有,我们两个唯一一张合照,是在亚特兰大的钱币博览会,我们站在一个交易商的摊子前面,那个商人拍了我们的照片再寄给我们。这张相片后来就一直放在爸的书桌上,相片里,爸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们两个人都笑容满面,我手里握着一枚一九二六年铸造的野牛五分镍币,那枚硬币状况完好,是我跟爸刚到手的收藏。那枚硬币是野牛镍币里*稀少的一批,我们后来一整个月就只能吃热狗和烤豆子,因为买入价比预期高出太多。
我是不在乎自己错过什么,起码有一阵子是这么想的。从一开始爸跟我讨论钱币的时候,就把我当成大人看,那时候我了不起只有七、八岁。要是有大人,尤其是自己的爸爸,把自己当成大人一样平等对待,对任何小孩来说,都是很兴奋的事。我很享受爸灌注在我身上的注意力,也努力吸收他教我的知识。过了不久,我就能告诉你,一九二七年跟二四年相比,多铸了多少圣高敦斯双鹰硬币;为什么在纽奥良铸造的巴柏一角硬币比同年在费城铸造的多值十倍,即使是现在我也还是懂得不少。不过跟爸不一样,*后我并不想继续收集钱币。钱币是我爸唯一能讨论的话题,有六、七年的周末,我都跟爸在一起四处搜寻钱币,而不是跟朋友厮混。但是后来跟大部分的男孩子一样,我开始注意到别的事情:运动、异性、车子和音乐。长大到十四岁时,我就几乎很少待在家。怨怼也越来越深,与朋友相较之下,我渐渐发现自己跟别人的不同。朋友总是有钱去看电影,或买一副时髦的太阳眼镜,我却得在家努力凑几个二十五分钱,才能去麦当劳买个汉堡。十六岁那年,好几个朋友收到汽车当生日礼物;爸却只给我一个在卡森市铸造的摩根一元银币;家里沙发上的裂痕用一条毛毯掩盖,我家也是附近唯一一个没有有线电视或微波炉的家庭。后来冰箱坏了,爸买了一个二手货。那冰箱的颜色是世界上*丑的绿,跟厨房其它地方完全不配。想到要请朋友过来我就别扭,爸因而成了代罪羔羊。我知道这很不成熟,如果我真的要钱,大可以去割割草、打点零工什么的,但我就是怪罪到爸爸头上,当时的我像蜗牛一样盲目、像骆驼一样蠢。但纵使现在我告诉你我很后悔,一切也都不能重来了。
爸感觉到我们之间的情况有变,但是不知道如何是好。虽然他试过了,用的是他唯一知道的方法,也是爷爷唯一的方法,就是讨论钱币。只有这个话题会让爸自在。除了这个,爸也继续帮我煮早餐和晚餐,但是我们越来越陌生。在此同时,我也和一直以来的朋友疏远了,这些人*后都变成小团体,而区分的标准是谁要看什么电影,或者谁*近在购物中心买了哪一款衬衫。我发现自己是个旁观一切的外人,后来心想,去他的,学校里总有我的容身之处,就这样我开始跟那群所谓的坏学生混在一起,那群人什么都不在乎,*后我也一样。开始逃学、抽烟,还因为打架被停课三次。
我也放弃了运动。一直到高二我都还跑田径、打足球和篮球。有时候回到家,爸会问我学校的情况,不过如果我讲到细节,爸很明显地不自在,因为他对运动一无所知。爸这一辈子都没有参加过团体竞赛;高二那年有一次来看我打篮球,坐在场边,头发半秃,穿着破旧的运动夹克,两脚袜子还不成对。虽然爸并不会太胖,但是裤子的腰围太紧,让他看起来好像怀孕三个月,当下我只觉得丢脸,根本不想承认他是我爸。比赛完我甚至故意躲开,我知道这样很要不得,但那就是当时的我。
后来情况越来越糟,高三的时候,我叛逆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两年来成绩不停下滑,我总是觉得只是因为我不用功、不在乎,而不是因为我笨。爸不止一次在半夜逮到我满身酒气,鬼鬼祟祟摸回家。有一次参加了一个有人吸毒、喝酒的派对,还被警察送回家门,后来爸把我禁足;我的反应是跑去跟朋友住了几个星期,抗议他管太多,叫他别管到我头上。回到家爸仍旧没说半句话,早餐桌上还是往常的炒蛋、培根和土司。我的成绩都是低空飞过,学校让我毕业,可能只是要把我早点扫地出门。我知道爸很担心,有时候也用他自己一贯的方式,木讷害羞地带点迟疑和保留,提起再继续念书的事。不过那时候我已经决心不再升学了,我只想工作、想买车、想要一切活了十八年都没有尝过的物质享受。
一直到了毕业后的那个夏天,关于我心里真正想要的,我始终一个字也没告诉他。当爸发现我甚至连专科都没报名,他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一整晚,连第二天早餐桌上都没跟我说话。那天晚上,爸试图再跟我讨论钱币的事,好像努力想要重拾父子俩之间的共同记忆。
爸开口说:”你记不记得去亚特兰大那一次?那枚野牛五分镍币是你找到的,那枚我们找了好几年的硬币,记得吗?那次我们还照了相。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有多兴奋,让我想到我爸和我就是这样。”
我只用力甩头,所有跟爸一起生活的挫折全部爆发,我对爸大吼:”我痛恨钱币的事,不要再跟我说了,你应该卖了那些该死的钱币,做点别的好不好?任何事都行!”
爸当时什么都没说,不过一直到今天,我都不会忘记他脸上痛苦的表情,*后爸转身踱回书房。我伤了爸的心,虽然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是故意的,但是我很清楚这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从那天开始,爸很少再提到任何关于钱币的事。我也一样。不过我们父子之间多了一道越来越深的鸿沟,甚至到了面对面都无话可说的地步。几天后,我才发现我们唯一那张合照也不见了,爸似乎是觉得任何让我联想到钱币的事情都会让我生气。或许那个时候是这样没错,我想过爸大概是丢了那张相片,但我还是不怎么在乎。
长到这么大,我从来没想过要从军。虽然东北卡是美国*多军事基地的地方,从维明顿开车只要几小时,附近就有七个不同的基地。我以前觉得走投无路了才会去当兵,毕竟谁会想要一辈子被几个理平头的军人呼来喝去?除了预备役军官训练营的人,至少我、还有学校里很多人,都没想过要从军。好学生会去北卡大或是北卡州大,成绩不好的毕业以后就是留在家乡,从一个烂工作换到另一个,每天喝啤酒闲晃,尽量推卸一切可能的责任。
我属于后者。高中毕业后那几年,我换过一堆工作,在澳美客牛排坊打零工、在电影院当收票员、在史泰博办公用品超市当卸货员、在松饼之家煎松饼、在几个观光区的纪念品小店当收银员。赚来的每一分钱通通花光,对爬上管理阶层全无兴趣,*后不管做什么老是被解雇。有一阵子我一点也不在乎。我自己的生活自己过,总是睡到很晚;每天*重要的就是冲浪。因为还住在家里,不需要房租、伙食费、保险或买家具。而且,我的朋友都跟我差不了多少。虽然不记得有什么不愉快,不过我很快就觉得人生无趣,但是冲浪不算(一九九六年,佛兰飓风和贝莎飓风侵袭北卡,那时候的大浪是几年来*棒的)。只不过,每回冲浪过后到一家叫”热络”的酒吧混时间,却是无聊透顶。我开始意识到每天晚上其实都一样。都是在酒吧喝啤酒,然后会碰到某个高中同学,接下来会问我在做什么,也会告诉我他们在干嘛,不必用到大脑,就知道我们两个都在混吃等死。就算有些人自己在外面住,跟我说他们喜欢清水沟、洗窗户,或当搬运工,我也从来不信。因为我很清楚,这些工作绝对不是这些人从小梦想的职业。我可能不是个用功的学生,但是我不笨。
那段时间我跟几十个女人约过会。在”热络”*不缺的就是女人。大部分都是没什么意义或记忆的短暂关系。我利用女人,也让她们利用我,不会投入真感情。唯一一段维持了几个月的关系,是跟一个叫露西的女孩。在我们渐行渐远之前,我还真以为自己爱着她。露西大我一岁,是北卡大维明顿校区的学生,毕业后想去纽约工作。我们在一起的*后一天晚上,露西告诉我:”我很在乎你,可是你我是完全不同的人,你应该可以更有作为,不知道为什么,你却宁愿整天混日子。”露西犹豫了一下才继续:”而且,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知道她是对的。过不久,露西搭飞机走了,没费事跟我说再见。一年后,我跟她爸妈要了电话号码打给她,讲了二十分钟,才知道露西跟一个律师订了婚,接下来六月就要结婚。
那通电话对我造成的影响比预期还深。那天我刚丢了工作,没错,又一次,所以照旧像以前一样,到”热络”去好好纾解一下情绪。酒吧里是同一群无所事事的混混,我突然惊觉,自己真的不想再像这样,度过一个毫无意义的夜晚,假装自己生活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后买了六罐啤酒到海边坐着。许多年来**次,我认真开始回顾过去到底做了些什么,纳闷是不是要听爸的话去上大学。不过已经离开学校这么久,想到要回去上课,感觉起来既荒谬又陌生。不知道是天注定还是走衰运,刚好两个陆战队大兵从旁边慢跑过去,看起来年轻、健壮,散发自在和自信。我告诉自己,如果这两个人做得到,我当然也可以。
接下来几天我真的好好想了一下,到*后,我的决定还是跟爸有关。当然不是因为我们讨论过,那时候我们根本不讲话的。有一天晚上,走过厨房,看到爸坐在书房桌前,就像往常一样。不过这一次我真的仔细看他,才发现爸的头发几乎全没了,剩下的在耳朵旁边,也全都白了。爸已经快退休,我赫然醒悟,在爸为我做了这么多以后,我实在不能再让他失望了。
于是我就从军去了。本来想加入陆战队,毕竟北卡这一带就是常看到这些人。在莱兹维尔海滩,常常看到这些从列尊营或切瑞角来的陆战队大兵。不过后来我选的是陆军,我只是觉得不管哪一种,都会拿到枪。但*终的原因其实只是因为时机不凑巧:我去登记的时候,陆战队负责征兵那个人去吃午餐了,不在办公室,不过陆军的征兵办公室还是开着的,就在同一条街的对面。到*后,我的决定应该算是很随性,而不是小心计划的结果。我还记得在申请表底下的虚线签名,走出门的时候,征兵处那个家伙拍拍我的背,欢迎我加入军队,我心里还在纳闷自己到底干了什么好事。那是一九九七年底,我那年二十岁。
分手信 作者简介
尼古拉斯·斯帕克思,美式纯爱系小说天王,全球销量最多的美国作家之一。擅长从你我熟悉的平凡人物与简单故事取材,刻画纯净而刻骨的情感,陪伴读者一同遍尝爱的甘甜与苦楚,刺激大众思考情爱的真谛,抚慰世人渴望爱而又为爱所伤的心灵。
斯帕克思名下畅销书众多,迄今已有6部作品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冠军,著作发行全球逾5千万册,并有多部作品拍成电影,包括《瓶中信》《手札情缘》与《罗丹岛之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