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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第三版)

证据法学(第三版)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10-01
开本: 16开 页数: 414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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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第三版) 版权信息

  • ISBN:7503687990
  • 条形码:9787503687990 ; 978-7-5036-8799-0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证据法学(第三版) 内容简介

就司法证明的方法而言,人类社会曾经历过两次重大的转变:**次是从以“神证”为主的证明方法向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转变;第二次是从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向以“物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转变。而就司法证明的制度或证据制度而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即从自由证明、到不自由证明、再到相对自由的证明。诚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证据制度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发展轨迹,而中国的证据制度也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进程。
  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教材的内容和形式对于教学的成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虽然法学是博大精深的,但是法学教材不一定都要板起严肃的面孔,法理的说教也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为此,我们在本书的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所创新,就是希望使用本教材的老师和学生都能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获得一份轻松的收获。

证据法学(第三版) 目录

**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节 人类社会早期的神示证据制度
 第二节 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大陆法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四节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节 认识论
 第二节 方法论
 第三节 价值论
第三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节 遵守法制原则
第二节 实事求是原则
第三节 证据为本原则
第四节 直接言词原则
第五节 公平诚信原则
第六节 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章 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
**节 证据的真实观
第二节 证据的定义
第三节 证据的资格
第五章 证据的学理分类
**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第二节 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
第三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四节 本证与反证
第六章 证据的法定形式
**节 物证
第二节 书证
第三节 视听资料
第四节 证人证言
第五节 当事人陈述
第六节 鉴定结论
第七节 笔录
第八节 电子证据
第七章 司法证明的概念与对象
**节 司法证明的概念
第二节 证明对象的概念
第三节 证明对象的构成
第八章 司法证明的环节
**节 取证
第二节 举证
第三节 质证
第四节 认证
第九章 司法证明的方法
**节 证明方法的概念
第二节 推定
第三节 司法认知
第十章 司法证明的责任
**节 证明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第十一章 司法证明的标准
**节 证明标准的基本范畴
第二节 外国的证明标准
第三节 中国的证明标准
第十二章 司法证明的规则
**节 证明规则的概念
 ……
第十三章 证据证明力的审查评断
展开全部

证据法学(第三版) 节选

**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节 人类社会早期的神示证据制度
  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历史评价
 首先,神示证据制度是非科学的司法证明制度。毫无疑问,“神誓法”和“神判法”都不是科学的司法证明方法,它们是人类社会早期发展阶段的产物,是与人类当时的认识能力和水平相适应的。一方面,由于人类还没有掌握科学地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和手段,只好求助于神灵的帮助。另一方面,神明裁判的基础是人类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在现代人看来,神明裁判方法是荒唐甚至滑稽的,但是在古代人的眼中,那些方法却是神圣和可靠的。
  其次,神示证据制度有助于提高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司法判决需要社会成员的接受和认可,从一定意义上讲,权威性可以说是司法判决的生命。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司法者还没有办法用科学性与合理性确立其裁判的权威,而国家机构的权威也还不够强大,所以借助神灵的力量来加强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显然是*佳途径。就当时的社会而言,权威性的判决或许比科学性或合理性的判决更为重要。当时人们对合理和正义等观念的理解都会屈从于对神的信仰和崇拜。由此看来,神明裁判提高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后,神示证据制度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起到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虽然“神示证据”是一种非理性的司法证明方法,但是它有时也能产生理性的效果。例如,当事人的有罪心理可能会影响其宣誓时的神态,有时甚至会使人在接受神明考验时心神不定或丧失意志。另外,有些神明裁判方法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有一定科学道理,譬如“面包奶酪法”。在法庭上,法官要求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吃下一块大约一盎司重的大麦面包和同样大小的干奶酪。如果他没有困难就吃了下去,那就可以证明他无罪;如果他吞咽困难甚至发生呕吐,则证明他有罪。这确有一定道理,因为有罪者在恐惧等心理压力的作用下会出现唾液分泌减少等生理现象,于是他就会感到口干舌燥,很难将干奶酪和面包咽下。诚然,当时的司法人员未必已经知晓这种裁判方法的科学原理。
  ……

证据法学(第三版) 作者简介

何家弘,满族,1953年出生于北京;“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在“北大荒”当过八年“知青”,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1979年考入大学后连续攻读七年法律,于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此后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SJD)学位;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做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一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访问过近二十个国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挂职),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犯罪悬疑小说”五部,其中有四部被译成法文在法国出版,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在意大利出版,第一部英文版小说将于近期由企鹅出版公司出版,《人生情渊——双血型人》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并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担任“周末论法”节目的“嘉宾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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